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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BN CC #: 5206589
公佈日期 : 2026/01/26
採購單位 : 新北市政府採購處
採購案號 : 1141226-2
採購名稱 : 115年度弱勢婦女暨中高齡就業服務計畫委託專業服務
決標廠商 : 請登入會員
廠商代碼 : 04122265
決標金額 : 新台幣 請登入會員 元整
預算金額 : 新台幣 請登入會員 元整
底價金額 : 新台幣 17,400,000元整
決標日期 : 請登入會員

原招標公告

公告單位案號:1141226-2
採購名稱:115年度弱勢婦女暨中高齡就業服務計畫委託專業服務
採購類別:勞務-勞務及派遣
採購單位:新北市政府採購處
機關地址:220新北市板橋區中山路一段161號13樓(新北市政府行政大樓)
採購方式:其他
連絡人:張小姐或就業服務處特定對象就業服務課柯小姐22465066分機1152
連絡人電話:(02)29603456#7676
傳真號碼:(02)29530960
本網站公告日期:2025/12/10
截止收件日期:2025/12/26
開標日期:2025/12/26
預算或預估採購金額:新台幣 17,489,157 元
Email:AT2885@ntpc.gov.tw
廠商資格 :
除上述外之其他資格 一、1.公司或行號;或2.前款外已立案之法人、機構或團體依相關證明文件得提供機關教育、心理、輔導、諮商、衛生、醫療、人力資源、社會福利、社會服務、就業服務等相關業務或得以承接相關業務者。 且二、廠商信用之證明(投標廠商非拒絕往來戶及最近三年無退票紀錄) 且三、廠商納稅之證明(投標廠商係為公司或行號者,其營業稅繳稅證明)※上開廠商資格應備文件詳如本採購案「投標須知(資格文件準備須知/審查表)」。 ※上開廠商資格應備文件詳如本採購案「投標須知-資格文件準備須知/審查表」。
附加說明 :
[更正公告] 1.更正已販售招標文件之需求說明書第陸、子計畫二之標價清單(詳修正對照表1141226-2)。 2.招標文件內容變更非屬重大變更,且於原定截止日前五日公告或書面通知各廠商,得免延長等標期。 3.此次【不允許】更正公告刊登日以前已投標或已將投標文件交郵遞之廠商,申請撤回其報價或更正有關之內容。 4.請電子領標廠商自行至「政府電子採購網」(http://web.pcc.gov.tw/)之廠商端下載更新異動檔案。 [洽辦機關聯絡人] 新北市政府就業服務處(特定對象就業服務課)柯小姐,電話為(02)22465066分機1152。 [異議受理單位] 本公告「疑義、異議受理單位」欄位因有字數限制,有關本採購案異議受理單位之補充說明如下:本採購案係為新北市政府就業服務處洽請新北市政府採購處代辦之採購案件,依採購法第75條,受理廠商異議方式如下: 1.廠商如認為本案招標文件內容違反法令,致損害廠商權利或利益者,得自本採購案公告之次日起10日內,以書面向新北市政府採購處提出異議。 2.廠商倘認為新北市政府就業服務處或新北市政府採購處對於本採購案所作之處置有違反法令,致損害其權利或利益者,請逕向該處置機關提出異議。 [其他招標文件郵購部份領取方式及地點] 因響應節能減碳政策,目前僅提供電子領標服務,敬請見諒。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220242新北市板橋區中山路1段161號4樓(東側)採購處售標室(請自行考量標單郵寄送達時間以免影響權益)。 [附記救濟程序] 廠商如認為本處就本招標文件內容違反法令致損害廠商權利或利益者,得於自本採購案公告之次日起十日內,以書面向本處提出異議。 [配合財政部印花稅電子化繳納政策] 得標廠商請洽新北市政府稅捐稽徵處(電話:02-89528200分機603、637、639)、所屬分處或自行上網(縣市須選擇新北市),依契約性質開立印花稅應納稅額繳款書,並繳納之。
本案附加說明及其他相關重要公告資訊 :
[更正公告] 1.更正已販售招標文件之需求說明書第陸、子計畫二之標價清單(詳修正對照表1141226-2)。 2.招標文件內容變更非屬重大變更,且於原定截止日前五日公告或書面通知各廠商,得免延長等標期。 3.此次【不允許】更正公告刊登日以前已投標或已將投標文件交郵遞之廠商,申請撤回其報價或更正有關之內容。 4.請電子領標廠商自行至「政府電子採購網」(http://web.pcc.gov.tw/)之廠商端下載更新異動檔案。 [洽辦機關聯絡人] 新北市政府就業服務處(特定對象就業服務課)柯小姐,電話為(02)22465066分機1152。 [異議受理單位] 本公告「疑義、異議受理單位」欄位因有字數限制,有關本採購案異議受理單位之補充說明如下:本採購案係為新北市政府就業服務處洽請新北市政府採購處代辦之採購案件,依採購法第75條,受理廠商異議方式如下: 1.廠商如認為本案招標文件內容違反法令,致損害廠商權利或利益者,得自本採購案公告之次日起10日內,以書面向新北市政府採購處提出異議。 2.廠商倘認為新北市政府就業服務處或新北市政府採購處對於本採購案所作之處置有違反法令,致損害其權利或利益者,請逕向該處置機關提出異議。 [其他招標文件郵購部份領取方式及地點] 因響應節能減碳政策,目前僅提供電子領標服務,敬請見諒。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220242新北市板橋區中山路1段161號4樓(東側)採購處售標室(請自行考量標單郵寄送達時間以免影響權益)。 [附記救濟程序] 廠商如認為本處就本招標文件內容違反法令致損害廠商權利或利益者,得於自本採購案公告之次日起十日內,以書面向本處提出異議。 [配合財政部印花稅電子化繳納政策] 得標廠商請洽新北市政府稅捐稽徵處(電話:02-89528200分機603、637、639)、所屬分處或自行上網(縣市須選擇新北市),依契約性質開立印花稅應納稅額繳款書,並繳納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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