TBN CC #: 5200521
公佈日期 : 2026/01/19
採購單位 : 桃園市政府工務局
採購案號 : 1141121-1
採購名稱 : 公有零售市場活化轉型整體調查分析與評估規劃
決標廠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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廠商代碼 : 28188378
決標金額 : 新台幣
請登入會員 元整
預算金額 : 新台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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底價金額 : 新台幣 4,950,000元整
決標日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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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招標公告
公告單位案號:1141121-1
採購名稱:公有零售市場活化轉型整體調查分析與評估規劃
採購類別:勞務-勞務及派遣
採購單位:桃園市政府工務局
機關地址:330桃園市桃園區縣府路1號
採購方式:其他
連絡人:李依庭小姐
連絡人電話:(03)3366695#28
傳真號碼:(03)3366675
本網站公告日期:2025/11/24
截止收件日期:2025/12/05
開標日期:2025/12/05
預算或預估採購金額:新台幣 5,000,000 元
Email:10079644@mail.tycg.gov.tw
廠商資格 : 除上述外之其他資格
符合以下任一資格:
(1-1-8)建築師事務所
(1-1-9)專業技師事務所(科別:土木工程或都市計畫)
(1-1-10)I101061工程技術顧問業(營業範圍:土木工程或都市計畫)
(1-1-11)非屬營利事業之法人或團體(不包括學校)
(1-1-16)其他一般營利事業(營業項目代碼、營業項目:景觀、室內設計業(I503010))
各資格廠商應附投標文件詳投標須知第64點及投標廠商文件審查表。
附加說明 : 【履約期限】:
1.工作計畫書:廠商應於決標次日起10日?天內提送工作計畫書(包含人員規劃、資料與配置),經機關審查同意後,依機關審查同意之工作計畫書辦理,為利進度掌控,廠商應依計畫內工作進度表規劃各項進度之工作項目及查核點,並依時程通知機關。
2.期中報告書:前項工作計畫書經機關審核同意後發文日次日起90日曆天內提送期中報告書,並應依機關通知日起7個日曆天內依審查意見修正報告書後送府備查(份數依機關通知)。
3.期末報告書:前項期中報告書經機關審核同意後發文日次日起120日曆天內應完成本契約所有工作項目及其他應辦理事項並提送期末報告書,並應依機關通知日起7個日曆天內依審查意見修正報告書後送府備查(份數依機關通知)。
4.結案報告書:前項期末報告書經機關審核同意後發文日次日起10日曆天內提送結案報告書,並應依機關通知日起7個日曆天內依審查意見修正報告書後送府備查(份數依機關通知)。
5.餘詳本案需求說明書。
【注意事項】:採購標單(兼切結書)使用文字依其標價填寫注意事項辦理。
【履約地點】:桃園市全區
【招標文件領取方式及地點】:
廠商請以電子領標方式下載所有招標文件,本府不提供紙本領標作業。(依政府採購法「電子採購作業辦法」第六條規定辦理)
【備註】:
1.廠商對招標文件內容有疑義者,應以書面向洽辦機關請求釋疑之期限:自公告日或邀標日起等標期之四分之一,其尾數不足一日者,以一日計。
2.機關以書面向請求釋疑之廠商答復之期限:依政府採購法施行細則第43條第3項規定。(機關最後釋疑之次日起算至截止投標日或資格審查截止收件日之日數,不得少於原等標期之四分之一,其未滿1日者以1日計;前述日數有不足者,截止日至少應延後至補足不足之日數。)廠商如對招標文件內容有不明瞭事項,請逕洽本案洽辦機關:桃園市政府經濟發展局市場科(03-3366695#28)李依庭小姐查詢,如對招標公告內容及電子領標文件傳送有不明瞭事項,可洽工務局採購管理科(03-3322101分機6770)或撥打0800080512(客服專線)查詢。
3.得標廠商應於決標後逕洽洽辦機關:桃園市政府經濟發展局辦理訂約手續。
4.請各領標廠商於領標日起至截止投標前,每日再次查看本案是否有補充或變更等相關公告,以確保自身權益。
本案附加說明及其他相關重要公告資訊 : 【履約期限】:
1.工作計畫書:廠商應於決標次日起10日?天內提送工作計畫書(包含人員規劃、資料與配置),經機關審查同意後,依機關審查同意之工作計畫書辦理,為利進度掌控,廠商應依計畫內工作進度表規劃各項進度之工作項目及查核點,並依時程通知機關。
2.期中報告書:前項工作計畫書經機關審核同意後發文日次日起90日曆天內提送期中報告書,並應依機關通知日起7個日曆天內依審查意見修正報告書後送府備查(份數依機關通知)。
3.期末報告書:前項期中報告書經機關審核同意後發文日次日起120日曆天內應完成本契約所有工作項目及其他應辦理事項並提送期末報告書,並應依機關通知日起7個日曆天內依審查意見修正報告書後送府備查(份數依機關通知)。
4.結案報告書:前項期末報告書經機關審核同意後發文日次日起10日曆天內提送結案報告書,並應依機關通知日起7個日曆天內依審查意見修正報告書後送府備查(份數依機關通知)。
5.餘詳本案需求說明書。
【注意事項】:採購標單(兼切結書)使用文字依其標價填寫注意事項辦理。
【履約地點】:桃園市全區
【招標文件領取方式及地點】:
廠商請以電子領標方式下載所有招標文件,本府不提供紙本領標作業。(依政府採購法「電子採購作業辦法」第六條規定辦理)
【備註】:
1.廠商對招標文件內容有疑義者,應以書面向洽辦機關請求釋疑之期限:自公告日或邀標日起等標期之四分之一,其尾數不足一日者,以一日計。
2.機關以書面向請求釋疑之廠商答復之期限:依政府採購法施行細則第43條第3項規定。(機關最後釋疑之次日起算至截止投標日或資格審查截止收件日之日數,不得少於原等標期之四分之一,其未滿1日者以1日計;前述日數有不足者,截止日至少應延後至補足不足之日數。)廠商如對招標文件內容有不明瞭事項,請逕洽本案洽辦機關:桃園市政府經濟發展局市場科(03-3366695#28)李依庭小姐查詢,如對招標公告內容及電子領標文件傳送有不明瞭事項,可洽工務局採購管理科(03-3322101分機6770)或撥打0800080512(客服專線)查詢。
3.得標廠商應於決標後逕洽洽辦機關:桃園市政府經濟發展局辦理訂約手續。
4.請各領標廠商於領標日起至截止投標前,每日再次查看本案是否有補充或變更等相關公告,以確保自身權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