TBN CC #: 5206528
公佈日期 : 2026/01/26
採購單位 : 臺北市立美術館
採購案號 : 114PG0132
採購名稱 : 「2025台北雙年展」影片紀錄及製作案
決標廠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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廠商代碼 : 42354790
決標金額 : 新台幣
請登入會員 元整
預算金額 : 新台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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底價金額 : 新台幣 400,000元整
決標日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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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招標公告
公告單位案號:114PG0132
採購名稱:「2025台北雙年展」影片紀錄及製作案
採購類別:工程-活動行銷廣告類
採購單位:臺北市立美術館
機關地址:104臺北市中山區中山北路3段181號
採購方式:公開取得報價單或企畫書
連絡人:周晏如 / 簡巧茹
連絡人電話:(02)25957656#256/507
傳真號碼:(02)25850984
本網站公告日期:2025/09/26
截止收件日期:2025/10/01
開標日期:2025/10/02
預算或預估採購金額:新台幣 430,000 元
Email:jr1512@gov.taipei
廠商資格 : 廠商登記或設立之證明
投標廠商之基本資格須符合以下任一資格:
具公司登記
具商業登記
廠商納稅之證明。如營業稅或所得稅
除上述外之其他資格
公司登記或商業登記證明文件之營業項目代碼、營業項目,僅須任一項符合:I401010(一般廣告服務業)、J401010(電影片製作業)、J503020(電視節目製作業)、J503040(廣播電視廣告業)、J503050(錄影節目帶業)、J601010(藝文服務業)
附加說明 : 未達公告金額之採購,爭議屬政府採購法第31條規定不予發還或追繳押標金之爭議,始得提出申訴。
[公開取得文件領取方式及處所]:本案僅提供電子領標不另行提供書面招標文件:(網址http://web.pcc.gov.tw/),並須支付電子領標手續費新臺幣20元整。
[履約期限]:決標日起至115年2月6日。
[重點說明]:
1.投標時請使用下載自本館於政府電子網公告之招標文件投標,投標應檢附之相關文件(含服務建議書)請詳投標須知-資格/價格審查表。
2.開標作業:一次投標不分段開標。
3.本案開標日期係指資格審查日期,經資格審查合格者始得參與評審。
4.評審方式:序位法價格納入評比。於資格審查後擇期辦理評審作業(廠商需到場簡報),經評審為符合需要者,擇期進行議價。
5.甄審現場廠商需提供資料請依規定於投標文件中備齊,俾憑甄審,餘詳評審須知。
6.議價作業:另行通知符合需要廠商。
[預定決標日]:開標次日起120日。
公告預算未完成立法程序前,依投標須知第59點第4款,符合該點第1款決標原則時,機關得先辦理保留決標。詳投標須知。
[委託項目]:美術館展覽影片拍攝與製作,詳細規格數量詳如招標文件。
[補充說明]:
※本案所需經費如未獲臺北市議會審議通過或經部分刪減,得依投標須知第59點規定辦理。
※本案依投標須知第八十三點規定,決標後契約書〈正本2份〉之製作裝訂由得標廠商為之,其所需費用由得標廠商負擔。
※為推動本府契約文件電子化政策,請投標廠商先行至經濟部工商憑證管理中心申請電子憑證(自然人需申請自然人憑證),於得標後製作契約書時,除維持現有紙本外,需再利用「My Doc電子文件服務平台」(網址https://mydoc.gov.taipei/MYDOC/)辦理契約文件電子簽章,以加速決標後電子契約簽署進度。有關「My Doc電子文件服務平台」之簽章操作使用,詳招標文件之「電子契約廠商操作手冊」。
※廠商應於第一次請領契約價金前完成電子統一發票申辦作業,並於請領契約價金時提出電子統一發票。
※投標廠商於等標期限內應隨時注意政府電子採購網公告是否有更正事項。
※廠商對招標文件內容如有疑義,應於114年9月27日前(等標期1/4),以書面向本機關提出,本館於114年9月29日前(機關最後釋疑之次日起算至截止投標日或資格審查截止收件日之日數,不得少於原等標期1/4)以書面答覆廠商。
※得標廠商須洽臺北市稅捐稽徵處所屬各分處申請開立印花稅繳款書,或利用自然人憑證、工商憑證或同等效力之電子憑證直接登入地方稅網路申報作業入口網,依契據性質自行開立臺北市印花稅應納稅額繳款書,並繳納之。
※本館政風室聯絡電話:02-25863696、傳真:02-25950509。
本案附加說明及其他相關重要公告資訊 : 未達公告金額之採購,爭議屬政府採購法第31條規定不予發還或追繳押標金之爭議,始得提出申訴。
[公開取得文件領取方式及處所]:本案僅提供電子領標不另行提供書面招標文件:(網址http://web.pcc.gov.tw/),並須支付電子領標手續費新臺幣20元整。
[履約期限]:決標日起至115年2月6日。
[重點說明]:
1.投標時請使用下載自本館於政府電子網公告之招標文件投標,投標應檢附之相關文件(含服務建議書)請詳投標須知-資格/價格審查表。
2.開標作業:一次投標不分段開標。
3.本案開標日期係指資格審查日期,經資格審查合格者始得參與評審。
4.評審方式:序位法價格納入評比。於資格審查後擇期辦理評審作業(廠商需到場簡報),經評審為符合需要者,擇期進行議價。
5.甄審現場廠商需提供資料請依規定於投標文件中備齊,俾憑甄審,餘詳評審須知。
6.議價作業:另行通知符合需要廠商。
[預定決標日]:開標次日起120日。
公告預算未完成立法程序前,依投標須知第59點第4款,符合該點第1款決標原則時,機關得先辦理保留決標。詳投標須知。
[委託項目]:美術館展覽影片拍攝與製作,詳細規格數量詳如招標文件。
[補充說明]:
※本案所需經費如未獲臺北市議會審議通過或經部分刪減,得依投標須知第59點規定辦理。
※本案依投標須知第八十三點規定,決標後契約書〈正本2份〉之製作裝訂由得標廠商為之,其所需費用由得標廠商負擔。
※為推動本府契約文件電子化政策,請投標廠商先行至經濟部工商憑證管理中心申請電子憑證(自然人需申請自然人憑證),於得標後製作契約書時,除維持現有紙本外,需再利用「My Doc電子文件服務平台」(網址https://mydoc.gov.taipei/MYDOC/)辦理契約文件電子簽章,以加速決標後電子契約簽署進度。有關「My Doc電子文件服務平台」之簽章操作使用,詳招標文件之「電子契約廠商操作手冊」。
※廠商應於第一次請領契約價金前完成電子統一發票申辦作業,並於請領契約價金時提出電子統一發票。
※投標廠商於等標期限內應隨時注意政府電子採購網公告是否有更正事項。
※廠商對招標文件內容如有疑義,應於114年9月27日前(等標期1/4),以書面向本機關提出,本館於114年9月29日前(機關最後釋疑之次日起算至截止投標日或資格審查截止收件日之日數,不得少於原等標期1/4)以書面答覆廠商。
※得標廠商須洽臺北市稅捐稽徵處所屬各分處申請開立印花稅繳款書,或利用自然人憑證、工商憑證或同等效力之電子憑證直接登入地方稅網路申報作業入口網,依契據性質自行開立臺北市印花稅應納稅額繳款書,並繳納之。
※本館政風室聯絡電話:02-25863696、傳真:02-2595050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