TBN CC #: 5200706
公佈日期 : 2026/01/19
採購單位 : 桃園市楊梅區公所
採購案號 : ym114040
採購名稱 : 115年度楊梅區公園設施改善工程(開口契約)委託設計及監造服務
決標廠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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廠商代碼 : 47188407
決標金額 : 新台幣
請登入會員 元整
預算金額 : 新台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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底價金額 : 新台幣 3,142,444元整
決標日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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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招標公告
公告單位案號:ym114040
採購名稱:115年度楊梅區公園設施改善工程(開口契約)委託設計及監造服務
採購類別:工程-土木工程
採購單位:桃園市楊梅區公所
機關地址:326桃園市楊梅區大成路2號
採購方式:其他
連絡人:黃大原
連絡人電話:(03)4783683#2113
傳真號碼:(03)4855188
本網站公告日期:2025/12/10
截止收件日期:2025/12/23
開標日期:2025/12/23
預算或預估採購金額:新台幣 3,160,000 元
Email:10028872@mail.tycg.gov.tw
廠商資格 : 除上述外之其他資格
(一) 土木工程、水利工程或建築師,請檢附:
1.技師或建築師證書。
2.開業證書或有效期執業執照。
3.最近一期負責人所得稅納稅證明(不及提出者得以前一期代之)
4.有效期公會會員證明。
(二) 工程顧問公司,營業項目列有土木工程或水利工程等項目者,請檢附:
1.公司登記或商業登記證明文件。
2.最近一期營業稅納稅證明(不及提出者得以前一期代之;新設
立且未屆第一期營業稅繳納期限者,得以營業稅主管稽徵機關
核發之核准設立登記公函及申領統一發票購票證相關文件代
之)。
3.有效期公會會員證明。
4.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核發之登記證。
(三) 公司,營業項目列有景觀、室內設計業(I503010)等項目者,請檢附:
1.公司登記或商業登記證明文件。
2.最近一期營業稅納稅證明(不及提出者得以前一期代之;新設立且未屆第一期營業稅繳納期限者,得以營業稅主管稽徵機關核發之核准設立登記公函及申領統一發票購票證相關文件代之)。
3.有效期公會會員證明。
其他文件:
1.投標廠商聲明書
2.服務建議書
3.標單兼切結書
4.電子領標憑據
附加說明 : 1.請廠商於招標文件所定開標時間派員到指定之開標場所,以備依本法第51條、第53條、第54條或第57條辦理時提出說明、減價、比減價格、協商、更改原報內容或重新報價,經機關依採購法第53條規定,通知廠商應於 分鐘(未載明者為10分鐘)內辦理比減程序,未到場者,視同放棄。但不影響其為合格廠商者,仍得為決標對象(投標廠商應於開標當日準時到場,若因遲到於主持人宣布進行優先減價及議比價程序後到場者,則喪失當次優先減價及比減價格之資格)。
2.請各領標廠商於領標日起至截止投標日前1日,每日上網查看本案是否有補充或變更等相關公告,以確保自身權益。
3.本案招標需求、現地勘查及規格問題,請購單位聯絡人及電話:農經課黃大原03-4783683*2113;本案採購程序問題,採購單位聯絡人及電話:秘書室申嘉琪03-4783683*1611。
4. 本案領標、投標之截止時間及開標時間如遇天災停止上班,依招標期限標準第11條第4項以其次一辦公日之同一領、投標截止時間及開標時間代之。
5. 本案先行辦理招標作業,預算未完成立法程序前,得先辦理保留決標,俟預算通過後始決標生效。
本案附加說明及其他相關重要公告資訊 : 1.請廠商於招標文件所定開標時間派員到指定之開標場所,以備依本法第51條、第53條、第54條或第57條辦理時提出說明、減價、比減價格、協商、更改原報內容或重新報價,經機關依採購法第53條規定,通知廠商應於 分鐘(未載明者為10分鐘)內辦理比減程序,未到場者,視同放棄。但不影響其為合格廠商者,仍得為決標對象(投標廠商應於開標當日準時到場,若因遲到於主持人宣布進行優先減價及議比價程序後到場者,則喪失當次優先減價及比減價格之資格)。
2.請各領標廠商於領標日起至截止投標日前1日,每日上網查看本案是否有補充或變更等相關公告,以確保自身權益。
3.本案招標需求、現地勘查及規格問題,請購單位聯絡人及電話:農經課黃大原03-4783683*2113;本案採購程序問題,採購單位聯絡人及電話:秘書室申嘉琪03-4783683*1611。
4. 本案領標、投標之截止時間及開標時間如遇天災停止上班,依招標期限標準第11條第4項以其次一辦公日之同一領、投標截止時間及開標時間代之。
5. 本案先行辦理招標作業,預算未完成立法程序前,得先辦理保留決標,俟預算通過後始決標生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