TBN CC #: 5199483
公佈日期 : 2026/01/16
採購單位 : 台灣自來水股份有限公司第十區管理處
採購案號 : WR1510041101
採購名稱 : 115年水質檢驗儀器乙批
決標廠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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廠商代碼 : 54777210
決標金額 : 新台幣
請登入會員 元整
預算金額 : 新台幣
請登入會員 元整
底價金額 : 新台幣 1,032,999元整
決標日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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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招標公告
公告單位案號:WR1510041101
採購名稱:115年水質檢驗儀器乙批
採購類別:採購-儀器及實驗室設備類
採購單位:台灣自來水股份有限公司第十區管理處
機關地址:950臺東縣臺東市臨海路一段48號
採購方式:公開取得報價單或企畫書
連絡人:游喻涵
連絡人電話:(089)326121#627
傳真號碼:(089)357514
本網站公告日期:2025/12/26
截止收件日期:2026/01/14
開標日期:2026/01/15
預算或預估採購金額:新台幣 1,087,800 元
Email:yuhan123@mail.water.gov.tw
廠商資格 : 廠商登記或設立之證明
投標廠商之基本資格須符合以下任一資格:
具公司登記
具商業登記
為原住民廠商
廠商納稅之證明。如營業稅或所得稅
除上述外之其他資格
營業項?符合下列之?:
(1)CE01010一般儀器製造業
(2) F113030精密儀器批發業
(3) EZ05010儀器、儀表安裝工程業
(4) F213040精密儀器零售業
附加說明 : 未達公告金額之採購,爭議屬政府採購法第31條規定不予發還或追繳押標金之爭議,始得提出申訴。
?、招標文件領取?式採電?領標 (依電?採購作業辦法第6條辦理)
?、電?領標網址〔https://web.pcc.gov.tw/pis/〕下載該案招標文件唯未經
本機關同意者不得任意複製 抄襲 轉載 篡改。
三、詳情請閱投標須知及招標文件。【標單文件如有誤繕仍以上網公告資料為
準】
四、依據政府採購法中央機關未達公告?額採購辦法2條第1項第3款規定:第
1次公告結果未能取得3家以上廠商之報價或企劃書時,得經機關??或授權?
核准改採限制性招標辦理1家廠商議價、2家廠商比價?式開標。
五、本採購廠商資格:適?原住?族?作權保障法者優先辦理。
六、第1次公告即開放原住?及非原住?廠商投標,並於招標公告及招標文件
敘明將優先決標予原住?廠商,如無原住?廠商投標、無原住?廠商為合格
標,或原住?廠商之標價經洽減價仍超底價等無法優先決標予原住?廠商之情
形,則作成紀錄後改就全部投標廠商辦理擇符合需要者比價或議價。
七、投標時原住?廠商應加附以件下證件:
(?)獨資者:應附負責?(原住?)??謄本以確定?份。
(?)原住?機構、法?或團體,指經政府立案,其負責?為原住?,且原住
?社員、會員、理監事、董監事及股東之?數,達百分之八?以上,經所在地
直轄市、縣(市)主管機關證明者。
(三)原住?機構、法?或團體證明,應檢具下列文件:
1.登記或設立之證明。(有效期間為六個?)
2.負責?之??名簿影本。
3.社員名簿、會員名冊、理監事或董監事名冊、股東名簿及其中具有原住??
分者之??名簿影本。
備註:
1.本處政風室廉政檢舉信箱:台東郵政第59號。 廉政檢舉電話:089
325402。廉政檢舉傳真:089-345568。
2.本案如有疑義,請電洽設計單位水質課089-326121#315 黃小姐洽詢,廠商
應詳閱各項招標文件,對於招標文件如有疑義,請向本處採購單位提出(電
話:089-326121#627;傳真:089-357514)。
3.為瞭解機關服務效能,提升業務品質,健全採購秩序,希望參標廠商開後,
得標廠商履約中,能撥冗配合本機關政風單位之「廉政信意?訪查」,提供施
政興?之寶貴建議。
4.招標機關因故停?辦公「電?領標截標?期順延?次?辦公?」,依「因應
颱風等災變部分地區停?上班,各機關招標公告之截?收件?(以下簡稱截標
?)或開標?是否延期處理原則」辦理,不另?告知。
本案附加說明及其他相關重要公告資訊 : 未達公告金額之採購,爭議屬政府採購法第31條規定不予發還或追繳押標金之爭議,始得提出申訴。
?、招標文件領取?式採電?領標 (依電?採購作業辦法第6條辦理)
?、電?領標網址〔https://web.pcc.gov.tw/pis/〕下載該案招標文件唯未經
本機關同意者不得任意複製 抄襲 轉載 篡改。
三、詳情請閱投標須知及招標文件。【標單文件如有誤繕仍以上網公告資料為
準】
四、依據政府採購法中央機關未達公告?額採購辦法2條第1項第3款規定:第
1次公告結果未能取得3家以上廠商之報價或企劃書時,得經機關??或授權?
核准改採限制性招標辦理1家廠商議價、2家廠商比價?式開標。
五、本採購廠商資格:適?原住?族?作權保障法者優先辦理。
六、第1次公告即開放原住?及非原住?廠商投標,並於招標公告及招標文件
敘明將優先決標予原住?廠商,如無原住?廠商投標、無原住?廠商為合格
標,或原住?廠商之標價經洽減價仍超底價等無法優先決標予原住?廠商之情
形,則作成紀錄後改就全部投標廠商辦理擇符合需要者比價或議價。
七、投標時原住?廠商應加附以件下證件:
(?)獨資者:應附負責?(原住?)??謄本以確定?份。
(?)原住?機構、法?或團體,指經政府立案,其負責?為原住?,且原住
?社員、會員、理監事、董監事及股東之?數,達百分之八?以上,經所在地
直轄市、縣(市)主管機關證明者。
(三)原住?機構、法?或團體證明,應檢具下列文件:
1.登記或設立之證明。(有效期間為六個?)
2.負責?之??名簿影本。
3.社員名簿、會員名冊、理監事或董監事名冊、股東名簿及其中具有原住??
分者之??名簿影本。
備註:
1.本處政風室廉政檢舉信箱:台東郵政第59號。 廉政檢舉電話:089
325402。廉政檢舉傳真:089-345568。
2.本案如有疑義,請電洽設計單位水質課089-326121#315 黃小姐洽詢,廠商
應詳閱各項招標文件,對於招標文件如有疑義,請向本處採購單位提出(電
話:089-326121#627;傳真:089-357514)。
3.為瞭解機關服務效能,提升業務品質,健全採購秩序,希望參標廠商開後,
得標廠商履約中,能撥冗配合本機關政風單位之「廉政信意?訪查」,提供施
政興?之寶貴建議。
4.招標機關因故停?辦公「電?領標截標?期順延?次?辦公?」,依「因應
颱風等災變部分地區停?上班,各機關招標公告之截?收件?(以下簡稱截標
?)或開標?是否延期處理原則」辦理,不另?告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