TBN CC #: 5198164
公佈日期 : 2026/01/15
採購單位 : 臺北大眾捷運股份有限公司
採購案號 : B13A00150
採購名稱 : 捷運全線橋梁、建造物及邊坡檢測工作
決標廠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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廠商代碼 : 83117218
決標金額 : 新台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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預算金額 : 新台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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底價金額 : 新台幣 8,805,200元整
決標日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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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招標公告
公告單位案號:B13A00150
採購名稱:捷運全線橋梁、建造物及邊坡檢測工作
採購類別:工程-土木工程
採購單位:臺北大眾捷運股份有限公司
機關地址:104臺北市中山區中山北路2段48巷7號2樓
採購方式:公開招標
連絡人:工務處土建廠本部 許嘉勛
連絡人電話:(02)22753520#7112
傳真號碼:(02)25118971
本網站公告日期:2026/01/07
截止收件日期:2026/01/13
開標日期:2026/01/14
預算或預估採購金額:新台幣 9,466,955 元
Email:e01285@metro.taipei
廠商資格 : 廠商納稅之證明。如營業稅或所得稅
除上述外之其他資格
(一)外國廠商:得參與採購。
(二)本案不限定中小企業參與。
(三) 營業項目代碼、營業項目:I101061工程技術顧問業(土木或結構工程科)、專業技師事務所(土木或結構工程科)。
(四)應檢附之登記或設立、納稅、信用相關證明文件詳投標須知。
附加說明 : (一)依據:政府採購法、其相關子法及其他有關法令;其餘注意事項詳見本招標文件。
(二)廠商對招標文件內容有疑義者,應於115年1月8日前以書面送達本機關。疑義、異議受理窗口:本機關聯絡電話:25363001轉8438林小姐,傳真:25118971、地址:臺北市中山北路2段48巷7號4樓供應處(本機關最後釋疑之次日起算至截止投標日或資格審查截止收件日之日數,不得少於原等標期之四分之一,其未滿1日者以1日計(日數有不足者,截止日至少應延後至補足不足之日數))。
(三)招標文件未經重大改變者,廠商得檢附流(廢)標前已領標之領標憑據書面投標。
(四)廠商參與投標前,如需至本機關相關車站或機廠進行勘查及量測時,請與本案需求單位聯絡人連絡,由本機關人員陪同至現場會勘、□看樣品、□查閱_____
(五)本案為一次投標不分段開標(無規格審查)
(六)履約:
詳細地點:臺北捷運各機廠及捷運沿線範圍
(七)其他規定:
1.數量摘要:捷運橋梁定期檢查65座、捷運場站建造物結構檢查150處、非破壞檢測工作1式、地震後結構檢查工作5次、控制點量測工作1式、機廠沉陷監測工作1式、邊坡檢測評估工作1式、技師諮詢服務1式。
2.履約期限自開工日起(360)個日曆天以內完成:
(1)自機關指定開工日起120日曆天完成詳細價目表1、「捷運橋梁定期檢查」。
(2)自機關指定開工日起240日曆天完成詳細價目表2、「捷運場站建造物結構檢查」、詳細價目表3「非破壞檢測」。
(3)自機關指定開工日起330日曆天完成詳細價目表5、「控制點量測工作」、詳細價目表6、「機廠沉陷監測工作」、及詳細價目表7、「邊坡檢測評估工作」。
(4)其餘勞務服務工作於機關指定開工日起360日曆天結束。
3.為配合臺北市政府電子化核銷作業推動計畫,廠商於請領契約價金時提出電子統一發票,餘詳契約第5條。
(八) 本案公告底價,底價為NT$ 8,805,200元。
本案附加說明及其他相關重要公告資訊 : (一)依據:政府採購法、其相關子法及其他有關法令;其餘注意事項詳見本招標文件。
(二)廠商對招標文件內容有疑義者,應於115年1月8日前以書面送達本機關。疑義、異議受理窗口:本機關聯絡電話:25363001轉8438林小姐,傳真:25118971、地址:臺北市中山北路2段48巷7號4樓供應處(本機關最後釋疑之次日起算至截止投標日或資格審查截止收件日之日數,不得少於原等標期之四分之一,其未滿1日者以1日計(日數有不足者,截止日至少應延後至補足不足之日數))。
(三)招標文件未經重大改變者,廠商得檢附流(廢)標前已領標之領標憑據書面投標。
(四)廠商參與投標前,如需至本機關相關車站或機廠進行勘查及量測時,請與本案需求單位聯絡人連絡,由本機關人員陪同至現場會勘、□看樣品、□查閱_____
(五)本案為一次投標不分段開標(無規格審查)
(六)履約:
詳細地點:臺北捷運各機廠及捷運沿線範圍
(七)其他規定:
1.數量摘要:捷運橋梁定期檢查65座、捷運場站建造物結構檢查150處、非破壞檢測工作1式、地震後結構檢查工作5次、控制點量測工作1式、機廠沉陷監測工作1式、邊坡檢測評估工作1式、技師諮詢服務1式。
2.履約期限自開工日起(360)個日曆天以內完成:
(1)自機關指定開工日起120日曆天完成詳細價目表1、「捷運橋梁定期檢查」。
(2)自機關指定開工日起240日曆天完成詳細價目表2、「捷運場站建造物結構檢查」、詳細價目表3「非破壞檢測」。
(3)自機關指定開工日起330日曆天完成詳細價目表5、「控制點量測工作」、詳細價目表6、「機廠沉陷監測工作」、及詳細價目表7、「邊坡檢測評估工作」。
(4)其餘勞務服務工作於機關指定開工日起360日曆天結束。
3.為配合臺北市政府電子化核銷作業推動計畫,廠商於請領契約價金時提出電子統一發票,餘詳契約第5條。
(八) 本案公告底價,底價為NT$ 8,805,20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