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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BN CC #: 5203867
公佈日期 : 2026/01/22
採購單位 : 台灣電力股份有限公司通霄發電廠
採購案號 : 3701400090
採購名稱 : 矽土分析儀檢修及維護工作
決標廠商 : 請登入會員
廠商代碼 : 86920553
決標金額 : 新台幣 請登入會員 元整
預算金額 : 新台幣 請登入會員 元整
底價金額 : 新台幣 1,121,820元整
決標日期 : 請登入會員

原招標公告

公告單位案號:3701400090
採購名稱:矽土分析儀檢修及維護工作
採購類別:採購-機具設備類
採購單位:台灣電力股份有限公司通霄發電廠
機關地址:357苗栗縣通霄鎮海濱路1~31號
採購方式:公開取得報價單或企畫書
連絡人:李慧珍
連絡人電話:(037)752054#5215
傳真號碼:(037)755387
本網站公告日期:2026/01/07
截止收件日期:2026/01/15
開標日期:2026/01/15
預算或預估採購金額:新台幣 1,499,400 元
Email:u535171@taipower.com.tw
廠商資格 :
廠商登記或設立之證明 投標廠商之基本資格須符合以下任一資格: 具公司登記 具商業登記 為身心障礙福利機構團體或庇護工場 為原住民廠商 廠商納稅之證明。如營業稅或所得稅 除上述外之其他資格 儀器、儀表安裝工程業(EZ05010)、一般儀器製造業(CE01010)、光學儀器製造業(CE01030)、精密儀器批發業(F113030)以上之一項者,並於開標時提出與政府機關或公司行號承攬矽土分析儀維護之文件,如:維護報告、結算驗收證明書、 工作竣工報告表、承攬契約等,以證明維護承作之能力。
附加說明 :
未達公告金額之採購,爭議屬政府採購法第31條規定不予發還或追繳押標金之爭議,始得提出申訴。 一、 以上金額均含稅。 二、 本案採購金額(不含稅)1,428,000元;預算金額(不含稅)1,428,000元 。 三、 標單收受地點:苗栗縣通霄鎮海濱路1-31號(通霄發電廠收發室)。 四、 押標金:詳如《投標須知十一》之規定。 五、 【申訴受理單位】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台北市松仁路三號九樓電話:02-87897530 傳真:02-87897514) 六、 【檢舉受理單位】買方政風檢舉信箱:d37063 @taipower.com.tw 檢舉電話:037 -757612 苗栗縣調查站檢舉信箱:苗栗郵政60000號信箱檢舉電話:037-358888法務調查局檢舉信箱: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檢舉電話:02-29188888經濟部採購稽核小組電話:02-23971592傳真:02-23971593地址:台北市溫州街15號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之連絡方式為: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台北市松仁路三號九樓電話:02-87897548 傳真:02-87897554。 七、 截標時間:以標單送達本廠收發室時間為準。 八、 預算金額含加值型營業稅,標價(含稅)超過預算金額為不合格標※。 九、 投標廠商負責人得親自或授權人員參加採購案之開標,被授權人員參加開標時應提出「出席代表授權書」。 十、 電子領標廠商於投標時均應檢附主管機關指定資訊系統之領標電子憑據,其未檢附者依採購法第五十條規定辦理。 十一、特訂條款第二條更新,延長等標期至12月24日08:30截標,14:00開標。
本案附加說明及其他相關重要公告資訊 :
未達公告金額之採購,爭議屬政府採購法第31條規定不予發還或追繳押標金之爭議,始得提出申訴。 一、 以上金額均含稅。 二、 本案採購金額(不含稅)1,428,000元;預算金額(不含稅)1,428,000元 。 三、 標單收受地點:苗栗縣通霄鎮海濱路1-31號(通霄發電廠收發室)。 四、 押標金:詳如《投標須知十一》之規定。 五、 【申訴受理單位】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台北市松仁路三號九樓電話:02-87897530 傳真:02-87897514) 六、 【檢舉受理單位】買方政風檢舉信箱:d37063 @taipower.com.tw 檢舉電話:037 -757612 苗栗縣調查站檢舉信箱:苗栗郵政60000號信箱檢舉電話:037-358888法務調查局檢舉信箱: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檢舉電話:02-29188888經濟部採購稽核小組電話:02-23971592傳真:02-23971593地址:台北市溫州街15號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之連絡方式為: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台北市松仁路三號九樓電話:02-87897548 傳真:02-87897554。 七、 截標時間:以標單送達本廠收發室時間為準。 八、 預算金額含加值型營業稅,標價(含稅)超過預算金額為不合格標※。 九、 投標廠商負責人得親自或授權人員參加採購案之開標,被授權人員參加開標時應提出「出席代表授權書」。 十、 電子領標廠商於投標時均應檢附主管機關指定資訊系統之領標電子憑據,其未檢附者依採購法第五十條規定辦理。 十一、特訂條款第二條更新,延長等標期至12月24日08:30截標,14:00開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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