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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BN CC #: 5208293
公佈日期 : 2026/01/27
採購單位 : 屏東縣政府
採購案號 : E1150109-1
採購名稱 : 屏東縣政府行政暨研考處公務車輛租賃
決標廠商 : 請登入會員
廠商代碼 : 86953408
決標金額 : 新台幣 請登入會員 元整
預算金額 : 新台幣 請登入會員 元整
底價金額 : 新台幣 1,031,040元整
決標日期 : 請登入會員

原招標公告

公告單位案號:E1150109-1
採購名稱:屏東縣政府行政暨研考處公務車輛租賃
採購類別:採購-交通工具類
採購單位:屏東縣政府
機關地址:900屏東縣屏東市屏東市自由路527號
採購方式:其他
連絡人:行政暨研考處庶務科駱凡瑜
連絡人電話:(08)7320415#6158
傳真號碼:(08)7329138
本網站公告日期:2026/01/23
截止收件日期:2026/01/26
開標日期:2026/01/27
預算或預估採購金額:新台幣 1,036,800 元
Email:a251877@oa.pthg.gov.tw
廠商資格 :
投標廠商之基本資格須符合以下任一資格: 具公司登記 具商業登記 廠商資格由廠商於投標時聲明,機關於必要時得通知廠商限期提出相關文件供查驗。
附加說明 :
未達公告金額之採購,爭議屬政府採購法第31條規定不予發還或追繳押標金之爭議,始得提出申訴。 [廠商資格摘要] 符合經營租賃車輛公司或行號。 [附加說明] (一)、招標文件領取方式及地點 一、本標案只允許廠商電子領標、電子報價,不提供現場領標、現場或郵遞投標等。 二、屏東縣政府檢舉專線:(08)7330825,傳真專線:(08)7323654,檢舉信箱:屏東郵政20-6號信箱。屏東縣政府採購稽核小組電話:(08)7337366,傳真:(08)7323654。 三、截止投標日或開標日若本府因故(如颱風或其他天然災害等因素)停止上班之處理原則:(1)截止投標日因故停止上班時,則原定截止投標時間延至次一辦公日之同一截止投標時間,且原定開標時間一併延至該延長後之截止投標日之次一辦公日同一開標時間。(2)原定開標日因故停止上班時,則開標時間延至次一辦公日之同一開標時間。 四、未達公告金額之採購,爭議屬政府採購法第31條規定不予發還或追繳押標金之爭議,始得提出申訴。 五、本案議/比/減價方式採到場議/比/減價,到場議/比/減價日期及時間為即為公告之開標日期、時間與開標地點(如未特別載明,即為屏東縣政府121開標室)。請負責人攜帶廠商及負責人印章出席,若委由代理人出席,應出示委託代理授權書、代理人身分證件及印章出席減價。到場議/比/減價時請備妥廠商基本資格(詳投標須知第54點)證明文件以供檢視,機關得檢視後再行辦理議/比/減價及決標。未能依期限參加或未攜帶合格之印章及授權書辦理議/比/減價者,視同放棄。 (二)、收受投標文件方式及地點:以電子方式於期限內報價。 (三)、押標金、履約保證金:新台幣0元。 (四)、開標地點:900屏東縣屏東市自由路527號(本府121開標室) (五)、依政府採購法第52條第1項第1款及第53條規定辦理。 (六)、本案以每日租金單價決標(3輛/日)。本案數量為192日。 (七)、、截止投標日或開標日本府因故(如天然災害等)停止辦公時,其截止投標日與開標日均分別順延至該日之次辦公日。 (八)、有關投標、開標或審標等相關疑義可先洽詢本府行政暨研考處採購品管科吳小姐分機6142,餘如契約條款、評選及服務內容等相關疑義,請逕洽 行政暨研考處庶務科駱凡瑜,電話:08-7320415轉6158。 備註: 1、本採購依據政府採購法第四十八條第一項第一款規定:變更招標文件內容(標價清單)延長等標期。 2、本採購案原訂領標及投標期限民國115年1月19日17時00分及開標時間民國115年1月20日09時30分,茲更正延長為領標及投標期限民國 115年1月21日17時00分及開標時間民國115年1月22日09時30分。 3、已領標廠商得持原購領憑證至本府行政暨研考處採購品管科換領本次更正部分之招標文件(光碟),已電子領標者亦請於異動後重新辦理電子領標下載,未依更正文件投標者,得標後仍應依本次更正內容辦理訂約。 4.更正公告刊登日前已投標或已將投標文件交郵遞之廠商,得於更正公告及延長等標期間由申領人攜帶本人身分證件、公司及負責人印章(需與投標廠商聲明書相符)至本府行政暨研考處採購品管科申請退費還投標文件。
本案附加說明及其他相關重要公告資訊 :
未達公告金額之採購,爭議屬政府採購法第31條規定不予發還或追繳押標金之爭議,始得提出申訴。 [廠商資格摘要] 符合經營租賃車輛公司或行號。 [附加說明] (一)、招標文件領取方式及地點 一、本標案只允許廠商電子領標、電子報價,不提供現場領標、現場或郵遞投標等。 二、屏東縣政府檢舉專線:(08)7330825,傳真專線:(08)7323654,檢舉信箱:屏東郵政20-6號信箱。屏東縣政府採購稽核小組電話:(08)7337366,傳真:(08)7323654。 三、截止投標日或開標日若本府因故(如颱風或其他天然災害等因素)停止上班之處理原則:(1)截止投標日因故停止上班時,則原定截止投標時間延至次一辦公日之同一截止投標時間,且原定開標時間一併延至該延長後之截止投標日之次一辦公日同一開標時間。(2)原定開標日因故停止上班時,則開標時間延至次一辦公日之同一開標時間。 四、未達公告金額之採購,爭議屬政府採購法第31條規定不予發還或追繳押標金之爭議,始得提出申訴。 五、本案議/比/減價方式採到場議/比/減價,到場議/比/減價日期及時間為即為公告之開標日期、時間與開標地點(如未特別載明,即為屏東縣政府121開標室)。請負責人攜帶廠商及負責人印章出席,若委由代理人出席,應出示委託代理授權書、代理人身分證件及印章出席減價。到場議/比/減價時請備妥廠商基本資格(詳投標須知第54點)證明文件以供檢視,機關得檢視後再行辦理議/比/減價及決標。未能依期限參加或未攜帶合格之印章及授權書辦理議/比/減價者,視同放棄。 (二)、收受投標文件方式及地點:以電子方式於期限內報價。 (三)、押標金、履約保證金:新台幣0元。 (四)、開標地點:900屏東縣屏東市自由路527號(本府121開標室) (五)、依政府採購法第52條第1項第1款及第53條規定辦理。 (六)、本案以每日租金單價決標(3輛/日)。本案數量為192日。 (七)、、截止投標日或開標日本府因故(如天然災害等)停止辦公時,其截止投標日與開標日均分別順延至該日之次辦公日。 (八)、有關投標、開標或審標等相關疑義可先洽詢本府行政暨研考處採購品管科吳小姐分機6142,餘如契約條款、評選及服務內容等相關疑義,請逕洽 行政暨研考處庶務科駱凡瑜,電話:08-7320415轉6158。 備註: 1、本採購依據政府採購法第四十八條第一項第一款規定:變更招標文件內容(標價清單)延長等標期。 2、本採購案原訂領標及投標期限民國115年1月19日17時00分及開標時間民國115年1月20日09時30分,茲更正延長為領標及投標期限民國 115年1月21日17時00分及開標時間民國115年1月22日09時30分。 3、已領標廠商得持原購領憑證至本府行政暨研考處採購品管科換領本次更正部分之招標文件(光碟),已電子領標者亦請於異動後重新辦理電子領標下載,未依更正文件投標者,得標後仍應依本次更正內容辦理訂約。 4.更正公告刊登日前已投標或已將投標文件交郵遞之廠商,得於更正公告及延長等標期間由申領人攜帶本人身分證件、公司及負責人印章(需與投標廠商聲明書相符)至本府行政暨研考處採購品管科申請退費還投標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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