TBN CC #: 5200413
公佈日期 : 2026/01/19
採購單位 : 桃園市政府水務局
採購案號 : 1141218-J1
採購名稱 : 115年度桃園市滯洪池天然災害緊急搶修(險)工程
決標廠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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廠商代碼 : 00122387
決標金額 : 新台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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預算金額 : 新台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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底價金額 : 新台幣 7,860,000元整
決標日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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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招標公告
公告單位案號:1141218-J1
採購名稱:115年度桃園市滯洪池天然災害緊急搶修(險)工程
採購類別:工程-水資源類
採購單位:桃園市政府水務局
機關地址:330桃園市桃園區成功路1段32號7樓
採購方式:公開招標
連絡人:潘明華
連絡人電話:(03)3033688#3631
傳真號碼:(03)3033661
本網站公告日期:2025/12/31
截止收件日期:2026/01/05
開標日期:2026/01/06
預算或預估採購金額:新台幣 8,449,430 元
Email:10014974@mail.tycg.gov.tw
廠商資格 : 除上述外之其他資格
基本資格:丙等(含)綜合營造業以上之廠商
(1)押標金繳納單據(正本)。(符合減收資格者,應併附減收資格證明)
(2)投標廠商聲明書(正本)。
(3)採購標單(兼切結書)(包含總表、詳細價目表、單價分析表、資源統計表)。
(4)納稅證明文件(納稅證明,其屬營業稅繳稅證明者,為營業稅繳款書收據聯或主管稽徵機關核章之最近一期營業人銷售額與稅額申報書收執聯。廠商不及提出最近一期證明者,得以前一期之納稅證明代之。新設立且未屆第一期營業稅繳納期限者,得以營業稅主管稽徵機關核發之核准設立登記公函代之;經核定使用統一發票者,應一併檢附申領統一發票購票證相關文件。營業?或所得稅之納稅證明,得以與上開最近一期或前一期證明相同期間內主管稽徵機關核發之無違章欠稅之查復表代之。)。
(5)信用證明文件。
(6)丙等以上之綜合營造業登記證。
(7)廠商依工業團體法或商業團體法加入工業或商業團體之證明(有效期限內之「營造業公會」會員證)。
(8)承攬工程手冊影本(含負責人、專任工程人員、獎懲紀錄、評鑑事項。未附上述內容或評鑑等級為第3級者,為不合格標)
(9)電子領標憑據。
附加說明 : 1.廠商對招標文件內容有疑義者,應以書面向招標機關請求釋疑之期限:自公告日或邀標日起等標期之四分之一,其尾數不足一日者,以一日計。
2.機關以書面向請求釋疑之廠商答覆之期限:機關最後釋疑之次日起算至截止投標日或資格審查截止收件日之日數,不得少於原等標期之四分之一,其未滿一日者以一日計;前述日數有不足者,截止日至少應延後至補足不足之日數。廠商如有對招標文件內容有不明瞭事項,請逕洽本案業務單位:水務局水利防災科 潘明華先生(03-3033688#3631)。
3.得標廠商應於決標後逕洽業務單位辦理訂約手續。
4.請各領標廠商於領標日起至截止投標日前一日,每日查看本案是否有補充或變更等相關公告,以確保自身權益。
5.依桃園市政府地方稅務局103年7月16日桃稅消字第1032151046號函說明:工程、勞務、財物採購廠商得標後請至桃園市政府地方稅務局依契據性質開立印花稅大額憑證繳款書,並繳納之。
6.如招標公告與外標封之日期不一致時,以招標公告為主。
本案附加說明及其他相關重要公告資訊 : 1.廠商對招標文件內容有疑義者,應以書面向招標機關請求釋疑之期限:自公告日或邀標日起等標期之四分之一,其尾數不足一日者,以一日計。
2.機關以書面向請求釋疑之廠商答覆之期限:機關最後釋疑之次日起算至截止投標日或資格審查截止收件日之日數,不得少於原等標期之四分之一,其未滿一日者以一日計;前述日數有不足者,截止日至少應延後至補足不足之日數。廠商如有對招標文件內容有不明瞭事項,請逕洽本案業務單位:水務局水利防災科 潘明華先生(03-3033688#3631)。
3.得標廠商應於決標後逕洽業務單位辦理訂約手續。
4.請各領標廠商於領標日起至截止投標日前一日,每日查看本案是否有補充或變更等相關公告,以確保自身權益。
5.依桃園市政府地方稅務局103年7月16日桃稅消字第1032151046號函說明:工程、勞務、財物採購廠商得標後請至桃園市政府地方稅務局依契據性質開立印花稅大額憑證繳款書,並繳納之。
6.如招標公告與外標封之日期不一致時,以招標公告為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