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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BN CC #: 5205468
公佈日期 : 2026/01/23
採購單位 : 苗栗縣卓蘭鎮公所
採購案號 : 1141107001
採購名稱 : 苗栗縣卓蘭鎮客家詹冰故事文學館暨饒平客語園區二期經營先期評估規劃
決標廠商 : 請登入會員
廠商代碼 : 90360342
決標金額 : 新台幣 請登入會員 元整
預算金額 : 新台幣 請登入會員 元整
底價金額 : 新台幣 1,575,000元整
決標日期 : 請登入會員

原招標公告

公告單位案號:1141107001
採購名稱:苗栗縣卓蘭鎮客家詹冰故事文學館暨饒平客語園區二期經營先期評估規劃
採購類別:工程-土木工程
採購單位:苗栗縣卓蘭鎮公所
機關地址:369苗栗縣卓蘭鎮中山路127號(施工中)【臨時辦公處:卓蘭獅子館(中正路十一之一號)】
採購方式:其他
連絡人:臨時工程助理員詹玉宇
連絡人電話:(04)25892101#129
傳真號碼:(04)25896927
本網站公告日期:2025/12/15
截止收件日期:2025/12/24
開標日期:2025/12/24
預算或預估採購金額:新台幣 1,577,000 元
Email:ov6788@ems.miaoli.gov.tw
廠商資格 :
廠商登記或設立之證明 投標廠商之基本資格須符合以下任一資格: 具公司登記 具商業登記 廠商納稅之證明。如營業稅或所得稅 廠商依工業團體法或商業團體法加入工業或商業團體之證明 除上述外之其他資格 技師事務所或工程技術顧問業(公司)(I101061);另如允許合作社(含原住民合作社)為投標廠商,且投標廠商為合作社者,應依合作社法之規定,並附具合作社章程,且章程業務項目需涵蓋本採購委託工作項目;且無不良紀錄並應具備合格證件,餘詳投標須知六十四。
附加說明 :
壹.若截標日或開標日遇到天災或人力不可抗力事件本所停止上班時,將截標日或開標日延至下一上班日之原截標相同時間或原開標相同時間。若開標當日有數案件 同時開標時,依案號順序依序開標。本案已事先招標公告通知廠商開標時間(其交通時間請自行掌控)未到場者【主持人宣布開標後15分鐘內經通知仍未到場】視同放棄議價、比減價格之權利。廠商標價超過預算為不合格標不予減價機會。餘詳投標須知【檢驗上傳標案:本所nas2/Public/財政暨行政課/電子領標儲存區1,需求單位自行檢視】。 貳.依最有利標評選辦法第11及15條規定,採序位法,價格合理性納入評分,評比結果不合格的情形(如以評分定序位,而評分平均70分不及格),未達合格標準者不得列為協商及決標對象。對同分處理,先依「機關委託專業服務廠商評選及計費辦法」第8條略述要旨:二家以上廠商為同一優勝序位,以標價低者優先減價,再依「最有利標評選辦法」第14條規定辦理。開標當日資格審查(隨投標文件附建議書12份及光碟片1份)。評選另行通知。評選結果序位第一,且經採購評選委員會過半數決定者優先議價。 簽:主旨…建議成立工作小組…如擬鎮長詹錦章。 工作小組:高嘉陽(採購)、李炳勳(採購)、陳富原。 採購評選委員會:黃石榮(召集人)、詹加煌(副召集人)、葉志航(外聘)、林文雄(外聘)、林文雄(外聘)、王吉聰(外聘)、陳瑞旺(備取)。 參. 須知三十九、履約保證金額度: ■契約金額之一定比率:10 % 。 須知四十三、履約保證金繳納期限:決標次日起10日內繳納。 須知五十三、各種保證金之繳納處所或金融機構帳號:本所財政暨行政課。 須知六十、本採購: ■預算未完成立法程序前,得先辦理保留決標,俟預算通過後始決標生效。 (2)決標方式為: ■(2-6)其他:依「機關委託技術服務廠商評選及計費辦法(109.09.09修正)」第25條及第29條規定,採總包價法。 契約第三條 二、計價方式: (一)履約標的如涉可行性研究者: ■總包價法 (二)履約如涉規劃者: ■總包價法 契約第五條: ■一、總包價法或建造費用百分比法之給付: 契約分期付款為契約價金總額100 %(由機關於招標時載明),其各期之付款條件:由機關分四期撥付廠商,全案依政府採購法辦理核銷;廠商履約所完成、提供之標的,應符合契約及其附件規定,惟本案涉及中央補助款,需俟中央核撥經費後,機關方據以撥付款項: 第一期款:提送工作計畫書(自決標日起50日曆天內),經過機關審查通過後,撥付契約價金總額20 %。 第二期款:廠商於提出期中報告書並舉行期中簡報,經過機關審核通過後,撥付契約價金總額30 %。 第三期款:廠商於提出期末報告書並舉行期末簡報,經過機關審核核通過後,撥付契約價金總額30 %。 第四期款:廠商於核定「期末成果報告書」依契約規範提送審定版繳交總結報告書15份並依客家委員會提報格式協助製作提案計畫書及審查會議所需之簡報各含電子檔光碟予機關後辦理全案驗收。經機關驗收合格並獲客家委員會同意結案後,撥付契約價金總額20 %。總結報告書移轉資料內容如下: i.繳交總結報告15份紙本(總報告審查委員意見修正)。 ii.繳交期初、期中、期末、總結報告、規劃設計暨工程施作計畫電子繳交全案相關活動、會議、訪談、資源照片電子檔。 iii.繳交全案相關錄影、錄音檔。 iv.其他有關本案之原始資料及檔案。 五、薪資指數調整: (三)乙方於投標時提出投標標價不適用招標文件所定薪資指數調整條款之聲明書者,履約期間不論薪資指數漲跌變動情形之大小,乙方標價不適用招標文件所定薪資指數調整條款,指數上漲時不依薪資指數調整金額;指數下跌時,甲方亦不依薪資指數扣減其薪資調整金額;行政院如有訂頒薪資指數調整措施,亦不適用。 十七、除契約另有約定外,依下列條件辦理付款:乙方依契約約定之付款條件提出符合契約約定之證明文件後,甲方應於15工作天內完成審核程序後,通知乙方提出請款單據,並於接到乙方請款單據後15工作天內付款;屬驗收付款者,於驗收合格後,甲方於接到乙方請款單據後15工作天內,一次無息結付尾款。但涉及向補助機關申請核撥補助款者,付款期限為30工作天。 第八條 十七、其他: (二)乙方履約期間,應於每月五日前向甲方提送工作月報,其內容包括工作事項 、工作進度(含當月完成成果說明)、工作人數及時數、異常狀況及因應對策等。 第十二條 一、驗收時機: 乙方完成履約事項後辦理驗收。 二、驗收方式: 得以書面或召開審查會議方式進行,審查會議記錄等同驗收紀錄。… 九、甲方得將乙方之先期評估或規劃不實情節重大者,視為政府採購法第101條第1項第8款之「查驗或驗收不合格」。 肆.本所政風室:檢舉電話04-25892101*232,專線電話(兼傳真)04-25897591。
本案附加說明及其他相關重要公告資訊 :
壹.若截標日或開標日遇到天災或人力不可抗力事件本所停止上班時,將截標日或開標日延至下一上班日之原截標相同時間或原開標相同時間。若開標當日有數案件 同時開標時,依案號順序依序開標。本案已事先招標公告通知廠商開標時間(其交通時間請自行掌控)未到場者【主持人宣布開標後15分鐘內經通知仍未到場】視同放棄議價、比減價格之權利。廠商標價超過預算為不合格標不予減價機會。餘詳投標須知【檢驗上傳標案:本所nas2/Public/財政暨行政課/電子領標儲存區1,需求單位自行檢視】。 貳.依最有利標評選辦法第11及15條規定,採序位法,價格合理性納入評分,評比結果不合格的情形(如以評分定序位,而評分平均70分不及格),未達合格標準者不得列為協商及決標對象。對同分處理,先依「機關委託專業服務廠商評選及計費辦法」第8條略述要旨:二家以上廠商為同一優勝序位,以標價低者優先減價,再依「最有利標評選辦法」第14條規定辦理。開標當日資格審查(隨投標文件附建議書12份及光碟片1份)。評選另行通知。評選結果序位第一,且經採購評選委員會過半數決定者優先議價。 簽:主旨…建議成立工作小組…如擬鎮長詹錦章。 工作小組:高嘉陽(採購)、李炳勳(採購)、陳富原。 採購評選委員會:黃石榮(召集人)、詹加煌(副召集人)、葉志航(外聘)、林文雄(外聘)、林文雄(外聘)、王吉聰(外聘)、陳瑞旺(備取)。 參. 須知三十九、履約保證金額度: ■契約金額之一定比率:10 % 。 須知四十三、履約保證金繳納期限:決標次日起10日內繳納。 須知五十三、各種保證金之繳納處所或金融機構帳號:本所財政暨行政課。 須知六十、本採購: ■預算未完成立法程序前,得先辦理保留決標,俟預算通過後始決標生效。 (2)決標方式為: ■(2-6)其他:依「機關委託技術服務廠商評選及計費辦法(109.09.09修正)」第25條及第29條規定,採總包價法。 契約第三條 二、計價方式: (一)履約標的如涉可行性研究者: ■總包價法 (二)履約如涉規劃者: ■總包價法 契約第五條: ■一、總包價法或建造費用百分比法之給付: 契約分期付款為契約價金總額100 %(由機關於招標時載明),其各期之付款條件:由機關分四期撥付廠商,全案依政府採購法辦理核銷;廠商履約所完成、提供之標的,應符合契約及其附件規定,惟本案涉及中央補助款,需俟中央核撥經費後,機關方據以撥付款項: 第一期款:提送工作計畫書(自決標日起50日曆天內),經過機關審查通過後,撥付契約價金總額20 %。 第二期款:廠商於提出期中報告書並舉行期中簡報,經過機關審核通過後,撥付契約價金總額30 %。 第三期款:廠商於提出期末報告書並舉行期末簡報,經過機關審核核通過後,撥付契約價金總額30 %。 第四期款:廠商於核定「期末成果報告書」依契約規範提送審定版繳交總結報告書15份並依客家委員會提報格式協助製作提案計畫書及審查會議所需之簡報各含電子檔光碟予機關後辦理全案驗收。經機關驗收合格並獲客家委員會同意結案後,撥付契約價金總額20 %。總結報告書移轉資料內容如下: i.繳交總結報告15份紙本(總報告審查委員意見修正)。 ii.繳交期初、期中、期末、總結報告、規劃設計暨工程施作計畫電子繳交全案相關活動、會議、訪談、資源照片電子檔。 iii.繳交全案相關錄影、錄音檔。 iv.其他有關本案之原始資料及檔案。 五、薪資指數調整: (三)乙方於投標時提出投標標價不適用招標文件所定薪資指數調整條款之聲明書者,履約期間不論薪資指數漲跌變動情形之大小,乙方標價不適用招標文件所定薪資指數調整條款,指數上漲時不依薪資指數調整金額;指數下跌時,甲方亦不依薪資指數扣減其薪資調整金額;行政院如有訂頒薪資指數調整措施,亦不適用。 十七、除契約另有約定外,依下列條件辦理付款:乙方依契約約定之付款條件提出符合契約約定之證明文件後,甲方應於15工作天內完成審核程序後,通知乙方提出請款單據,並於接到乙方請款單據後15工作天內付款;屬驗收付款者,於驗收合格後,甲方於接到乙方請款單據後15工作天內,一次無息結付尾款。但涉及向補助機關申請核撥補助款者,付款期限為30工作天。 第八條 十七、其他: (二)乙方履約期間,應於每月五日前向甲方提送工作月報,其內容包括工作事項 、工作進度(含當月完成成果說明)、工作人數及時數、異常狀況及因應對策等。 第十二條 一、驗收時機: 乙方完成履約事項後辦理驗收。 二、驗收方式: 得以書面或召開審查會議方式進行,審查會議記錄等同驗收紀錄。… 九、甲方得將乙方之先期評估或規劃不實情節重大者,視為政府採購法第101條第1項第8款之「查驗或驗收不合格」。 肆.本所政風室:檢舉電話04-25892101*232,專線電話(兼傳真)04-2589759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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