TBN CC #: 5196716
公佈日期 : 2026/01/14
採購單位 : 臺北市交通管制工程處
採購案號 : te1153B0050
採購名稱 : 115年度交通管制設施管理系統發展計畫之應用系統維護案
決標廠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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廠商代碼 : 53431210
決標金額 : 新台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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預算金額 : 新台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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底價金額 : 新台幣 371,000元整
決標日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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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招標公告
公告單位案號:te1153B0050
採購名稱:115年度交通管制設施管理系統發展計畫之應用系統維護案
採購類別:採購-電腦類
採購單位:臺北市交通管制工程處
機關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德路300號七樓
採購方式:公開取得報價單或企畫書
連絡人:李韋澔
連絡人電話:(02)27599741#7518
傳真號碼:(02)27599724
本網站公告日期:2025/11/18
截止收件日期:2025/11/24
開標日期:2025/11/25
預算或預估採購金額:新台幣 371,600 元
Email:n06278@gov.taipei
廠商資格 : 廠商登記或設立之證明
投標廠商之基本資格須符合以下任一資格:
具公司登記
具商業登記
廠商納稅之證明。如營業稅或所得稅
除上述外之其他資格
營業項目代碼、營業項目: I301010資訊軟體服務業、I301020資料處理服務業、I301030電子資訊供應服務業、ZZ99999除許可業務外,得經營法令非禁止或限制之業務之一(詳投標須知第13點)。
附加說明 : 未達公告金額之採購,爭議屬政府採購法第31條規定不予發還或追繳押標金之爭議,始得提出申訴。
1.招標文件現場領取時間:自刊登政府採購公告日至截止投標止,領取時間上午9:00至下午5:00。
2.投標廠商對招標文件有疑義者,應於114年11月19日前以書面送達本處釋疑(本處聯絡電話:(02)2759-9741轉分機7518;傳真號碼:(02)2759-9724;地址:臺北市信義區松德路300號7樓),本處對前項疑義處理結果,將於114年11月21日前書面答復請求釋疑廠商。
3.使用電子領標之廠商,投標時須提供本標案之電子領標憑據序號書面明細,未提供者,經招標機關依政府採購法第五十一條及其施行細則第六十條規定通知廠商現場說明確認。
4.本案如因故流標、廢標、暫停招標後重行招標或變更招標文件,已人工領標者,廠商得持收據,向本機關換取新招標文件;若以電子領標者,不可延用第1次(或前次)領標電子憑據書面明細,請至政府電子採購系統重新下載招標文件電子檔。
5.配合市府推動契約文件電子化政策,得標廠商須於決標後完成工商憑證申辦作業及以公司名義申請台北通,並向本府資訊局申請MyDoc電子憑證註冊,俾辦理契約文件電子化。
6.得標廠商須洽臺北市稅捐稽徵處所屬各分處申請開立印花稅繳款書,或利
用自然人憑證、工商憑證或同等效力之電子憑證直接登入地方稅網路申報作業入口網,依契據性質自行開立臺北市印花稅應納稅額繳款書,並繳納之。
7.本案屬經常持續性且執行不可中斷業務,總預算案之審議如不能依地方制度法第40條第1項規定,於會計年度開始1個月前(即11月30日)審議完成時,本案依投標須知第59點第1、5款,將有條件決標予廠商。
本案附加說明及其他相關重要公告資訊 : 未達公告金額之採購,爭議屬政府採購法第31條規定不予發還或追繳押標金之爭議,始得提出申訴。
1.招標文件現場領取時間:自刊登政府採購公告日至截止投標止,領取時間上午9:00至下午5:00。
2.投標廠商對招標文件有疑義者,應於114年11月19日前以書面送達本處釋疑(本處聯絡電話:(02)2759-9741轉分機7518;傳真號碼:(02)2759-9724;地址:臺北市信義區松德路300號7樓),本處對前項疑義處理結果,將於114年11月21日前書面答復請求釋疑廠商。
3.使用電子領標之廠商,投標時須提供本標案之電子領標憑據序號書面明細,未提供者,經招標機關依政府採購法第五十一條及其施行細則第六十條規定通知廠商現場說明確認。
4.本案如因故流標、廢標、暫停招標後重行招標或變更招標文件,已人工領標者,廠商得持收據,向本機關換取新招標文件;若以電子領標者,不可延用第1次(或前次)領標電子憑據書面明細,請至政府電子採購系統重新下載招標文件電子檔。
5.配合市府推動契約文件電子化政策,得標廠商須於決標後完成工商憑證申辦作業及以公司名義申請台北通,並向本府資訊局申請MyDoc電子憑證註冊,俾辦理契約文件電子化。
6.得標廠商須洽臺北市稅捐稽徵處所屬各分處申請開立印花稅繳款書,或利
用自然人憑證、工商憑證或同等效力之電子憑證直接登入地方稅網路申報作業入口網,依契據性質自行開立臺北市印花稅應納稅額繳款書,並繳納之。
7.本案屬經常持續性且執行不可中斷業務,總預算案之審議如不能依地方制度法第40條第1項規定,於會計年度開始1個月前(即11月30日)審議完成時,本案依投標須知第59點第1、5款,將有條件決標予廠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