TBN CC #: 5197783
公佈日期 : 2026/01/15
採購單位 : 高雄市政府工務局
採購案號 : 1141580
採購名稱 : 115年度「高雄市道路挖掘管理中心業務執行專案」委託服務案
決標廠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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廠商代碼 : 07927743
決標金額 : 新台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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預算金額 : 新台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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底價金額 : 新台幣 18,380,000元整
決標日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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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招標公告
公告單位案號:1141580
採購名稱:115年度「高雄市道路挖掘管理中心業務執行專案」委託服務案
採購類別:勞務-勞務及派遣
採購單位:高雄市政府工務局
機關地址:802高雄市苓雅區四維三路2號5樓
採購方式:其他
連絡人:謝絜羽
連絡人電話:(07)2626888#508
傳真號碼:(07)2221717
本網站公告日期:2025/10/17
截止收件日期:2025/11/03
開標日期:2025/11/04
預算或預估採購金額:新台幣 18,474,000 元
Email:jyxie319@kcg.gov.tw
廠商資格 : 廠商登記或設立之證明
投標廠商之基本資格須符合以下任一資格:
具公司登記
具商業登記
廠商納稅之證明。如營業稅或所得稅
除上述外之其他資格
中華民國政府立案登記合格之公司行號、學術研究機構及社(財)團法人,營業項目具有:土木、結構、大地工程相關業務;學術研究機構:應有土木相關系所組;土木、結構、大地技師事務所;社(財)團法人其組織法或組織章程有以土木、結構、大地等相關項目為設立目的或成立宗旨等。
附加說明 : *收件方式及截止期限:
一、備齊本案投標須知「六十四、投標廠商之基本資格及應附具之證明文件」之證明文件及其他應繳交文件,連同服務建議書乙式10份及服務建議書word檔&pdf檔之光碟1片裝箱密封,並於封面清楚標示採購標的名稱及投標廠商名稱及地址。
二、本案投標截止期限為114年11月3日(星期一)下午5時止(以實際收件時間為憑)。廠商應依前述招標規定提送相關資料,並以郵遞或專人寄送達方式,於招標截止期限前送達收件地點,逾期不予受理。封套上並請註投標標的名稱、廠商名稱及地址。投標廠商投標文件一經寄(送)達本機關,除招標文件另有規定者外,投標廠商不得以任何理由請求發還、作廢、撤銷或更改。
三、收件方式:
(一)專人送達:本局政風室(地址:高雄市苓雅區四維三路2號5樓)
(二)郵遞地點:高雄新興郵局第310號信箱。
四、本局洽詢電話:
(一)投標文件親送:(07)3368333轉2274(政風室沈先生)。
(二)招標文件疑義:(07)2626888轉508(道路挖掘管理中心謝小姐)
五、開標日期:辦理機關於114年11月4日(星期二)上午10時整辦理投標文件審查;投標文件審查合格之廠商進入評選會,評選會時間及地點另行通知。
@本案係由道路使用費收入後方行辦理支付契約款,倘道路使用費收入不足以支付廠商工作費用或原編列預算數經議會刪減不足時,依契約書第16條規定暫停執行契約。
*本案部份招標文件係採用ODF格式,如無法開啟相關檔案,請更新Office Word及Excel軟體至2016版本後方可支援或至https://zh-tw.libreoffice.org/ 下載免費LibreOffice軟體方可開啟。
※倘截標日當日遇本機關因故停止辦公者,原訂截標期限,依序順延至次一辦公日之同一時間(本機關不另通知)。
#檢舉受理單位含高雄市政府政風處 電話:07-3366673、0800-025-025 傳真:07-3313655 地址:高雄市苓雅區四維三路2號2樓。
本案附加說明及其他相關重要公告資訊 : *收件方式及截止期限:
一、備齊本案投標須知「六十四、投標廠商之基本資格及應附具之證明文件」之證明文件及其他應繳交文件,連同服務建議書乙式10份及服務建議書word檔&pdf檔之光碟1片裝箱密封,並於封面清楚標示採購標的名稱及投標廠商名稱及地址。
二、本案投標截止期限為114年11月3日(星期一)下午5時止(以實際收件時間為憑)。廠商應依前述招標規定提送相關資料,並以郵遞或專人寄送達方式,於招標截止期限前送達收件地點,逾期不予受理。封套上並請註投標標的名稱、廠商名稱及地址。投標廠商投標文件一經寄(送)達本機關,除招標文件另有規定者外,投標廠商不得以任何理由請求發還、作廢、撤銷或更改。
三、收件方式:
(一)專人送達:本局政風室(地址:高雄市苓雅區四維三路2號5樓)
(二)郵遞地點:高雄新興郵局第310號信箱。
四、本局洽詢電話:
(一)投標文件親送:(07)3368333轉2274(政風室沈先生)。
(二)招標文件疑義:(07)2626888轉508(道路挖掘管理中心謝小姐)
五、開標日期:辦理機關於114年11月4日(星期二)上午10時整辦理投標文件審查;投標文件審查合格之廠商進入評選會,評選會時間及地點另行通知。
@本案係由道路使用費收入後方行辦理支付契約款,倘道路使用費收入不足以支付廠商工作費用或原編列預算數經議會刪減不足時,依契約書第16條規定暫停執行契約。
*本案部份招標文件係採用ODF格式,如無法開啟相關檔案,請更新Office Word及Excel軟體至2016版本後方可支援或至https://zh-tw.libreoffice.org/ 下載免費LibreOffice軟體方可開啟。
※倘截標日當日遇本機關因故停止辦公者,原訂截標期限,依序順延至次一辦公日之同一時間(本機關不另通知)。
#檢舉受理單位含高雄市政府政風處 電話:07-3366673、0800-025-025 傳真:07-3313655 地址:高雄市苓雅區四維三路2號2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