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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BN CC #: 5198444
公佈日期 : 2026/01/15
採購單位 : 南投縣集集鎮公所
採購案號 : 114-44
採購名稱 : 114集集鎮廣明里竹坑巷野溪整治工程等2件
決標廠商 : 請登入會員
廠商代碼 : 61937803
決標金額 : 新台幣 請登入會員 元整
預算金額 : 新台幣 請登入會員 元整
底價金額 : 新台幣 730,000元整
決標日期 : 請登入會員

原招標公告

公告單位案號:114-44
採購名稱:114集集鎮廣明里竹坑巷野溪整治工程等2件
採購類別:工程-水資源類
採購單位:南投縣集集鎮公所
機關地址:552南投縣集集鎮民生路61號
採購方式:公開招標
連絡人:陳映彤
連絡人電話:(049)2762034#157
傳真號碼:(049)2764576
本網站公告日期:2025/12/30
截止收件日期:2026/01/07
開標日期:2026/01/08
預算或預估採購金額:新台幣 737,000 元
Email:chi146@jiji.gov.tw
廠商資格 :
廠商登記或設立之證明 投標廠商之基本資格須符合以下任一資格: 具公司登記 具商業登記 廠商納稅之證明。如營業稅或所得稅 除上述外之其他資格 土木包工業或綜合營造業丙等(含)以上
附加說明 :
未達公告金額之採購,爭議屬政府採購法第31條規定不予發還或追繳押標金之爭議,始得提出申訴。 ■本案工程須於施作前張貼公告並通知在地民眾道路封閉時間,施工時需視需要安排交通管制人員引導民眾。 ■本案工程保固期限自驗收合格日起計3年。 ■自行購取方式:自招標公告之日起至領標及投標期限止於上班時間內(上午8時至下午17時)向本所工務課具領。 ■通訊購取方式:自招標公告之日起至領標及投標期限止以限時掛號寄達(郵戳日 期為憑,請預留往返郵遞時間),並附回郵郵資200元整(請於信封詳填收件人 姓名、地址,否則本所無法投寄招標文件時,廠商自行負責)。 ■招標文件售價及付款方式:每份圖說(含標單文件)200元整(得標與否概不退還),限用郵政匯票(現金概不受理),並寫明收款人"南投縣集集鎮公所"。 ■廠商之投標文件,應以書面密封,於領標及投標期限前,以郵遞或專人送達本所。押標金以金融機關開立之支票或郵政匯票,並請註明"集集鎮公所"。 ■廠商應備證件及相關事項請詳閱投標須知。招標文件如有未盡事宜或與「政府採購法」相低觸時,悉依照「政府採購法」及其子法及相關法領規定辦理。 ■廠商於等標期限內應隨時注意是否有『更正事項』。 ■電子領標廠商之投標應檢附該標案之領標電子憑據書面明細,未檢附者,依採購法第50條第1項規定,不予決標。 ■招標文件未經重大改變者,廠商不得檢附流(廢)標前已領標之領標電子憑據書面投標。 ■本所標單相關文件請勿自行更改,不符者以不合格標論。 ■廠商得標後須至南投縣政府稅務局依契約性質開立印花稅大額憑證繳款書。
本案附加說明及其他相關重要公告資訊 :
未達公告金額之採購,爭議屬政府採購法第31條規定不予發還或追繳押標金之爭議,始得提出申訴。 ■本案工程須於施作前張貼公告並通知在地民眾道路封閉時間,施工時需視需要安排交通管制人員引導民眾。 ■本案工程保固期限自驗收合格日起計3年。 ■自行購取方式:自招標公告之日起至領標及投標期限止於上班時間內(上午8時至下午17時)向本所工務課具領。 ■通訊購取方式:自招標公告之日起至領標及投標期限止以限時掛號寄達(郵戳日 期為憑,請預留往返郵遞時間),並附回郵郵資200元整(請於信封詳填收件人 姓名、地址,否則本所無法投寄招標文件時,廠商自行負責)。 ■招標文件售價及付款方式:每份圖說(含標單文件)200元整(得標與否概不退還),限用郵政匯票(現金概不受理),並寫明收款人"南投縣集集鎮公所"。 ■廠商之投標文件,應以書面密封,於領標及投標期限前,以郵遞或專人送達本所。押標金以金融機關開立之支票或郵政匯票,並請註明"集集鎮公所"。 ■廠商應備證件及相關事項請詳閱投標須知。招標文件如有未盡事宜或與「政府採購法」相低觸時,悉依照「政府採購法」及其子法及相關法領規定辦理。 ■廠商於等標期限內應隨時注意是否有『更正事項』。 ■電子領標廠商之投標應檢附該標案之領標電子憑據書面明細,未檢附者,依採購法第50條第1項規定,不予決標。 ■招標文件未經重大改變者,廠商不得檢附流(廢)標前已領標之領標電子憑據書面投標。 ■本所標單相關文件請勿自行更改,不符者以不合格標論。 ■廠商得標後須至南投縣政府稅務局依契約性質開立印花稅大額憑證繳款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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