TBN CC #: 5203026
公佈日期 : 2026/01/21
採購單位 : 國防部軍備局生產製造中心
採購案號 : JE15068P090
採購名稱 : 超微粒鋅粉乙項(115年)
決標廠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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廠商代碼 : 70530565
決標金額 : 新台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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預算金額 : 新台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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底價金額 : 新台幣 1,222,188元整
決標日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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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招標公告
公告單位案號:JE15068P090
採購名稱:超微粒鋅粉乙項(115年)
採購類別:採購-化學產品類
採購單位:國防部軍備局生產製造中心
機關地址:840高雄市大樹區興田里興田路35號
採購方式:公開招標
連絡人:陳小姐
連絡人電話:(07)6562111#758202
傳真號碼:(07)3361236
本網站公告日期:2026/01/14
截止收件日期:2026/01/19
開標日期:2026/01/20
預算或預估採購金額:新台幣 1,267,695 元
Email:Mpc205PMS@mail.mil.tw
廠商資格 : 廠商登記或設立之證明
投標廠商之基本資格須符合以下任一資格:
具公司登記
具商業登記
廠商納稅之證明。如營業稅或所得稅
附加說明 : 1.如有問題請先打電話確認狀況較為快速: 針對開標問題-陳小姐(07)6562111轉758202 針對標單內容、規格(需求單位)-姚小姐(07)6562111轉758313。廠商對本案招標文件內容有疑義者,於115年1月15日前提出疑義,若對本案招標文件內容有異議者,於115年1月24日前提出異議。
2.履約期限:自簽約日後採各批交貨,乙方自接獲甲方書面或電話通知(並做成電話紀錄)之次日起算40個日曆天以內將採購標的(交貨允收重量公差不得短少超過1%,溢交部分不予計價) 及無償提供檢驗耗用數1,500公克以上併文件【中文安全資料卡(SDS)乙式5份、鎘含量(Cd,%):第一型0.01以下第三公證單位檢驗報告(具TAF驗證資格者優先)、品質保證書(詳附件2)、建議保存期限(詳附件3)、非陸製(牌)產品證明書(詳附件4)及產地證明文件【出廠證明及國產聲明書(原產地為臺灣)或進口報單】各1份,供甲方得以反向查證方式驗證文件真實性】,依通知數量(各批通知數量以3,300~6,501公斤為原則;末批未達3,300公斤時,乙方仍須依甲方通知契約總量內履行契約交貨,各批通知交貨間隔至少7個日曆天;如經甲乙雙方同意前述交貨間格時間及數量變更,則不受此限制)送達甲方指定交貨地點完成交貨(上述各批檢驗耗用數及文件若未提供視同未完成交貨)。
3.本案採開口式契約模式,預估數量係便於乙方評估投標、履約成本,以決標之單價計列契約,並以實作數量計價付款,決標後依決標單價及招標文件載明之預估數量及預估貨款製作契約,並以預算(預估貨款總價)為上限之採購。本案採購項目僅為預估數量,不得解釋為甲方有向乙方採購「一定數量」之義務,若逾契約效期雖未全數完成履約,契約亦自然終止;本案契約期限自決標日之次日起至民國115年12 月15日止或於前述期限內全案預估貨款總價履行完成且無待解決事項時,契約即自動終止。
4.投標文件內須檢附「電子領標憑據」,若無則為不合格標。(依據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114年3月28日工程企字第1140100193號函釋,電子領標廠商之投標封上該標案之領標電子憑據書名明細,未檢附者,依採購法第50條第1項規定,不予決標)
5.本案採單價報價,單價決標方式辦理;本案預算單價新臺幣195元整,廠商報價如高於預算之單價則判定為不合格標。
6.餘未盡事宜詳如招標文件各項規定辦理。
本案附加說明及其他相關重要公告資訊 : 1.如有問題請先打電話確認狀況較為快速: 針對開標問題-陳小姐(07)6562111轉758202 針對標單內容、規格(需求單位)-姚小姐(07)6562111轉758313。廠商對本案招標文件內容有疑義者,於115年1月15日前提出疑義,若對本案招標文件內容有異議者,於115年1月24日前提出異議。
2.履約期限:自簽約日後採各批交貨,乙方自接獲甲方書面或電話通知(並做成電話紀錄)之次日起算40個日曆天以內將採購標的(交貨允收重量公差不得短少超過1%,溢交部分不予計價) 及無償提供檢驗耗用數1,500公克以上併文件【中文安全資料卡(SDS)乙式5份、鎘含量(Cd,%):第一型0.01以下第三公證單位檢驗報告(具TAF驗證資格者優先)、品質保證書(詳附件2)、建議保存期限(詳附件3)、非陸製(牌)產品證明書(詳附件4)及產地證明文件【出廠證明及國產聲明書(原產地為臺灣)或進口報單】各1份,供甲方得以反向查證方式驗證文件真實性】,依通知數量(各批通知數量以3,300~6,501公斤為原則;末批未達3,300公斤時,乙方仍須依甲方通知契約總量內履行契約交貨,各批通知交貨間隔至少7個日曆天;如經甲乙雙方同意前述交貨間格時間及數量變更,則不受此限制)送達甲方指定交貨地點完成交貨(上述各批檢驗耗用數及文件若未提供視同未完成交貨)。
3.本案採開口式契約模式,預估數量係便於乙方評估投標、履約成本,以決標之單價計列契約,並以實作數量計價付款,決標後依決標單價及招標文件載明之預估數量及預估貨款製作契約,並以預算(預估貨款總價)為上限之採購。本案採購項目僅為預估數量,不得解釋為甲方有向乙方採購「一定數量」之義務,若逾契約效期雖未全數完成履約,契約亦自然終止;本案契約期限自決標日之次日起至民國115年12 月15日止或於前述期限內全案預估貨款總價履行完成且無待解決事項時,契約即自動終止。
4.投標文件內須檢附「電子領標憑據」,若無則為不合格標。(依據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114年3月28日工程企字第1140100193號函釋,電子領標廠商之投標封上該標案之領標電子憑據書名明細,未檢附者,依採購法第50條第1項規定,不予決標)
5.本案採單價報價,單價決標方式辦理;本案預算單價新臺幣195元整,廠商報價如高於預算之單價則判定為不合格標。
6.餘未盡事宜詳如招標文件各項規定辦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