TBN CC #: 5200152
公佈日期 : 2026/01/16
採購單位 : 臺中市政府社會局
採購案號 : 1141105110-02
採購名稱 : 115-117年臺中市公設民營托嬰中心暨社區公共托育家園委託營運服務(第二案)
決標廠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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廠商代碼 : 39760725
決標金額 : 新台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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預算金額 : 新台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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底價金額 : 新台幣 0 元整 (採購單位未揭示)
決標日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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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招標公告
公告單位案號:1141105110-02
採購名稱:115-117年臺中市公設民營托嬰中心暨社區公共托育家園委託營運服務(第二案)
採購類別:勞務-勞務及派遣
採購單位:臺中市政府社會局
機關地址:407臺中市西屯區臺灣大道3段99號惠中樓2、3樓
採購方式:其他
連絡人:社會局兒童托育科 林文真
連絡人電話:(04)22289111#37538
傳真號碼:(04)22291810
本網站公告日期:2025/11/07
截止收件日期:2025/12/02
開標日期:2025/12/03
預算或預估採購金額:新台幣 51,077,262 元
Email:nally1@taichung.gov.tw
廠商資格 : 除上述外之其他資格
非營利社團法人、財團法人、機構或團體或設有幼兒教育或幼兒保育或護理或社會工作或兒童福利相關科系之大專院校:請檢附主管機關登記或設立證明文件。(須檢附主管機關登記或設立證明文件;國立大專院校得檢附授權書)
附加說明 : 壹、標價方式:公設民營沙鹿托嬰中心總價決標,標價預算為1,765萬8,153元整;公設民營清水托嬰中心總價決標,標價預算為1,765萬8,153元整;公設民營梧棲安仁托嬰中心總價決標,標價預算為1,576萬956元整。
貳、補充說明:
1.得標廠商須自行上網或至臺中市政府地方稅務局或其所屬分局,依契約性質開立印花稅大額憑證繳款書,並繳納之。
2.本採購案採分區裝封、分區開標、分區資格審查、分區評選與分區決標方式辦理。外標封應寫廠商名稱、地址。廠商應分區投遞投標文件,並於密封後寄(送)達。同一廠商以投標、得標3區為上限,倘廠商投標3區,則其投標份數應為每區1份,開標、評選與決標順序依序為:公設民營沙鹿托嬰中心、公設民營清水托嬰中心、公設民營梧棲安仁托嬰中心;未決標區域再另行招標。
3.倘預算未完成立法程序前,得先辦理保留決標,俟預算通過後始決標生效,經費依本市議會當年度通過之預算數為本案契約金額給付;本契約預算倘遭議會刪減或刪除,契約執行範圍、項目將依審議通過之預算調整或依政府採購法相關法規中止或變更契約。
4.本案預留托育人員及行政人員薪資調整費用(含雇主負擔勞健保、勞退金提撥)。以上依中央或本局公告政策,於額度內支付。
5.後續擴充:
(1)經機關評鑑或評核後成績3年達甲等(含以上)者,得後續擴充3年(118年、119年及120年);其中2年成績為甲等(含以上)者,得後擴2年(118年及119年);其中1年成績為甲等(含以上)者,得後擴1年(118年);3年成績均為乙等者,則不得後擴;成績為丙等(含以下)者,終止次年契約。沙鹿及清水公托每年後擴金額上限為589萬1,598元整、梧棲安仁公托525萬9,199元整。
(2)若履約期限屆滿而機關未能如期完成次年度採購作業,機關得依原契約條件及價金辦理後擴2個月,沙鹿及清水公托後擴金額上限為84萬106元整、梧棲安仁公托74萬8,760元整。上述後擴條件,機關得以換文方式辦理,免召開議價會議。
本案附加說明及其他相關重要公告資訊 : 壹、標價方式:公設民營沙鹿托嬰中心總價決標,標價預算為1,765萬8,153元整;公設民營清水托嬰中心總價決標,標價預算為1,765萬8,153元整;公設民營梧棲安仁托嬰中心總價決標,標價預算為1,576萬956元整。
貳、補充說明:
1.得標廠商須自行上網或至臺中市政府地方稅務局或其所屬分局,依契約性質開立印花稅大額憑證繳款書,並繳納之。
2.本採購案採分區裝封、分區開標、分區資格審查、分區評選與分區決標方式辦理。外標封應寫廠商名稱、地址。廠商應分區投遞投標文件,並於密封後寄(送)達。同一廠商以投標、得標3區為上限,倘廠商投標3區,則其投標份數應為每區1份,開標、評選與決標順序依序為:公設民營沙鹿托嬰中心、公設民營清水托嬰中心、公設民營梧棲安仁托嬰中心;未決標區域再另行招標。
3.倘預算未完成立法程序前,得先辦理保留決標,俟預算通過後始決標生效,經費依本市議會當年度通過之預算數為本案契約金額給付;本契約預算倘遭議會刪減或刪除,契約執行範圍、項目將依審議通過之預算調整或依政府採購法相關法規中止或變更契約。
4.本案預留托育人員及行政人員薪資調整費用(含雇主負擔勞健保、勞退金提撥)。以上依中央或本局公告政策,於額度內支付。
5.後續擴充:
(1)經機關評鑑或評核後成績3年達甲等(含以上)者,得後續擴充3年(118年、119年及120年);其中2年成績為甲等(含以上)者,得後擴2年(118年及119年);其中1年成績為甲等(含以上)者,得後擴1年(118年);3年成績均為乙等者,則不得後擴;成績為丙等(含以下)者,終止次年契約。沙鹿及清水公托每年後擴金額上限為589萬1,598元整、梧棲安仁公托525萬9,199元整。
(2)若履約期限屆滿而機關未能如期完成次年度採購作業,機關得依原契約條件及價金辦理後擴2個月,沙鹿及清水公托後擴金額上限為84萬106元整、梧棲安仁公托74萬8,760元整。上述後擴條件,機關得以換文方式辦理,免召開議價會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