TBN CC #: 5206003
公佈日期 : 2026/01/23
採購單位 : 花蓮縣環境保護局
採購案號 : EPB1141202
採購名稱 : 115年度「花蓮縣廢棄物稽查委託檢測工作」(開口契約)
決標廠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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廠商代碼 : 89828279
決標金額 : 新台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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預算金額 : 新台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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底價金額 : 新台幣 323,000元整
決標日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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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招標公告
公告單位案號:EPB1141202
採購名稱:115年度「花蓮縣廢棄物稽查委託檢測工作」(開口契約)
採購類別:工程-環保醫療類
採購單位:花蓮縣環境保護局
機關地址:970花蓮縣花蓮市中美路68號
採購方式:公開取得報價單或企畫書
連絡人:楊欣怡
連絡人電話:(03)8237575#2308
傳真號碼:(03)8228526
本網站公告日期:2026/01/07
截止收件日期:2026/01/13
開標日期:2026/01/14
預算或預估採購金額:新台幣 340,000 元
Email:dabglut137728@gmail.com
廠商資格 : 廠商登記或設立之證明
投標廠商之基本資格須符合以下任一資格:
具公司登記
為原住民廠商
廠商納稅之證明。如營業稅或所得稅
除上述外之其他資格
一 領有主管機關核發之公司營業登記文件,其營業項目包含環境檢測服務業。(廠商得以列印公開於目的事業主管機關網站之資料代之)
二、具備行政院環境保護署環境檢驗所(今改為國家環境研究院)之環境檢驗測定機構合格許可證。許可項目及方法需具毒性特性溶出程序(總汞、總鎘、總硒、六價鉻化合物 、總鉛、總砷、總鉻、總銅、總鋇)及加人公會文件。
三、納稅證明及票據交換機構或受理查詢之金融機構於截止投標日之前半年內所出具之非拒絕往來戶及最近三年內無退票紀錄證明(影本)之廠商。
四、以上廠商若為原住民個人、機關、法人或團體.請依原住民族工作權保障法及及施行細則等相關規定檢附證明文件,但第二次(或以上)招標不在此限。
五、其他應附具之證明文件,詳「廠商」投標證件審查表。
附加說明 : 未達公告金額之採購,爭議屬政府採購法第31條規定不予發還或追繳押標金之爭議,始得提出申訴。
一、開標方式:(1)第一次即開放原住民及非原住民廠商投標,並優先決標予
原住民廠商,如無原住民廠商投標、無原住民廠商為合格標,或原住民廠商之
標價經洽減價仍超底價等無法優先決標予原住民廠商之情形,則作成紀錄後就
全部投標廠商辦理擇符合需要者比價或議價。(2)第一次開標廠商如未達3家,
則作成紀錄後當場改為限制性招標。
二、招標文件領取及付款方式:本案依據政府採購法第93條之1及電子採購作
業辦法第6條規定,不提供書面招標文件。請廠商自行至「政府電子採購網」
網站(網址http://web. pcc.gov.tw)付費下載,相關事宜可洽詢中華電信各營業
窗口或撥服務電話0800-080-412。
三 、廠商以電子領標者請於證件封內附上該標案之領標電子憑據書面明細紙本〔該明細請廠商於政府電子採購網下載列印〕俾利本府查驗,如經查驗未合格或有重〔複〕製之情形,視同無效標。如未繳交者,本府得依政府採購法第51條及其施行細則第60條規定,通知廠商提出說明,若廠商未附電子領標憑據書面明細紙本又未派員到場說明,經本府於開標當日以電話通知仍無法聯繫者,視同放棄。
四、公告事項如有未盡事宜悉依投標須知辦理。
五、本案已納編115年度預算,惟尚未經議會審議通過,未來如經議會審議刪除或刪減,得依採購法第64條規定辦理。
本案附加說明及其他相關重要公告資訊 : 未達公告金額之採購,爭議屬政府採購法第31條規定不予發還或追繳押標金之爭議,始得提出申訴。
一、開標方式:(1)第一次即開放原住民及非原住民廠商投標,並優先決標予
原住民廠商,如無原住民廠商投標、無原住民廠商為合格標,或原住民廠商之
標價經洽減價仍超底價等無法優先決標予原住民廠商之情形,則作成紀錄後就
全部投標廠商辦理擇符合需要者比價或議價。(2)第一次開標廠商如未達3家,
則作成紀錄後當場改為限制性招標。
二、招標文件領取及付款方式:本案依據政府採購法第93條之1及電子採購作
業辦法第6條規定,不提供書面招標文件。請廠商自行至「政府電子採購網」
網站(網址http://web. pcc.gov.tw)付費下載,相關事宜可洽詢中華電信各營業
窗口或撥服務電話0800-080-412。
三 、廠商以電子領標者請於證件封內附上該標案之領標電子憑據書面明細紙本〔該明細請廠商於政府電子採購網下載列印〕俾利本府查驗,如經查驗未合格或有重〔複〕製之情形,視同無效標。如未繳交者,本府得依政府採購法第51條及其施行細則第60條規定,通知廠商提出說明,若廠商未附電子領標憑據書面明細紙本又未派員到場說明,經本府於開標當日以電話通知仍無法聯繫者,視同放棄。
四、公告事項如有未盡事宜悉依投標須知辦理。
五、本案已納編115年度預算,惟尚未經議會審議通過,未來如經議會審議刪除或刪減,得依採購法第64條規定辦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