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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BN CC #: 5200778
公佈日期 : 2026/01/19
採購單位 : 經濟部國際貿易署
採購案號 : 11411-1140556499
採購名稱 : 115 年「智慧會展領航計畫」
決標廠商 : 請登入會員
廠商代碼 : 02750963
決標金額 : 新台幣 請登入會員 元整
預算金額 : 新台幣 請登入會員 元整
底價金額 : 新台幣 36,600,000元整
決標日期 : 請登入會員

原招標公告

公告單位案號:11411-1140556499
採購名稱:115 年「智慧會展領航計畫」
採購類別:勞務-勞務及派遣
採購單位:經濟部國際貿易署
機關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湖口街一號
採購方式:其他
連絡人:楊謹慈
連絡人電話:(02)23977326
傳真號碼:(02)23912981
本網站公告日期:2025/11/14
截止收件日期:2025/12/16
開標日期:2025/12/17
預算或預估採購金額:新台幣 37,182,000 元
Email:ctyang@trade.gov.tw
廠商資格 :
廠商登記或設立之證明 投標廠商之基本資格須符合以下任一資格: 具公司登記 具商業登記 廠商納稅之證明。如營業稅或所得稅 除上述外之其他資格 (一)依法設立或登記之證明文件影本。 (二)納稅證明影本,其屬營業稅繳稅證明者,為營業稅繳款書收據聯或主管稽徵機關蓋章之最近1期營業人銷售稅額申報書收執聯。 (三)廠商信用證明影本。 (四)投標廠商聲明書正本。 (五)電子領標憑據(非電子領標者、未經公開評選或公開徵求之限制性招標者免繳)。
附加說明 :
一、投標廠商資格(請檢附下列文件): (一)依法設立或登記之證明文件影本(投標廠商得以列印公開於目的事業主管機關網站之資料代之,網址:https://gcis.nat.gov.tw/mainNew/全國商工行政服務入口網);若投標廠商為外國廠商,應檢附經公證或認證之中文譯本(廠商資格請參照附件2招標規範書,惟外國廠商依該國情形提出有困難者,得於投標文件內敘明其情形或以其所具有之相當資格替代之)。但依法無者得免繳。 (二)納稅證明影本,其屬營業稅繳稅證明者,為營業稅繳款書收據聯或主管稽徵機關蓋章之最近1期營業人銷售稅額申報書收執聯。廠商不及提出最近1期證明者,得以前1期之納稅證明代之。新設立且未屆第1期營業稅繳納期限者,得以營業稅主管稽徵機關核發之核准設立登記公函代之;經核定使用統一發票者,應一併檢附申領統一發票購票證相關文件。營業?或所得稅之納稅證明,得以與上開最近一期或前一期證明相同期間內主管稽徵機關核發之無違章欠稅之查復表代之;若投標廠商為外國廠商,應檢附經公證或認證之中文譯本(外國廠商依該國情形提出有困難者,得於投標文件內敘明其情形或以其所具有之相當資格替代之)。但依法無者得免繳。 (三)廠商信用證明影本(擇一) 1.票據交換機構或受理查詢之金融機構於截止投標日之前半年內所出具之非拒絕往來戶及最近3年內無退票紀錄證明影本,查覆單經塗改或無查覆單位蓋章者無效;若投標廠商為外國廠商,應檢附經公證或認證之中文譯本(外國廠商依該國情形提出有困難者,得於投標文件內敘明其情形或以其所具有之相當資格替代之)。 2.在政府電子採購網申請下載之台灣票據交換所產製無查覆單位圖章之「第一類票據信用資料」,該信用資料應載明政府電子採購網驗證碼。 (四)已加蓋法人機構或公司及負責人印章之「投標廠商聲明書」正本。 (五)電子領標憑據(非電子領標者、未經公開評選或公開徵求之限制性招標者免繳)。
本案附加說明及其他相關重要公告資訊 :
一、投標廠商資格(請檢附下列文件): (一)依法設立或登記之證明文件影本(投標廠商得以列印公開於目的事業主管機關網站之資料代之,網址:https://gcis.nat.gov.tw/mainNew/全國商工行政服務入口網);若投標廠商為外國廠商,應檢附經公證或認證之中文譯本(廠商資格請參照附件2招標規範書,惟外國廠商依該國情形提出有困難者,得於投標文件內敘明其情形或以其所具有之相當資格替代之)。但依法無者得免繳。 (二)納稅證明影本,其屬營業稅繳稅證明者,為營業稅繳款書收據聯或主管稽徵機關蓋章之最近1期營業人銷售稅額申報書收執聯。廠商不及提出最近1期證明者,得以前1期之納稅證明代之。新設立且未屆第1期營業稅繳納期限者,得以營業稅主管稽徵機關核發之核准設立登記公函代之;經核定使用統一發票者,應一併檢附申領統一發票購票證相關文件。營業?或所得稅之納稅證明,得以與上開最近一期或前一期證明相同期間內主管稽徵機關核發之無違章欠稅之查復表代之;若投標廠商為外國廠商,應檢附經公證或認證之中文譯本(外國廠商依該國情形提出有困難者,得於投標文件內敘明其情形或以其所具有之相當資格替代之)。但依法無者得免繳。 (三)廠商信用證明影本(擇一) 1.票據交換機構或受理查詢之金融機構於截止投標日之前半年內所出具之非拒絕往來戶及最近3年內無退票紀錄證明影本,查覆單經塗改或無查覆單位蓋章者無效;若投標廠商為外國廠商,應檢附經公證或認證之中文譯本(外國廠商依該國情形提出有困難者,得於投標文件內敘明其情形或以其所具有之相當資格替代之)。 2.在政府電子採購網申請下載之台灣票據交換所產製無查覆單位圖章之「第一類票據信用資料」,該信用資料應載明政府電子採購網驗證碼。 (四)已加蓋法人機構或公司及負責人印章之「投標廠商聲明書」正本。 (五)電子領標憑據(非電子領標者、未經公開評選或公開徵求之限制性招標者免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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