TBN CC #: 5208324
公佈日期 : 2026/01/27
採購單位 : 花蓮縣消防局
採購案號 : FI1141218OD
採購名稱 : 115年救護醫用氧氣灌填及氣瓶維護勞務開口契約採購案
決標廠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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廠商代碼 : 90246835
決標金額 : 新台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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預算金額 : 新台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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底價金額 : 新台幣 407,400元整
決標日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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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招標公告
公告單位案號:FI1141218OD
採購名稱:115年救護醫用氧氣灌填及氣瓶維護勞務開口契約採購案
採購類別:採購-消防保險安全保全
採購單位:花蓮縣消防局
機關地址:970花蓮縣花蓮市中央路3段842號
採購方式:公開取得報價單或企畫書
連絡人:邱鳴逸(規格).柯岱姍(採購)
連絡人電話:(03)8462119#4803.3208
傳真號碼:(03)8574613
本網站公告日期:2026/01/07
截止收件日期:2026/01/14
開標日期:2026/01/14
預算或預估採購金額:新台幣 426,500 元
Email:hnfa01212@gmail.com
廠商資格 : 廠商登記或設立之證明
投標廠商之基本資格須符合以下任一資格:
具公司登記
具商業登記
廠商納稅之證明。如營業稅或所得稅
除上述外之其他資格
應領有「西藥製造業藥商許可執照」或「西藥販賣業藥商許可執照」資格,執照應在效期內。
1.西藥製造業:領有「西藥製造業藥商許可執照」、衛生福利部(以下簡稱衛福部)核發藥品許可證(效期內)及通過衛福部GMP評鑑,且核准之包裝種類需有本局氧氣瓶之規格。
2.西藥販賣業:領有「西藥販賣業藥商許可執照」,並提具符合上項規定之醫用氣體廠商供應授權書。
3.具中華民國工業氣體協會或中華民國壓力容器協會委託檢驗證書「委託檢驗項目:高壓氣體容器檢驗」,如投標廠商另委託其他廠商辦理驗瓶事宜需出具委託或授權
附加說明 : 未達公告金額之採購,爭議屬政府採購法第31條規定不予發還或追繳押標金之爭議,始得提出申訴。
一、招標文件領取及付款方式:本案依據政府採購法第93條之1及電子採購作業辦法第6條規定,不提供書面招標文件。請廠商自行至「政府電子採購網」網站(網址http://web.pcc.gov.tw)付費下載,相關事宜可洽詢中華電信各營業窗口或撥服務電話0800-080-412。
二、廠商以電子領標者請於證件封內附上該標案之領標電子憑據書面明細紙本﹝該明細請廠商於政府電子採購網下列印﹞俾利本局查驗,如經查驗未合格或有重﹝複﹞製之情形,視同無效標。如未繳交者,本局得依政府採購法第51條及其施行細則第60條規定,通知廠商提出說明,若廠商未附電子領標憑據書面明細紙本又未派員到場說明,經本局於開標當日以電話通知仍無法聯繫者,視同放棄。
三、公告事項如有未盡事宜悉依投標須知辦理。
四、本案開標不另行通知,請廠商於招標文件所定開標時間派員到指定之開標場所,以備依本法第51條、第53條辦理時提出說明、減價、比減價格,未派員到場辦理上開條文規定情形者視同放棄,如減價情形全無廠商到場者,應予廢標。
五、請廠商於招標文件所定開標時間派員到指定之開標場所,以備依本法第51條、第53條、第54條或第57條辦理時提出說明、減價、比減價格、協商、更改原報內容或重新報價,未派員到場依通知期限辦理者,視同放棄。
本案附加說明及其他相關重要公告資訊 : 未達公告金額之採購,爭議屬政府採購法第31條規定不予發還或追繳押標金之爭議,始得提出申訴。
一、招標文件領取及付款方式:本案依據政府採購法第93條之1及電子採購作業辦法第6條規定,不提供書面招標文件。請廠商自行至「政府電子採購網」網站(網址http://web.pcc.gov.tw)付費下載,相關事宜可洽詢中華電信各營業窗口或撥服務電話0800-080-412。
二、廠商以電子領標者請於證件封內附上該標案之領標電子憑據書面明細紙本﹝該明細請廠商於政府電子採購網下列印﹞俾利本局查驗,如經查驗未合格或有重﹝複﹞製之情形,視同無效標。如未繳交者,本局得依政府採購法第51條及其施行細則第60條規定,通知廠商提出說明,若廠商未附電子領標憑據書面明細紙本又未派員到場說明,經本局於開標當日以電話通知仍無法聯繫者,視同放棄。
三、公告事項如有未盡事宜悉依投標須知辦理。
四、本案開標不另行通知,請廠商於招標文件所定開標時間派員到指定之開標場所,以備依本法第51條、第53條辦理時提出說明、減價、比減價格,未派員到場辦理上開條文規定情形者視同放棄,如減價情形全無廠商到場者,應予廢標。
五、請廠商於招標文件所定開標時間派員到指定之開標場所,以備依本法第51條、第53條、第54條或第57條辦理時提出說明、減價、比減價格、協商、更改原報內容或重新報價,未派員到場依通知期限辦理者,視同放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