TBN CC #: 5208113
公佈日期 : 2026/01/27
採購單位 : 國防部軍備局生產製造中心
採購案號 : JE15010P514
採購名稱 : 油壓熱壓機等2項
決標廠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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廠商代碼 : 28790429
決標金額 : 新台幣
請登入會員 元整
預算金額 : 新台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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底價金額 : 新台幣 19,124,567元整
決標日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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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招標公告
公告單位案號:JE15010P514
採購名稱:油壓熱壓機等2項
採購類別:採購-機具設備類
採購單位:國防部軍備局生產製造中心
機關地址:115臺北市南港區昆陽街165號
採購方式:公開招標
連絡人:葉彥廷
連絡人電話:(02)27850271#5605
傳真號碼:(02)27857425
本網站公告日期:2025/11/21
截止收件日期:2025/11/26
開標日期:2025/11/27
預算或預估採購金額:新台幣 49,800,000 元
Email:mpcmailGG@mail.mil.tw
廠商資格 : 廠商登記或設立之證明
投標廠商之基本資格須符合以下任一資格:
具公司登記
具商業登記
廠商納稅之證明。如營業稅或所得稅
廠商依工業團體法或商業團體法加入工業或商業團體之證明
除上述外之其他資格
第1組:廠商依工業團體法或商業團體法加入工業或商業團體之證明。如會員證(於開標日時仍為有效之證明文件,非特許行業規定或非主管機關規定應加入會員始能執業之行業毋須檢附)。
第2組:無上述限制。
附加說明 : 1.現場投標:時間為上班日0800至1700時止,請逕洽會客室值班人員投標。
2.如因颱風等災害公布停止上班上課,截標及開標日期自動順延至次上班日,不再另行通知。
3.對招標文件內容有疑義請於114年11月22日前,對招標文件內容有異議請於114年12月1日前,以書面向本單位提出(逾時或未具名者得不予受理),(地址:台北市南港區昆陽街165號、電話:(02)27850271轉5942、傳真:(02)27857425。)
4.廠商投標時請檢附資格文件、投標廠商聲明書、報價單(如投標須知附錄六-1-1【第1組】及附錄六-1-2【第2組】以單、總價報價之報價單,如僅投標其中1組,僅須附該組報價單)、切結書、押標金及電子領標憑證,餘詳投標須知第二十三點。
5.本案採一次投標,分段開標;廠商應將各階段(第一階段:資格及規格;第二階段:價格)開標用之投標文件,分別密封後一次遞送,另押標金單據附於第一階段開標之投標文件,餘詳投標須知第二十九點。
6.交貨時間:
(1)第1階段:乙方應於各組簽約日次日起10個日曆天以內提供案內標的相關文件送達甲方指定地點完成交貨。
(2)第2階段:
第1組:本組無執行舊機拆除作業,故無須執行第2階段交貨。
第2組:乙方應於第2組簽約日次日起120個日曆天以內完成舊機拆除,並清運至甲方指定地點放置。
(3)第3階段:
第1組:乙方應於簽約日次日起210個日曆天以內備妥採購標的並以書面通知甲方至乙方廠房辦理交貨前檢驗;另第3階段由甲方使用單位判定合格後,乙方得依書面或電話通知執行第4階段。
第2組:乙方應於簽約日次日起180個日曆天以內備妥採購標的並書面通知甲方辦理交貨前檢驗。
(4)第4階段:
第1組:乙方應自接獲甲方書面電話通知次日起30個日曆天以內將乙台機器及文件送達甲方指定交貨地點完成交貨。
第2組:第3階段檢驗合格後,乙方應於接獲甲方書面通知次日起20個日曆天以內將3臺機器及文件送達甲方指定交貨地點完成交貨。
7.餘詳如招標文件。
本案附加說明及其他相關重要公告資訊 : 1.現場投標:時間為上班日0800至1700時止,請逕洽會客室值班人員投標。
2.如因颱風等災害公布停止上班上課,截標及開標日期自動順延至次上班日,不再另行通知。
3.對招標文件內容有疑義請於114年11月22日前,對招標文件內容有異議請於114年12月1日前,以書面向本單位提出(逾時或未具名者得不予受理),(地址:台北市南港區昆陽街165號、電話:(02)27850271轉5942、傳真:(02)27857425。)
4.廠商投標時請檢附資格文件、投標廠商聲明書、報價單(如投標須知附錄六-1-1【第1組】及附錄六-1-2【第2組】以單、總價報價之報價單,如僅投標其中1組,僅須附該組報價單)、切結書、押標金及電子領標憑證,餘詳投標須知第二十三點。
5.本案採一次投標,分段開標;廠商應將各階段(第一階段:資格及規格;第二階段:價格)開標用之投標文件,分別密封後一次遞送,另押標金單據附於第一階段開標之投標文件,餘詳投標須知第二十九點。
6.交貨時間:
(1)第1階段:乙方應於各組簽約日次日起10個日曆天以內提供案內標的相關文件送達甲方指定地點完成交貨。
(2)第2階段:
第1組:本組無執行舊機拆除作業,故無須執行第2階段交貨。
第2組:乙方應於第2組簽約日次日起120個日曆天以內完成舊機拆除,並清運至甲方指定地點放置。
(3)第3階段:
第1組:乙方應於簽約日次日起210個日曆天以內備妥採購標的並以書面通知甲方至乙方廠房辦理交貨前檢驗;另第3階段由甲方使用單位判定合格後,乙方得依書面或電話通知執行第4階段。
第2組:乙方應於簽約日次日起180個日曆天以內備妥採購標的並書面通知甲方辦理交貨前檢驗。
(4)第4階段:
第1組:乙方應自接獲甲方書面電話通知次日起30個日曆天以內將乙台機器及文件送達甲方指定交貨地點完成交貨。
第2組:第3階段檢驗合格後,乙方應於接獲甲方書面通知次日起20個日曆天以內將3臺機器及文件送達甲方指定交貨地點完成交貨。
7.餘詳如招標文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