TBN CC #: 5205135
公佈日期 : 2026/01/23
採購單位 : 高雄市政府工務局
採購案號 : 1141591
採購名稱 : 「115年度公務車(計程車)租賃」委託服務案
決標廠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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廠商代碼 : 27767961
決標金額 : 新台幣
請登入會員 元整
預算金額 : 新台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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底價金額 : 新台幣 0 元整 (採購單位未揭示)
決標日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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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招標公告
公告單位案號:1141591
採購名稱:「115年度公務車(計程車)租賃」委託服務案
採購類別:採購-交通工具類
採購單位:高雄市政府工務局
機關地址:802高雄市苓雅區四維三路2號5樓
採購方式:其他
連絡人:陳邦杰
連絡人電話:(07)3368333#2235
傳真號碼:(07)3328621
本網站公告日期:2025/11/28
截止收件日期:2025/12/11
開標日期:2025/12/12
預算或預估採購金額:新台幣 910,000 元
Email:bangjie@kcg.gov.tw
廠商資格 : 廠商登記或設立之證明
投標廠商之基本資格須符合以下任一資格:
具公司登記
具商業登記
廠商納稅之證明。如營業稅或所得稅
除上述外之其他資格
經政府登記或設立合格之計程車客運業或計程車客運服務業。
附加說明 : *收件方式及截止期限:
一、備齊本案投標須知「六十四、投標廠商之基本資格及應附具之證明文件」之證明文件及其他應繳交文件,連同服務建議書乙式12份裝箱密封,並於封面清楚標示採購標的名稱及投標廠商名稱及地址。
二、本案投標截止期限為114年12月11日(星期四)下午5時止(以實際收件時間為憑)。廠商應依前述招標規定提送相關資料,並以郵遞或專人寄送達方式,於招標截止期限前送達收件地點,逾期不予受理。封套上並請註投標標的名稱、廠商名稱及地址。投標廠商投標文件一經寄(送)達本機關,除招標文件另有規定者外,投標廠商不得以任何理由請求發還、作廢、撤銷或更改。
三、收件地點:
(一)專人送達:本局政風室(地址:高雄市苓雅區四維三路2號5樓);
(二)郵遞地點:高雄新興郵局第310號信箱。
四、本局洽詢電話:
投標文件疑義:07-3368333轉2235(秘書室陳先生)。
投標文件親送:07-3368333轉2274(政風室)
五、開標日期:辦理機關於114年12月12日(星期五)上午10時30分辦理投標文件審查;審查合格之廠商進入評選會,評選會時間及地點另行通知。
@本計畫115年相關經費尚未完成立法程序,若經市議會刪除(減)或未獲審議通過時,得依政府採購法第64條規定辦理。
*本案部份招標文件係採用ODF格式,如無法開啟相關檔案,請更新Office Word及Excel軟體至2016版本後方可支援或至https://zh-tw.libreoffice.org/
下載免費LibreOffice軟體方可開啟。
※倘截標日當日遇本機關因故停止辦公者,原訂截標期限,依序順延至次一辦公日之同一時間(本機關不另通知)。
#檢舉受理單位含高雄市政府政風處 電話:07-3366673、0800-025-025 傳真:07-3313655 地址:高雄市苓雅區四維三路2號2樓。
本案附加說明及其他相關重要公告資訊 : *收件方式及截止期限:
一、備齊本案投標須知「六十四、投標廠商之基本資格及應附具之證明文件」之證明文件及其他應繳交文件,連同服務建議書乙式12份裝箱密封,並於封面清楚標示採購標的名稱及投標廠商名稱及地址。
二、本案投標截止期限為114年12月11日(星期四)下午5時止(以實際收件時間為憑)。廠商應依前述招標規定提送相關資料,並以郵遞或專人寄送達方式,於招標截止期限前送達收件地點,逾期不予受理。封套上並請註投標標的名稱、廠商名稱及地址。投標廠商投標文件一經寄(送)達本機關,除招標文件另有規定者外,投標廠商不得以任何理由請求發還、作廢、撤銷或更改。
三、收件地點:
(一)專人送達:本局政風室(地址:高雄市苓雅區四維三路2號5樓);
(二)郵遞地點:高雄新興郵局第310號信箱。
四、本局洽詢電話:
投標文件疑義:07-3368333轉2235(秘書室陳先生)。
投標文件親送:07-3368333轉2274(政風室)
五、開標日期:辦理機關於114年12月12日(星期五)上午10時30分辦理投標文件審查;審查合格之廠商進入評選會,評選會時間及地點另行通知。
@本計畫115年相關經費尚未完成立法程序,若經市議會刪除(減)或未獲審議通過時,得依政府採購法第64條規定辦理。
*本案部份招標文件係採用ODF格式,如無法開啟相關檔案,請更新Office Word及Excel軟體至2016版本後方可支援或至https://zh-tw.libreoffice.org/
下載免費LibreOffice軟體方可開啟。
※倘截標日當日遇本機關因故停止辦公者,原訂截標期限,依序順延至次一辦公日之同一時間(本機關不另通知)。
#檢舉受理單位含高雄市政府政風處 電話:07-3366673、0800-025-025 傳真:07-3313655 地址:高雄市苓雅區四維三路2號2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