TBN CC #: 5207850
公佈日期 : 2026/01/27
採購單位 : 臺北市士林區公所
採購案號 : 11502
採購名稱 : 臺北市士林區公所115年度事務工友勞務採購(公文交換及庶務業務)
決標廠商 :
請登入會員
廠商代碼 : 42690436
決標金額 : 新台幣
請登入會員 元整
預算金額 : 新台幣
請登入會員 元整
底價金額 : 新台幣 500,000元整
決標日期 :
請登入會員
原招標公告
公告單位案號:11502
採購名稱:臺北市士林區公所115年度事務工友勞務採購(公文交換及庶務業務)
採購類別:勞務-勞務及派遣
採購單位:臺北市士林區公所
機關地址:111臺北市士林區中正路439號8樓
採購方式:公開取得報價單或企畫書
連絡人:戴成志、柳潔宜#8001
連絡人電話:(02)28826200#8701
傳真號碼:(02)28813036
本網站公告日期:2025/11/28
截止收件日期:2025/12/08
開標日期:2025/12/09
預算或預估採購金額:新台幣 500,000 元
Email:eb9070@gov.taipei
廠商資格 : 廠商登記或設立之證明
投標廠商之基本資格須符合以下任一資格:
具公司登記
具商業登記
廠商納稅之證明。如營業稅或所得稅
附加說明 : 未達公告金額之採購,爭議屬政府採購法第31條規定不予發還或追繳押標金之爭議,始得提出申訴。
※收受投標文件時間:採書面投標者請於上班日上午8時30分至12時及下午1時30分至5時內送達。
※逾截止期限者視為不合格。
※本採購案履約期限自115年3月1日起至115年12月31日止,保留未來向得標廠商增購之權利,擬增購之情形:廠商履約期間表現良好,且無違約情事,於契約期滿前2個月以書面通知機關,經機關審查同意,得標廠商得續約1次:1.續約時間:1年(116年1月1日至116年12月31日止),擴充金額上限新臺幣60萬元。2.總預算案之審議如不能依地方制度法第40條第1項規定期限完成審議程序時,本所得通知得標廠商辦理後續擴充,擴充上限2個月,擴充金額上限新臺幣10萬元。3.後續擴充以原契約條件及價金續約核算付款,得免辦理議價程序,以契約變更,換文方式辦理。
※廠商提出疑義及機關釋疑期限:廠商對招標文件內容有疑義者,應於114年12月1日前,以書面送達本所請求釋疑,本所對前項疑義處理結果,將於114年12月5日前以書面答復請求釋疑廠商。
※廠商投標應檢附領標收據或領標電子憑據書面明細以利查核。本採購案如因故流標、廢標、暫停招標後重行招標或變更招標文件,採現場領標或郵寄領標者,得持原領標收據,向本機關換取新招標文件,並檢附原領標收據辦理投標。電子領標者請自行重新下載招標文件並檢附更新後之領標電子憑據書面明細投標。
本案附加說明及其他相關重要公告資訊 : 未達公告金額之採購,爭議屬政府採購法第31條規定不予發還或追繳押標金之爭議,始得提出申訴。
※收受投標文件時間:採書面投標者請於上班日上午8時30分至12時及下午1時30分至5時內送達。
※逾截止期限者視為不合格。
※本採購案履約期限自115年3月1日起至115年12月31日止,保留未來向得標廠商增購之權利,擬增購之情形:廠商履約期間表現良好,且無違約情事,於契約期滿前2個月以書面通知機關,經機關審查同意,得標廠商得續約1次:1.續約時間:1年(116年1月1日至116年12月31日止),擴充金額上限新臺幣60萬元。2.總預算案之審議如不能依地方制度法第40條第1項規定期限完成審議程序時,本所得通知得標廠商辦理後續擴充,擴充上限2個月,擴充金額上限新臺幣10萬元。3.後續擴充以原契約條件及價金續約核算付款,得免辦理議價程序,以契約變更,換文方式辦理。
※廠商提出疑義及機關釋疑期限:廠商對招標文件內容有疑義者,應於114年12月1日前,以書面送達本所請求釋疑,本所對前項疑義處理結果,將於114年12月5日前以書面答復請求釋疑廠商。
※廠商投標應檢附領標收據或領標電子憑據書面明細以利查核。本採購案如因故流標、廢標、暫停招標後重行招標或變更招標文件,採現場領標或郵寄領標者,得持原領標收據,向本機關換取新招標文件,並檢附原領標收據辦理投標。電子領標者請自行重新下載招標文件並檢附更新後之領標電子憑據書面明細投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