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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BN CC #: 5196126
公佈日期 : 2026/01/13
採購單位 : 臺中市政府社會局
採購案號 : 1141021300-14
採購名稱 : 115年度臺中市身心障礙者復康巴士營運服務計畫
決標廠商 : 請登入會員
廠商代碼 : 74850316
決標金額 : 新台幣 請登入會員 元整
預算金額 : 新台幣 請登入會員 元整
底價金額 : 新台幣 0 元整 (採購單位未揭示)
決標日期 : 請登入會員

原招標公告

公告單位案號:1141021300-14
採購名稱:115年度臺中市身心障礙者復康巴士營運服務計畫
採購類別:採購-交通工具類
採購單位:臺中市政府社會局
機關地址:407臺中市西屯區臺灣大道3段99號惠中樓2、3樓
採購方式:其他
連絡人:社會局身心障礙福利科 曾昤媜
連絡人電話:(04)22289111#37322
傳真號碼:(04)22291810
本網站公告日期:2025/10/23
截止收件日期:2025/11/18
開標日期:2025/11/19
預算或預估採購金額:新台幣 266,563,250 元
Email:afa7094@taichung.gov.tw
廠商資格 :
除上述外之其他資格 本案廠商須經政府合法登記(或許可設立),具有下列資格並具備得承攬本採購之合格文件,符合各目的事業主管機關規定且非屬採購法第一百零三條拒絕往來廠商者。 非營利社團法人或財團法人或機構或團體。 營業項目及代碼為G101011公路汽車客運業之公司或行號。 營業項目及代碼為G101021市區汽車客運業之公司或行號。 營業項目及代碼為G101031計程車客運業之公司或行號。 營業項目及代碼為G101051遊覽車客運業之公司或行號。 營業項目及代碼為G101041小客車租賃業之公司或行號。 營業項目及代碼為G201011計程車客運服務業之公司或行號。
附加說明 :
壹、標價方式:第一區總價決標,標價預算為4,884萬9,550元整;第二區總價決標,標價預算為5,546萬5,900元整;第三區總價決標,標價預算為5,415萬7,600元整;第四區總價決標,標價預算為5,399萬7,600元整;第五區總價決標,標價預算為5,409萬2,600元整。 貳、補充說明: 1.本案分五區委託服務,廠商以第一志願承接服務區域製作服務建議書,所有投標文件置於同一標封內,採不分區開標。 2.評選結果應經評選委員會出席委員過半數決定為最有利標,評選優勝廠商最多錄取優勝序位前5名。依優勝廠商序位於投標所填「115年度臺中市身心障礙者復康巴士營運服務計畫廠商主責區域志願表」,為標案議價順序,自最優勝者起,依序取得各廠商第一志願承接服務區域,如優勝序位廠商較後之廠商其第一志願已被序位較前之廠商承接者,即以其第二志願為承接區域,後續志願比照辦理,並依剩餘優勝廠商序位進行,如有服務區域未列入任一廠商志願者,由尚未取得任一服務區域之優勝廠商取得議約權。 3.本案決標採廠商優勝序位依序決標,餘未決標案件另續辦二次招標。評選委員會議決議平均總評分未達80分者,將僅得承接一個區域。若仍有服務區域無廠商承接,則未承接區域續辦第二次招標。 4.廠商得標上限為二個區域。 5.本採購預算未完成立法程序前,得先辦理保留決標,俟預算通過後始決標生效。本案預算尚未經本市議會審議通過,如預算遭議會刪減或刪除,無法如數動支時,契約執行範圍、項目及額度將依議會審議通過之預算調整,或依政府採購法相關規定終止或變更契約,本案各項經費將依通過之預算為憑。 6.得標廠商需自行上網或至臺中市政府地方稅務局或其所屬分局,依契據性質開立印花稅大額憑證繳款書,並繳納之。 7.履約期限自115年1月1日(若決標日在115年1月1日以後,以實際決標日)起至115年12月31日止。如年度中契約價金業已用罄,廠商亦須履約至115年12月31日止。
本案附加說明及其他相關重要公告資訊 :
壹、標價方式:第一區總價決標,標價預算為4,884萬9,550元整;第二區總價決標,標價預算為5,546萬5,900元整;第三區總價決標,標價預算為5,415萬7,600元整;第四區總價決標,標價預算為5,399萬7,600元整;第五區總價決標,標價預算為5,409萬2,600元整。 貳、補充說明: 1.本案分五區委託服務,廠商以第一志願承接服務區域製作服務建議書,所有投標文件置於同一標封內,採不分區開標。 2.評選結果應經評選委員會出席委員過半數決定為最有利標,評選優勝廠商最多錄取優勝序位前5名。依優勝廠商序位於投標所填「115年度臺中市身心障礙者復康巴士營運服務計畫廠商主責區域志願表」,為標案議價順序,自最優勝者起,依序取得各廠商第一志願承接服務區域,如優勝序位廠商較後之廠商其第一志願已被序位較前之廠商承接者,即以其第二志願為承接區域,後續志願比照辦理,並依剩餘優勝廠商序位進行,如有服務區域未列入任一廠商志願者,由尚未取得任一服務區域之優勝廠商取得議約權。 3.本案決標採廠商優勝序位依序決標,餘未決標案件另續辦二次招標。評選委員會議決議平均總評分未達80分者,將僅得承接一個區域。若仍有服務區域無廠商承接,則未承接區域續辦第二次招標。 4.廠商得標上限為二個區域。 5.本採購預算未完成立法程序前,得先辦理保留決標,俟預算通過後始決標生效。本案預算尚未經本市議會審議通過,如預算遭議會刪減或刪除,無法如數動支時,契約執行範圍、項目及額度將依議會審議通過之預算調整,或依政府採購法相關規定終止或變更契約,本案各項經費將依通過之預算為憑。 6.得標廠商需自行上網或至臺中市政府地方稅務局或其所屬分局,依契據性質開立印花稅大額憑證繳款書,並繳納之。 7.履約期限自115年1月1日(若決標日在115年1月1日以後,以實際決標日)起至115年12月31日止。如年度中契約價金業已用罄,廠商亦須履約至115年12月31日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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