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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BN CC #: 5206440
公佈日期 : 2026/01/26
採購單位 : 臺南市政府消防局
採購案號 : TNCFD1151011
採購名稱 : 臺南市政府消防局115年度永華本部大樓水電系統維護工作採購案
決標廠商 : 請登入會員
廠商代碼 : 66607400
決標金額 : 新台幣 請登入會員 元整
預算金額 : 新台幣 請登入會員 元整
底價金額 : 新台幣 235,200元整
決標日期 : 請登入會員

原招標公告

公告單位案號:TNCFD1151011
採購名稱:臺南市政府消防局115年度永華本部大樓水電系統維護工作採購案
採購類別:採購-水電類
採購單位:臺南市政府消防局
機關地址:708臺南市安平區永華路2段898號
採購方式:公開招標
連絡人:盧怡庭
連絡人電話:(06)6569119#6106
傳真號碼:(06)6569056
本網站公告日期:2026/01/12
截止收件日期:2026/01/14
開標日期:2026/01/15
預算或預估採購金額:新台幣 240,000 元
Email:rita0628@mail.tainan.gov.tw
廠商資格 :
廠商登記或設立之證明 投標廠商之基本資格須符合以下任一資格: 具公司登記 具商業登記 廠商納稅之證明。如營業稅或所得稅 廠商依工業團體法或商業團體法加入工業或商業團體之證明 除上述外之其他資格 一、基本資格:凡合法登記或設立之廠商,且非政府採購法第103條規定之對象。 二、投標需檢附文件:(詳見投標須知第33點及33-1點規定) 1.廠商登記或設立之證明影本(營利事業登記證已不再作為證明文件,可至網址:http://gcis.nat.gov.tw/index.jsp商工登記資料查詢列印登記資料投標)。 2.納稅證明文件影本。 3.電子憑據光碟或電子憑據序號等相關內容之證明。(電子領標者-電子領標廠商之投標封附上該標案之領標電子憑據書面明細) 4.投標廠商聲明書正本。 5.切結書1正本。 6.標單正本。 7.估價單正本。 8.公職人員及關係人身分關係揭露表正本。(非必要文件,非公職人員及關係人免填此表) 9.委託代理授權書正本。 10.投標廠商投標文件審查表。 11.用電設備檢驗維護業登記執照。 12.加入相關用電設備檢驗維護工程工業同業公會。 13.用電設備檢驗乙級技術士證2張以上。提供上述乙級技術士證人員勞工保險投保資料以確認該人員為投標廠商在職人員。 14.曾完成與招標標的(電氣工程高壓變電設備11.4KV至22.8KV,單一變壓器容量1,000KVA以上且總容量2,000KVA以上之維修保養) 類似之承做履約文件(如合約(契約)書、或驗收證明)。
附加說明 :
未達公告金額之採購,爭議屬政府採購法第31條規定不予發還或追繳押標金之爭議,始得提出申訴。 1.採電?領標?式,不另備書?文件。(依據電?採購作業辦法第6條規定。) 2.以電?領標者(網址http://web.pcc.gov.tw/),需取得憑據,每1憑據以 投標1次為限,電?憑據明細廠商可利?電?領標系統中「檢驗電?憑據」之 功能列印,廠商並將電?憑據書?明細列印置於標封內。若未檢附本項資料, 視為不合格標。 附註:本採購因未達法定開標家數?再?招標時,機關僅變更招標文件之截止 投標期限、開標?期及時間,其他內容未變更、更正或補充者,允許廠商得採 ?前已領標之領標憑據。 3.投標文件所附之標封需標?廠商名稱、地址及採購標的名稱等。 [領標?期]:?公告?起?截?投標時間?。 [其他]: 1.廠商對招標文件內容有疑義者,應以書面向招標機關請求釋疑之期限:自公 告日或邀標日起等標期之四分之一,其尾數不足1日者,以1日計。受理廠商疑 義及異議單位:臺南市政府消防局,電話:(06)6569119#6106,傳真: (06)6569056,地址:臺南市新營區三興街380號(民治辦公室)。 2.餘詳列投標須知、契約稿本及其它招標文件。 3.若因颱風或其他原因而該日停止辦公致未達原定截止投標或收件時間及開標 時間者,以次一辦公日之同一截止投標或收件時間及次一辦公日之同一開標時 間代之。 4.如對本案規範說明書有疑義,請洽秘書室羅博翰科員(06)2975119#2113。 5.為落實印花稅票減量環保政策,繳納印花稅應向臺南市政府財政稅務局申請 開立繳款書或透過地方稅網路申報作業系統上網開立臺南市政府財政稅務局印 花稅繳款書,洽詢電話如下: (1)臺南分局電話(06)2160216分機1125、傳真(06)2119647。 (2)新化分局電話(06)5981110分機2402、傳真(06)5982153。 (3)新營分局電話(06)6351141分機3311、傳真(06)6352090。 (4)佳里分局電話(06)7224178分機5307、傳真(06)7212869。 (5)安南分局電話(06)2565148分機7502、傳真(06)2462921。
本案附加說明及其他相關重要公告資訊 :
未達公告金額之採購,爭議屬政府採購法第31條規定不予發還或追繳押標金之爭議,始得提出申訴。 1.採電?領標?式,不另備書?文件。(依據電?採購作業辦法第6條規定。) 2.以電?領標者(網址http://web.pcc.gov.tw/),需取得憑據,每1憑據以 投標1次為限,電?憑據明細廠商可利?電?領標系統中「檢驗電?憑據」之 功能列印,廠商並將電?憑據書?明細列印置於標封內。若未檢附本項資料, 視為不合格標。 附註:本採購因未達法定開標家數?再?招標時,機關僅變更招標文件之截止 投標期限、開標?期及時間,其他內容未變更、更正或補充者,允許廠商得採 ?前已領標之領標憑據。 3.投標文件所附之標封需標?廠商名稱、地址及採購標的名稱等。 [領標?期]:?公告?起?截?投標時間?。 [其他]: 1.廠商對招標文件內容有疑義者,應以書面向招標機關請求釋疑之期限:自公 告日或邀標日起等標期之四分之一,其尾數不足1日者,以1日計。受理廠商疑 義及異議單位:臺南市政府消防局,電話:(06)6569119#6106,傳真: (06)6569056,地址:臺南市新營區三興街380號(民治辦公室)。 2.餘詳列投標須知、契約稿本及其它招標文件。 3.若因颱風或其他原因而該日停止辦公致未達原定截止投標或收件時間及開標 時間者,以次一辦公日之同一截止投標或收件時間及次一辦公日之同一開標時 間代之。 4.如對本案規範說明書有疑義,請洽秘書室羅博翰科員(06)2975119#2113。 5.為落實印花稅票減量環保政策,繳納印花稅應向臺南市政府財政稅務局申請 開立繳款書或透過地方稅網路申報作業系統上網開立臺南市政府財政稅務局印 花稅繳款書,洽詢電話如下: (1)臺南分局電話(06)2160216分機1125、傳真(06)2119647。 (2)新化分局電話(06)5981110分機2402、傳真(06)5982153。 (3)新營分局電話(06)6351141分機3311、傳真(06)6352090。 (4)佳里分局電話(06)7224178分機5307、傳真(06)7212869。 (5)安南分局電話(06)2565148分機7502、傳真(06)24629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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