TBN CC #: 5206346
公佈日期 : 2026/01/26
採購單位 : 臺北市立美術館
採購案號 : 115EX1007
採購名稱 : 「第61屆威尼斯雙年展台灣館」海運暨作品處理案
決標廠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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廠商代碼 : 80156258
決標金額 : 新台幣
請登入會員 元整
預算金額 : 新台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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底價金額 : 新台幣 3,490,000元整
決標日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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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招標公告
公告單位案號:115EX1007
採購名稱:「第61屆威尼斯雙年展台灣館」海運暨作品處理案
採購類別:採購-交通工具類
採購單位:臺北市立美術館
機關地址:104臺北市中山區中山北路3段181號
採購方式:其他
連絡人:高如萱/郭孝萱
連絡人電話:(02)25957656#207/503
傳真號碼:(02)25850984
本網站公告日期:2026/01/02
截止收件日期:2026/01/12
開標日期:2026/01/13
預算或預估採購金額:新台幣 3,550,200 元
Email:bg8672@gov.taipei
廠商資格 : 廠商登記或設立之證明
投標廠商之基本資格須符合以下任一資格:
具公司登記
具商業登記
廠商納稅之證明。如營業稅或所得稅
除上述外之其他資格
營業項目代碼為(僅須任一項符合):G402011海運承攬運業,JB01010展覽服務業,IZ06010理貨包裝業。投標廠商之詳細資格請參考投標須知。
附加說明 : [公開取得文件領取方式及處所]:本案僅提供電子領標不另行提供書面招標文件:(網址http://web.pcc.gov.tw/),並須支付電子領標手續費新台幣20元整。
[開標地點]:臺北市中山北路三段181號臺北市立美術館地下二樓秘書室會議室。
[押標金額度]:無需繳納。
[履約保證金額度]:契約金額之10%。
[重點說明]:1.投標時請使用本館所發之詳細價目表投標。2.決標作業:依優勝序位進行議價。3.本案開標日期係指資格審查日期,經資格審查合格者始得參與評選。4.評選方式:於資格審查後辦理評選作業,評選順序依各合格投標廠商文件送達時間先後順序決定,並依優勝序位,由最優勝廠商優先取得議價權。5.評選現場廠商需提供資料請依規定於投標文件中備齊,俾憑甄選,餘詳評選須知。6.議價作業:另行通知優勝廠商。
[預定決標日]:開標後20日。
[委託項目]:展覽作品之運輸報關等。詳如[詳細價目表]及[需求說明書]。
[履約期限]:第一階段:決標次日起算10日內。第二階段:115年4月23日前全數抵達指定地點,並於115年5月20日前提交請款文件。第三階段:115年12月18日前。
[補充投標說明]:
※公告預算未完成立法程序前,依投標須知第59點第4款,符合該點第1款決標原則時,機關得先辦理保留決標,詳投標須知。
※電子投標之廠商:廠商若選擇以電子投標方式投標,除依規定應上傳服務建議書電子檔案外,請依本案評選須知第貳節第二點(一)規定另備齊服務建議書紙本8份(正本2份,副本6份),須標示正副本,依招標文件規定裝入投標封套(箱)內書面密封後,並於封面註明『以電子投標方式投標(內附文件為服務建議書)』,於截止收件期限前以郵遞或專人寄(送)達本機關投標,如有延誤,應自行負責。未投遞或延誤者依評選須知之服務建議書份數不足規定扣減評比之分數。
※本案依投標須知第八十三點規定,決標後契約書〈正本2份〉之製作裝訂由得標廠商為之,其所需費用由得標廠商負擔。
※為推動本府契約文件電子化政策,請投標廠商先行至經濟部工商憑證管理中心申請電子憑證(自然人需申請自然人憑證),於得標後製作契約書時,除維持現有紙本外,需再利用「My Doc電子文件服務平台」(網址https://mydoc.gov.taipei/MYDOC/)辦理契約文件電子簽章,以加速決標後電子契約簽署進度。有關「My Doc電子文件服務平台」之簽章操作使用,將於決標後另行給予得標廠商「電子契約廠商操作手冊」參閱。
※投標廠商於等標期限內應隨時注意政府電子採購網公告是否有更正事項。
※廠商對招標文件內容如有疑義,應於等標期115年1月4日前(等標期1/4前),以書面向本機關提出,本館於115年1月8日前(機關最後釋疑之次日起算至截止投標日或資格審查截止收件日之日數,不得少於原等標期1/4)以書面答覆廠商。
本館政風室聯絡電話:25863696、傳真:25950509。
本案附加說明及其他相關重要公告資訊 : [公開取得文件領取方式及處所]:本案僅提供電子領標不另行提供書面招標文件:(網址http://web.pcc.gov.tw/),並須支付電子領標手續費新台幣20元整。
[開標地點]:臺北市中山北路三段181號臺北市立美術館地下二樓秘書室會議室。
[押標金額度]:無需繳納。
[履約保證金額度]:契約金額之10%。
[重點說明]:1.投標時請使用本館所發之詳細價目表投標。2.決標作業:依優勝序位進行議價。3.本案開標日期係指資格審查日期,經資格審查合格者始得參與評選。4.評選方式:於資格審查後辦理評選作業,評選順序依各合格投標廠商文件送達時間先後順序決定,並依優勝序位,由最優勝廠商優先取得議價權。5.評選現場廠商需提供資料請依規定於投標文件中備齊,俾憑甄選,餘詳評選須知。6.議價作業:另行通知優勝廠商。
[預定決標日]:開標後20日。
[委託項目]:展覽作品之運輸報關等。詳如[詳細價目表]及[需求說明書]。
[履約期限]:第一階段:決標次日起算10日內。第二階段:115年4月23日前全數抵達指定地點,並於115年5月20日前提交請款文件。第三階段:115年12月18日前。
[補充投標說明]:
※公告預算未完成立法程序前,依投標須知第59點第4款,符合該點第1款決標原則時,機關得先辦理保留決標,詳投標須知。
※電子投標之廠商:廠商若選擇以電子投標方式投標,除依規定應上傳服務建議書電子檔案外,請依本案評選須知第貳節第二點(一)規定另備齊服務建議書紙本8份(正本2份,副本6份),須標示正副本,依招標文件規定裝入投標封套(箱)內書面密封後,並於封面註明『以電子投標方式投標(內附文件為服務建議書)』,於截止收件期限前以郵遞或專人寄(送)達本機關投標,如有延誤,應自行負責。未投遞或延誤者依評選須知之服務建議書份數不足規定扣減評比之分數。
※本案依投標須知第八十三點規定,決標後契約書〈正本2份〉之製作裝訂由得標廠商為之,其所需費用由得標廠商負擔。
※為推動本府契約文件電子化政策,請投標廠商先行至經濟部工商憑證管理中心申請電子憑證(自然人需申請自然人憑證),於得標後製作契約書時,除維持現有紙本外,需再利用「My Doc電子文件服務平台」(網址https://mydoc.gov.taipei/MYDOC/)辦理契約文件電子簽章,以加速決標後電子契約簽署進度。有關「My Doc電子文件服務平台」之簽章操作使用,將於決標後另行給予得標廠商「電子契約廠商操作手冊」參閱。
※投標廠商於等標期限內應隨時注意政府電子採購網公告是否有更正事項。
※廠商對招標文件內容如有疑義,應於等標期115年1月4日前(等標期1/4前),以書面向本機關提出,本館於115年1月8日前(機關最後釋疑之次日起算至截止投標日或資格審查截止收件日之日數,不得少於原等標期1/4)以書面答覆廠商。
本館政風室聯絡電話:25863696、傳真:2595050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