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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BN CC #: 5208183
公佈日期 : 2026/01/27
採購單位 : 新北市政府民政局
採購案號 : 114812129A
採購名稱 : 新北市政府民政局114年度年終業務檢討會餐敘
決標廠商 : 請登入會員
廠商代碼 : 66809497
決標金額 : 新台幣 請登入會員 元整
預算金額 : 新台幣 請登入會員 元整
底價金額 : 新台幣 252,000元整
決標日期 : 請登入會員

原招標公告

公告單位案號:114812129A
採購名稱:新北市政府民政局114年度年終業務檢討會餐敘
採購類別:採購-食物類
採購單位:新北市政府民政局
機關地址:220新北市板橋區中山路一段161號14樓
採購方式:公開取得報價單或企畫書
連絡人:洪小姐/曾小姐
連絡人電話:(02)29603456#8089/8121
傳真號碼:(02)29653850
本網站公告日期:2025/11/18
截止收件日期:2025/11/24
開標日期:2025/11/25
預算或預估採購金額:新台幣 252,000 元
Email:AG3009@ntpc.gov.tw
廠商資格 :
廠商登記或設立之證明 投標廠商之基本資格須符合以下任一資格: 具公司登記 具商業登記 廠商納稅之證明。如營業稅或所得稅 除上述外之其他資格 廠商屬公司或行號、自然人(投標廠商或其受雇人員、從業人員具有中餐丙級技術士身份者)。
附加說明 :
未達公告金額之採購,爭議屬政府採購法第31條規定不予發還或追繳押標金之爭議,始得提出申訴。 一、如對本採購案規格內容、履約事項及合約內容等相關疑問,請電洽本局 (2960-3456分機8089洪小姐)。 二、招標機關於本採購案開標前1日內因故停止上班時,招標機關得於原訂開標時段、地點宣(公)告順延投標文件截止收件及開標作業之時程,不另行通知。 三、招標機關於本採購案開標日因故停止上班時,投標文件截止收件時間及開標作業順延至恢復上班當日依原時段、場地辦理不另行通知。 四、得標廠商印花稅之繳納:「廠商請洽新北市政府稅捐稽徵處(電話:02-8952-8200分機637、639)或所屬分處或自行上網開立印花稅大額憑證繳款書繳納之。或至稅捐稽徵處網站下載「承攬合約課徵印花稅簡介」及「印花稅大額憑證繳款書開立申請書」參閱,申辦繳納印花稅。 五、履約期限: 115年2月6日(星期五)前完成(辦理時間應含前置時間、餐會時間及撤場時間)。如因疫情影響或遇不可抗力或不可歸責於契約當事人之事由,致未能依時履約者,得取消或展延履約期限;履約更改之日期則由機關與廠商協調後訂之。(將視疫情控制情況擇期、延期或取消,機關保留最終決定權。) 六、廠商信用之證明: 請擇一備標,且該文件須可證明投標廠商「非屬拒絕往來戶」及「自查詢日往前推算三年內無退票紀錄」(如有退票但已辦妥清償註記者,視同無退票紀錄): 1.票據交換機構或受理查詢之金融機構於截止投標日前半年內所出具之「第一類票據信用資料查覆單」或「第二類票據信用資料查覆單」,該查覆單應加蓋查覆單位圖章。(請投標廠商務必確認上開圖章是否完備) 2.利用政府電子採購網「投標資格雲端服務」功能,於截止投標日前半年內查詢及列印之「第一類票據信用資料」,該信用資料應載明政府電子採購網驗證碼。
本案附加說明及其他相關重要公告資訊 :
未達公告金額之採購,爭議屬政府採購法第31條規定不予發還或追繳押標金之爭議,始得提出申訴。 一、如對本採購案規格內容、履約事項及合約內容等相關疑問,請電洽本局 (2960-3456分機8089洪小姐)。 二、招標機關於本採購案開標前1日內因故停止上班時,招標機關得於原訂開標時段、地點宣(公)告順延投標文件截止收件及開標作業之時程,不另行通知。 三、招標機關於本採購案開標日因故停止上班時,投標文件截止收件時間及開標作業順延至恢復上班當日依原時段、場地辦理不另行通知。 四、得標廠商印花稅之繳納:「廠商請洽新北市政府稅捐稽徵處(電話:02-8952-8200分機637、639)或所屬分處或自行上網開立印花稅大額憑證繳款書繳納之。或至稅捐稽徵處網站下載「承攬合約課徵印花稅簡介」及「印花稅大額憑證繳款書開立申請書」參閱,申辦繳納印花稅。 五、履約期限: 115年2月6日(星期五)前完成(辦理時間應含前置時間、餐會時間及撤場時間)。如因疫情影響或遇不可抗力或不可歸責於契約當事人之事由,致未能依時履約者,得取消或展延履約期限;履約更改之日期則由機關與廠商協調後訂之。(將視疫情控制情況擇期、延期或取消,機關保留最終決定權。) 六、廠商信用之證明: 請擇一備標,且該文件須可證明投標廠商「非屬拒絕往來戶」及「自查詢日往前推算三年內無退票紀錄」(如有退票但已辦妥清償註記者,視同無退票紀錄): 1.票據交換機構或受理查詢之金融機構於截止投標日前半年內所出具之「第一類票據信用資料查覆單」或「第二類票據信用資料查覆單」,該查覆單應加蓋查覆單位圖章。(請投標廠商務必確認上開圖章是否完備) 2.利用政府電子採購網「投標資格雲端服務」功能,於截止投標日前半年內查詢及列印之「第一類票據信用資料」,該信用資料應載明政府電子採購網驗證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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