TBN CC #: 5204780
公佈日期 : 2026/01/22
採購單位 : 臺中市政府社會局
採購案號 : 1141114110-10
採購名稱 : 115-117年臺中市公設民營托嬰中心暨社區公共托育家園委託營運服務(第八案)
決標廠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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廠商代碼 : 38903936
決標金額 : 新台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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預算金額 : 新台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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底價金額 : 新台幣 0 元整 (採購單位未揭示)
決標日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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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招標公告
公告單位案號:1141114110-10
採購名稱:115-117年臺中市公設民營托嬰中心暨社區公共托育家園委託營運服務(第八案)
採購類別:勞務-勞務及派遣
採購單位:臺中市政府社會局
機關地址:407臺中市西屯區臺灣大道3段99號惠中樓2、3樓
採購方式:其他
連絡人:社會局兒童托育科 張凱翔
連絡人電話:(04)22289111#37533
傳真號碼:(04)22291810
本網站公告日期:2025/11/17
截止收件日期:2025/12/11
開標日期:2025/12/12
預算或預估採購金額:新台幣 82,303,893 元
Email:sasa22333@taichung.gov.tw
廠商資格 : 除上述外之其他資格
非營利社團法人、財團法人、機構或團體或設有幼兒教育或幼兒保育或護理或社會工作或兒童福利相關科系之大專院校:請檢附主管機關登記或設立證明文件。(須檢附主管機關登記或設立證明文件;國立大專院校得檢附授權書)
附加說明 : 壹、標價方式:西屯社區公共托育家園總價決標,標價預算為849萬3,807元整;公設民營南屯托嬰中心總價決標,標價預算為2,145萬2,511元整;公設民營北屯平德托嬰中心總價決標,標價預算為3,659萬6,619元整;公設民營北屯舊社托嬰中心總價決標,標價預算為1,576萬956元整。
貳、補充說明:
1.得標廠商須自行上網或至臺中市政府地方稅務局或其所屬分局,依契約性質開立印花稅大額憑證繳款書,並繳納之。
2.本採購案採分區裝封、分區開標、分區資格審查、分區評選與分區決標方式辦理。外標封應寫廠商名稱、地址。廠商應分區投遞投標文件,並於密封後寄(送)達。同一廠商以投標、得標4區為上限,倘廠商投標4區,則其投標份數應為每區1份,開標、評選與決標順序依序為:西屯社區公共托育家園、公設民營南屯托嬰中心、公設民營北屯平德托嬰中心、公設民營北屯舊社托嬰中心;未決標區域再另行招標。
3.倘預算未完成立法程序前,得先辦理保留決標,俟預算通過後始決標生效,經費依本市議會當年度通過之預算數為本案契約金額給付;本契約預算倘遭議會刪減或刪除,契約執行範圍、項目將依審議通過之預算調整或依政府採購法相關法規中止或變更契約。
4.後續擴充:
(1)廠商於契約期間經機關評鑑或評核成績 3年 均為甲等(含以上)者,得後擴3年(118年、119年及120年);其中2年成績為甲等(含以上)者,得後擴2年(118年及119年);其中1年成績為甲等(含以上)者,得後擴1年(118年);3年成績均為乙等者,則不得後擴;成績為丙等(含以下)者,應終止次年契約。西屯社區公共托育家園每年後擴金額上限為283萬1,269元整、南屯公托715萬6,384元整、北屯平德公托1,220萬3,826元整、北屯舊社公托525萬9,199元整。
(2)若履約期限屆滿而機關未能如期完成次年度採購作業,機關得依原契約條件及價金辦理後擴2個月,後擴金額上限為新臺幣393萬1,008元整。上述後擴條件,機關得以換文方式辦理,免召開議價會議。
本案附加說明及其他相關重要公告資訊 : 壹、標價方式:西屯社區公共托育家園總價決標,標價預算為849萬3,807元整;公設民營南屯托嬰中心總價決標,標價預算為2,145萬2,511元整;公設民營北屯平德托嬰中心總價決標,標價預算為3,659萬6,619元整;公設民營北屯舊社托嬰中心總價決標,標價預算為1,576萬956元整。
貳、補充說明:
1.得標廠商須自行上網或至臺中市政府地方稅務局或其所屬分局,依契約性質開立印花稅大額憑證繳款書,並繳納之。
2.本採購案採分區裝封、分區開標、分區資格審查、分區評選與分區決標方式辦理。外標封應寫廠商名稱、地址。廠商應分區投遞投標文件,並於密封後寄(送)達。同一廠商以投標、得標4區為上限,倘廠商投標4區,則其投標份數應為每區1份,開標、評選與決標順序依序為:西屯社區公共托育家園、公設民營南屯托嬰中心、公設民營北屯平德托嬰中心、公設民營北屯舊社托嬰中心;未決標區域再另行招標。
3.倘預算未完成立法程序前,得先辦理保留決標,俟預算通過後始決標生效,經費依本市議會當年度通過之預算數為本案契約金額給付;本契約預算倘遭議會刪減或刪除,契約執行範圍、項目將依審議通過之預算調整或依政府採購法相關法規中止或變更契約。
4.後續擴充:
(1)廠商於契約期間經機關評鑑或評核成績 3年 均為甲等(含以上)者,得後擴3年(118年、119年及120年);其中2年成績為甲等(含以上)者,得後擴2年(118年及119年);其中1年成績為甲等(含以上)者,得後擴1年(118年);3年成績均為乙等者,則不得後擴;成績為丙等(含以下)者,應終止次年契約。西屯社區公共托育家園每年後擴金額上限為283萬1,269元整、南屯公托715萬6,384元整、北屯平德公托1,220萬3,826元整、北屯舊社公托525萬9,199元整。
(2)若履約期限屆滿而機關未能如期完成次年度採購作業,機關得依原契約條件及價金辦理後擴2個月,後擴金額上限為新臺幣393萬1,008元整。上述後擴條件,機關得以換文方式辦理,免召開議價會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