TBN CC #: 5206879
公佈日期 : 2026/01/26
採購單位 : 臺北市政府衛生局
採購案號 : Y11501
採購名稱 : 「115年度委託民間團體辦理精神病病人社區居住方案」勞務採購案
決標廠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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廠商代碼 : 21002905
決標金額 : 新台幣
請登入會員 元整
預算金額 : 新台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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底價金額 : 新台幣 0 元整 (採購單位未揭示)
決標日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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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招標公告
公告單位案號:Y11501
採購名稱:「115年度委託民間團體辦理精神病病人社區居住方案」勞務採購案
採購類別:勞務-勞務及派遣
採購單位:臺北市政府衛生局
機關地址:108臺北市萬華區東園街152號
採購方式:其他
連絡人:吳立人
連絡人電話:(02)23033611#209
傳真號碼:(02)23037957
本網站公告日期:2025/12/09
截止收件日期:2025/12/19
開標日期:2025/12/22
預算或預估採購金額:新台幣 4,800,000 元
Email:xr3085@gov.taipei
廠商資格 : 廠商納稅之證明。如營業稅或所得稅
除上述外之其他資格
廠商登記或設立證明【符合下列項目任一項】:
1.非屬營利事業之法人或團體:
a.依法核准設立之登記證明文件。
b.章程:精神障礙福利業務或心理衛生服務相關等。
附加說明 : 【廠商資格審查其他文件】
1.領標電子憑據書面明細(依電子採購作業辦法第6條第2項規定,其未檢附者,依政府採購法第五十條規不予開標決標辦理)。
2.投標廠商聲明書。
3.廠商信用證明(但不具法人人格之廠商,應以其負責人個人戶方式申請票據信用資料查詢)。
4.廠商納稅證明。
5.廠商登記或設立證明。
6.臺北市政府採購廠商誠信治理承諾書(未提出者仍為合格,但應於簽約前補正)。
7.投標廠商投標文件所標示之分包廠商是否為採購法第103條第1項之拒絕往來廠商自我檢核表(未提出者仍為合格,但應於簽約前補正)。
8.廠商確認瞭解臺北市政府所屬各機關學校捐款收支管理要點規定切結書(未提出者仍為合格,但應於簽約前補正)。餘請詳閱投標須知規定。
【公開取得文件領取方式及處所】
1.電子領標:請連線至網址http://web.pcc.gov.tw/查尋本標案案名並下載標單。
【注意事項】
1.廠商提出疑義期限:廠商對招標文件內容如有疑義,應於114年12月11日 前,以書面送達招標機關請求釋疑;招標機關對前項疑義處理結果,將於114年12月16日前,以書面答復請求釋疑廠商。
2.本案採複數決標,共計3區,每家廠商可得標項數限1區,請於投標時註明投標項次,開標順序依序為北、中、南區。
3.廠商投標時請檢附服務建議書(含附件)1式8份。
4.得標廠商依契約提供環保、節能 、省水或綠建材等綠色產品,應至環境部設置之「民間企業及團體綠色採購申報平臺」申報。
【其他】
1.本採購有關規定請詳閱各項招標文件。
2.本標案未盡事宜者得依據政府採購法暨相關規定辦理。
3.「得標廠商須洽臺北市稅捐稽徵處所屬各分處申請開立印花稅繳款書,或利用自然人憑證、工商憑證或同等效力之電子憑證直接登入地方稅網路申報作業入口網,依契據性質行開立臺北市印花稅應納稅額繳款書,並繳納之。」
本案附加說明及其他相關重要公告資訊 : 【廠商資格審查其他文件】
1.領標電子憑據書面明細(依電子採購作業辦法第6條第2項規定,其未檢附者,依政府採購法第五十條規不予開標決標辦理)。
2.投標廠商聲明書。
3.廠商信用證明(但不具法人人格之廠商,應以其負責人個人戶方式申請票據信用資料查詢)。
4.廠商納稅證明。
5.廠商登記或設立證明。
6.臺北市政府採購廠商誠信治理承諾書(未提出者仍為合格,但應於簽約前補正)。
7.投標廠商投標文件所標示之分包廠商是否為採購法第103條第1項之拒絕往來廠商自我檢核表(未提出者仍為合格,但應於簽約前補正)。
8.廠商確認瞭解臺北市政府所屬各機關學校捐款收支管理要點規定切結書(未提出者仍為合格,但應於簽約前補正)。餘請詳閱投標須知規定。
【公開取得文件領取方式及處所】
1.電子領標:請連線至網址http://web.pcc.gov.tw/查尋本標案案名並下載標單。
【注意事項】
1.廠商提出疑義期限:廠商對招標文件內容如有疑義,應於114年12月11日 前,以書面送達招標機關請求釋疑;招標機關對前項疑義處理結果,將於114年12月16日前,以書面答復請求釋疑廠商。
2.本案採複數決標,共計3區,每家廠商可得標項數限1區,請於投標時註明投標項次,開標順序依序為北、中、南區。
3.廠商投標時請檢附服務建議書(含附件)1式8份。
4.得標廠商依契約提供環保、節能 、省水或綠建材等綠色產品,應至環境部設置之「民間企業及團體綠色採購申報平臺」申報。
【其他】
1.本採購有關規定請詳閱各項招標文件。
2.本標案未盡事宜者得依據政府採購法暨相關規定辦理。
3.「得標廠商須洽臺北市稅捐稽徵處所屬各分處申請開立印花稅繳款書,或利用自然人憑證、工商憑證或同等效力之電子憑證直接登入地方稅網路申報作業入口網,依契據性質行開立臺北市印花稅應納稅額繳款書,並繳納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