TBN CC #: 5207533
公佈日期 : 2026/01/27
採購單位 : 新竹市政府
採購案號 : 1140359
採購名稱 : 115年度敬老卡及愛心卡行政輔導服務
決標廠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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廠商代碼 : 54524320
決標金額 : 新台幣
請登入會員 元整
預算金額 : 新台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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底價金額 : 新台幣 0 元整 (採購單位未揭示)
決標日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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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招標公告
公告單位案號:1140359
採購名稱:115年度敬老卡及愛心卡行政輔導服務
採購類別:勞務-勞務及派遣
採購單位:新竹市政府
機關地址:300新竹市北區新竹市中正路120號
採購方式:公開取得報價單或企畫書
連絡人:鍾宜庭
連絡人電話:(03)5352386#203
傳真號碼:(03)5350653
本網站公告日期:2025/12/12
截止收件日期:2025/12/17
開標日期:2025/12/18
預算或預估採購金額:新台幣 252,000 元
Email:010569@ems.hccg.gov.tw
廠商資格 : 廠商登記或設立之證明
投標廠商之基本資格須符合以下任一資格:
具公司登記
具商業登記
廠商納稅之證明。如營業稅或所得稅
附加說明 : 未達公告金額之採購,爭議屬政府採購法第31條規定不予發還或追繳押標金之爭議,始得提出申訴。
***投標廠商之基本資格:
(1)公益社團法人、財團法人、社會團體。
(2)社工師事務所。
(3)I103060管理顧問業。
(4)I199990其他顧問服務業。
一、投標廠商應附具之基本資格證明文件如下(如允許依法令免申請核發本項基本資格證明文件之廠商參與投標,一併載明該等廠商免繳驗之證明文件;另如允許合作社為投標廠商,且投標廠商為合作社者,應依合作社法之規定,並附具合作社章程,且章程業務項目需涵蓋本採購委託工作項目):
(1)廠商登記或設立之證明。如公司登記或商業登記證明文件、非屬營利事業之法人、機構或團體依法須辦理設立登記之證明文件、工廠登記證明文件、許可登記證明文件、執業執照、開業證明、立案證明或其他由政府機關或其授權機構核發該廠商係合法登記或設立之證明文件。廠商得以列印公開於目的事業主管機關網站之資料代之。(營利事業登記證制度已於98.4.13起停止使用,不得作為資格證明文件。)
(2)納稅證明:如營業稅或所得稅,其屬營業稅繳稅證明者,為營業稅繳款書收據聯或主管稽徵機關核章之最近一期營業人銷售額與稅額申報書收執聯。廠商不及提出最近一期證明者,得以前一期之納稅證明代之。新設立且未屆第一期營業稅繳納期限者,得以營業稅主管稽徵機關核發之核准設立登記公函代之;經核定使用統一發票者,應一併檢附申領統一發票購票證相關文件。營業?或所得稅之納稅證明,得以與上開最近一期或前一期證明相同期間內主管稽徵機關核發之無違章欠稅之查復表代之。
▓如有投標廠商資格與特殊或巨額採購認定標準第16條情形者,免繳驗相關證明文件。
(3)與履約能力有關之基本資格:廠商具有製造、供應或承做能力之證明。如曾完成與招標標的類似之製造、供應或承做之文件、招標文件規定之樣品、現有或得標後可取得履約所需設備、技術、財力、人力或場所之說明或品質管制能力文件等。
二、本採購保留未來向得標廠商增購之權利,擬增購之項目及內容:
1.擴充項目:116年度敬老卡及愛心卡行政輔導服務。
2.擴充期間:擴充期間至115年12月31日止。並於115年度契約期滿前,須接受業務考核以作為是否續約之依據。
3.擴充金額:116年度新台幣27萬元整;未來實際委託之經費依當年度預算數辦理。
3.評鑑續約方式:機關視受託單位當年度工作績效評鑑達80分以上,依政府採購法第22條第1項第7款規定,機關得簽奉核准後,續約辦理委託服務,以1年為限,依工程會94年3月29日工程企字第09400096190號函以原契約條件及價金續約核算付款,得以換文方式辦理,免召開議價會議。
三、預算未完成立法程序前,得先辦理保留決標,俟預算通過後始決標生效。
四、其他
〈1〉本案請檢附企劃書。開標當日進行資格審查,評審事宜另行通知,其他事項詳如投標須知、契約書等招標文件。
〈2〉檢舉受理單位尚有法務單位:新竹市政府政風處:地址:新竹市中正路一二0號,電話:(03)5269193,傳真:(03)5247310;法務部廉政署受理檢舉電子郵件信箱:gechief-p@mail.moj.gov.tw;新竹調查站傳真:(03)5385052;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本案評選(審)委員名單,依本府辦理最有利標(適用、準用、參考)或評分及格最低標採購案件公開評選委員會(評審小組、審查委員會)委員名單作業要點,於招標公告中公開,名單如下:
委員姓名:黃佳婷 職業:公
委員姓名:魏幸雯 職業:公
委員姓名:陳春妙 職業:公
委員姓名:林明慧 職業:公
委員姓名:孫宜華 職業:公
***以電子資料傳輸投標(以下簡稱電子投標)或書面投標時,均應檢附主管機關指定資訊系統之領標電子憑據;其未檢附者,依政府採購法第五十條規定辦理。
***『得標廠商請自洽新竹市稅務局網站(https//www.hcct.gov.tw)或至新竹市稅務局,依契據性質開立印花稅大額憑證繳款書,並繳納之,如有印花稅繳款相關問題,請洽新竹市稅務局服務專線03-5225161轉319』
本案附加說明及其他相關重要公告資訊 : 未達公告金額之採購,爭議屬政府採購法第31條規定不予發還或追繳押標金之爭議,始得提出申訴。
***投標廠商之基本資格:
(1)公益社團法人、財團法人、社會團體。
(2)社工師事務所。
(3)I103060管理顧問業。
(4)I199990其他顧問服務業。
一、投標廠商應附具之基本資格證明文件如下(如允許依法令免申請核發本項基本資格證明文件之廠商參與投標,一併載明該等廠商免繳驗之證明文件;另如允許合作社為投標廠商,且投標廠商為合作社者,應依合作社法之規定,並附具合作社章程,且章程業務項目需涵蓋本採購委託工作項目):
(1)廠商登記或設立之證明。如公司登記或商業登記證明文件、非屬營利事業之法人、機構或團體依法須辦理設立登記之證明文件、工廠登記證明文件、許可登記證明文件、執業執照、開業證明、立案證明或其他由政府機關或其授權機構核發該廠商係合法登記或設立之證明文件。廠商得以列印公開於目的事業主管機關網站之資料代之。(營利事業登記證制度已於98.4.13起停止使用,不得作為資格證明文件。)
(2)納稅證明:如營業稅或所得稅,其屬營業稅繳稅證明者,為營業稅繳款書收據聯或主管稽徵機關核章之最近一期營業人銷售額與稅額申報書收執聯。廠商不及提出最近一期證明者,得以前一期之納稅證明代之。新設立且未屆第一期營業稅繳納期限者,得以營業稅主管稽徵機關核發之核准設立登記公函代之;經核定使用統一發票者,應一併檢附申領統一發票購票證相關文件。營業?或所得稅之納稅證明,得以與上開最近一期或前一期證明相同期間內主管稽徵機關核發之無違章欠稅之查復表代之。
▓如有投標廠商資格與特殊或巨額採購認定標準第16條情形者,免繳驗相關證明文件。
(3)與履約能力有關之基本資格:廠商具有製造、供應或承做能力之證明。如曾完成與招標標的類似之製造、供應或承做之文件、招標文件規定之樣品、現有或得標後可取得履約所需設備、技術、財力、人力或場所之說明或品質管制能力文件等。
二、本採購保留未來向得標廠商增購之權利,擬增購之項目及內容:
1.擴充項目:116年度敬老卡及愛心卡行政輔導服務。
2.擴充期間:擴充期間至115年12月31日止。並於115年度契約期滿前,須接受業務考核以作為是否續約之依據。
3.擴充金額:116年度新台幣27萬元整;未來實際委託之經費依當年度預算數辦理。
3.評鑑續約方式:機關視受託單位當年度工作績效評鑑達80分以上,依政府採購法第22條第1項第7款規定,機關得簽奉核准後,續約辦理委託服務,以1年為限,依工程會94年3月29日工程企字第09400096190號函以原契約條件及價金續約核算付款,得以換文方式辦理,免召開議價會議。
三、預算未完成立法程序前,得先辦理保留決標,俟預算通過後始決標生效。
四、其他
〈1〉本案請檢附企劃書。開標當日進行資格審查,評審事宜另行通知,其他事項詳如投標須知、契約書等招標文件。
〈2〉檢舉受理單位尚有法務單位:新竹市政府政風處:地址:新竹市中正路一二0號,電話:(03)5269193,傳真:(03)5247310;法務部廉政署受理檢舉電子郵件信箱:gechief-p@mail.moj.gov.tw;新竹調查站傳真:(03)5385052;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本案評選(審)委員名單,依本府辦理最有利標(適用、準用、參考)或評分及格最低標採購案件公開評選委員會(評審小組、審查委員會)委員名單作業要點,於招標公告中公開,名單如下:
委員姓名:黃佳婷 職業:公
委員姓名:魏幸雯 職業:公
委員姓名:陳春妙 職業:公
委員姓名:林明慧 職業:公
委員姓名:孫宜華 職業:公
***以電子資料傳輸投標(以下簡稱電子投標)或書面投標時,均應檢附主管機關指定資訊系統之領標電子憑據;其未檢附者,依政府採購法第五十條規定辦理。
***『得標廠商請自洽新竹市稅務局網站(https//www.hcct.gov.tw)或至新竹市稅務局,依契據性質開立印花稅大額憑證繳款書,並繳納之,如有印花稅繳款相關問題,請洽新竹市稅務局服務專線03-5225161轉31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