TBN CC #: 5201600
公佈日期 : 2026/01/20
採購單位 : 屏東縣政府
採購案號 : 114-073-1210P1
採購名稱 : 115年度縣內公路系統排水溝清理工作(預約式開口契約)(A標)
決標廠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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廠商代碼 : 28306798
決標金額 : 新台幣
請登入會員 元整
預算金額 : 新台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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底價金額 : 新台幣 8,550,000元整
決標日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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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招標公告
公告單位案號:114-073-1210P1
採購名稱:115年度縣內公路系統排水溝清理工作(預約式開口契約)(A標)
採購類別:工程-水資源類
採購單位:屏東縣政府
機關地址:900屏東縣屏東市屏東市自由路527號
採購方式:其他
連絡人:林永龍
連絡人電話:(08)7320415#3546
傳真號碼:(08)7336313
本網站公告日期:2025/12/31
截止收件日期:2026/01/05
開標日期:2026/01/06
預算或預估採購金額:新台幣 8,800,000 元
Email:a250718@oa.pthg.gov.tw
廠商資格 : 廠商登記或設立之證明
投標廠商之基本資格須符合以下任一資格:
具公司登記
具商業登記
廠商納稅之證明。如營業稅或所得稅
廠商依工業團體法或商業團體法加入工業或商業團體之證明
除上述外之其他資格
下水道用戶排水設備承裝商或依法登記有案疏濬業或廢棄物清除業或廢棄物處理業或其他環保服務業,其營業項目中應具有:(E301010水處理工程業、E401010疏濬業、F113100污染防治設備批發業、F213100污染防治設備零售業、J101010住宅及建築清潔服務業、J101030廢棄物清除業、J101040廢棄物處理業、J101050環境檢測服務業、J101060廢污水處理業、J101990其他環保服務業,街道路溝渠污水管道、道路之清潔服務,廢棄土處理輻射之採樣測定、監測及檢驗)等任何一項目均可。(請詳投標須知所載以其為準)
附加說明 : 一、招標文件領取方式及地點:親自購領:於上班時間內逕向本府行政暨研考處庶務科購領。通訊購 領:自備回郵大信封,預先書妥收件人姓名、住址,並貼足限時掛號郵資(票)新台幣37元,連同文件費(限郵政匯票註明受款人為屏東縣政府)逕寄「屏東市自由路527號」本府行政暨研考處庶務科購領(請註明標的名稱,並自行計算郵遞時間)。
電子領標:自公告日起至開標前1日止,自行連結「政府電子採購網」繳費下載電子檔案。
招標文件費(光碟片):新台幣50元整。
二、收受投標文件方式及地點:以郵遞寄達本府行政處採購品管科或於上班時間內專人送達本府行政處文書檔案科。
三、押標金:詳投標須知;履約保證金:詳投標須知。
四、本案資格審查合格廠商之評選時間地點另行通知進行。
五、截止投標日或開標日本府因故(如天然災害等)停止辦公時,其截止投標日與開標日均分別順延至該日之次辦公日。
六、為配合行政院核定98年4月13日起廢止營利事業統一發證制度,自即日起,營利事業登記證停止使用,請各投標廠商以公司登記或商業登記證明文件提出,另須檢附詳細營業項目資料,未檢附或檢附不齊全者為無效。前述證明文件得以列印公開於目的事業主管機關網站之資料代之。
七、有關投標、開標或審標等相關疑義可先洽詢本府行政處採購品管科羅先生,電話:08-7320415轉6143,餘如契約條款、評選及服務內容等相關疑義,請逕洽工務處養護科林永龍,電話:08-7320415轉3546;傳真:(08) 7336313。
八、(1) 本採購案採單價訂約,契約中不含預估需求數量。(2) 本採購案契約執行之上限金額為880萬元,契約期限自開工日起至115年12月31日限期完工止。兩者無論何者先屆至,即表示契約完成。(3) 本採購案訂約時,依本機關原列預算單價以決標總價與各項目預算單價乘以預估數量之總合比例調整單價,並以單價訂約。(4) 本採購案開標後如有政府採購法第五十八條之情形時,其差額保證金之計算方式為:差額保證金=(實際底價×0.8-標價)× (契約上限金額/各項目預算單價乘以預估數量之總合)。【※以上皆請詳投標須知所載並以其為準】
本案附加說明及其他相關重要公告資訊 : 一、招標文件領取方式及地點:親自購領:於上班時間內逕向本府行政暨研考處庶務科購領。通訊購 領:自備回郵大信封,預先書妥收件人姓名、住址,並貼足限時掛號郵資(票)新台幣37元,連同文件費(限郵政匯票註明受款人為屏東縣政府)逕寄「屏東市自由路527號」本府行政暨研考處庶務科購領(請註明標的名稱,並自行計算郵遞時間)。
電子領標:自公告日起至開標前1日止,自行連結「政府電子採購網」繳費下載電子檔案。
招標文件費(光碟片):新台幣50元整。
二、收受投標文件方式及地點:以郵遞寄達本府行政處採購品管科或於上班時間內專人送達本府行政處文書檔案科。
三、押標金:詳投標須知;履約保證金:詳投標須知。
四、本案資格審查合格廠商之評選時間地點另行通知進行。
五、截止投標日或開標日本府因故(如天然災害等)停止辦公時,其截止投標日與開標日均分別順延至該日之次辦公日。
六、為配合行政院核定98年4月13日起廢止營利事業統一發證制度,自即日起,營利事業登記證停止使用,請各投標廠商以公司登記或商業登記證明文件提出,另須檢附詳細營業項目資料,未檢附或檢附不齊全者為無效。前述證明文件得以列印公開於目的事業主管機關網站之資料代之。
七、有關投標、開標或審標等相關疑義可先洽詢本府行政處採購品管科羅先生,電話:08-7320415轉6143,餘如契約條款、評選及服務內容等相關疑義,請逕洽工務處養護科林永龍,電話:08-7320415轉3546;傳真:(08) 7336313。
八、(1) 本採購案採單價訂約,契約中不含預估需求數量。(2) 本採購案契約執行之上限金額為880萬元,契約期限自開工日起至115年12月31日限期完工止。兩者無論何者先屆至,即表示契約完成。(3) 本採購案訂約時,依本機關原列預算單價以決標總價與各項目預算單價乘以預估數量之總合比例調整單價,並以單價訂約。(4) 本採購案開標後如有政府採購法第五十八條之情形時,其差額保證金之計算方式為:差額保證金=(實際底價×0.8-標價)× (契約上限金額/各項目預算單價乘以預估數量之總合)。【※以上皆請詳投標須知所載並以其為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