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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BN CC #: 5195974
公佈日期 : 2026/01/13
採購單位 : 桃園市政府工務局
採購案號 : 1141201-3
採購名稱 : 115年度桃園市早期療育發展中心(第一至五區)
決標廠商 : 請登入會員
廠商代碼 : 73761879
決標金額 : 新台幣 請登入會員 元整
預算金額 : 新台幣 請登入會員 元整
底價金額 : 新台幣 0 元整 (採購單位未揭示)
決標日期 : 請登入會員

原招標公告

公告單位案號:1141201-3
採購名稱:115年度桃園市早期療育發展中心(第一至五區)
採購類別:勞務-勞務及派遣
採購單位:桃園市政府工務局
機關地址:330桃園市桃園區縣府路1號
採購方式:其他
連絡人:劉庭妤小姐
連絡人電話:(03)3322101#5906
傳真號碼:(03)3333146
本網站公告日期:2025/12/02
截止收件日期:2025/12/29
開標日期:2025/12/29
預算或預估採購金額:新台幣 43,841,006 元
Email:10050132@mail.tycg.gov.tw
廠商資格 :
除上述外之其他資格 (一)廠商資格(以下擇一即可) 1.非屬營利事業之社會福利相關財團法人(不包括學校)2.非屬營利事業之社會福利相關社團法人3.非屬營利事業之社會福利相關團體4.社會工作師事務所 5.國內各大專校院設有相關系所者(社會工作、社會福利、特教或早期療育系所及早期療育服務/研究中心或單位) (二)應附具之文件 1.資格文件 (1)非屬營利事業之社會福利相關財團法人(不包括學校) A.法人登記證書B.捐助章程(辦理事項應載有社會福利相關事項) (2)非屬營利事業之社會福利相關社團法人 A.法人登記證書B.組織章程(辦理事項應載有社會福利相關事項) (3)非屬營利事業之社會福利相關團體 A.立案證明B.組織章程(辦理事項應載有社會福利相關事項) (4)社會工作師事務所 A.開業執照B.負責人之社會工作師執業執照 (5)國內各大專校院設有相關系所者(社會工作、社會福利、特教或早期療育系所及早期療育服務/研究中心或單位) A.學校授權投標證明書(正本),非出席開標授權書 2.其他文件 (1)投標廠商聲明書(正本) (2)服務建議書 (3)電子領標憑據。
附加說明 :
【複數決標】: A.廠商得標項目或數量之限制:廠商至多可投標2個區,並得標2個區。 B.每區得標廠商1家。 C.服務區域如下: (a)第一區:大園區、觀音區、蘆竹區。 (b)第二區:桃園區、龜山區。 (c)第三區:中壢區、新屋區。 (d)第四區:平鎮區、楊梅區、龍潭區。 (e)第五區: 八德區、大溪區、復興區。 D.評選順序:分區,依第一至第五區順序評選。 E.議定其他內容順序:分區,依第一至第五區順序議定其他內容 【履約地點】:桃園市全區 【招標文件領取方式及地點】: 廠商請以電子領標方式下載所有招標文件,本府不提供紙本領標作業。(依政府採購法「電子採購作業辦法」第六條規定辦理) 【備註】: 1.廠商對招標文件內容有疑義者,應以書面向洽辦機關請求釋疑之期限:自公告日或邀標日起等標期之四分之一,其尾數不足一日者,以一日計。 2.機關以書面向請求釋疑之廠商答復之期限:依政府採購法施行細則第43條第3項規定。(機關最後釋疑之次日起算至截止投標日或資格審查截止收件日之日數,不得少於原等標期之四分之一,其未滿1日者以1日計;前述日數有不足者,截止日至少應延後至補足不足之日數。)廠商如對招標文件內容有不明瞭事項,請逕洽本案洽辦機關:桃園市政府婦幼發展局健康管理科(03-3322101分機5906)劉庭妤小姐查詢,如對招標公告內容及電子領標文件傳送有不明瞭事項,可洽工務局採購管理科(03-3322101分機6770)或撥打0800080512(客服專線)查詢。 3.得標廠商應於決標後逕洽洽辦機關:桃園市政府婦幼發展局辦理訂約手續。 4.請各領標廠商於領標日起至截止投標前,每日再次查看本案是否有補充或變更等相關公告,以確保自身權益。
本案附加說明及其他相關重要公告資訊 :
【複數決標】: A.廠商得標項目或數量之限制:廠商至多可投標2個區,並得標2個區。 B.每區得標廠商1家。 C.服務區域如下: (a)第一區:大園區、觀音區、蘆竹區。 (b)第二區:桃園區、龜山區。 (c)第三區:中壢區、新屋區。 (d)第四區:平鎮區、楊梅區、龍潭區。 (e)第五區: 八德區、大溪區、復興區。 D.評選順序:分區,依第一至第五區順序評選。 E.議定其他內容順序:分區,依第一至第五區順序議定其他內容 【履約地點】:桃園市全區 【招標文件領取方式及地點】: 廠商請以電子領標方式下載所有招標文件,本府不提供紙本領標作業。(依政府採購法「電子採購作業辦法」第六條規定辦理) 【備註】: 1.廠商對招標文件內容有疑義者,應以書面向洽辦機關請求釋疑之期限:自公告日或邀標日起等標期之四分之一,其尾數不足一日者,以一日計。 2.機關以書面向請求釋疑之廠商答復之期限:依政府採購法施行細則第43條第3項規定。(機關最後釋疑之次日起算至截止投標日或資格審查截止收件日之日數,不得少於原等標期之四分之一,其未滿1日者以1日計;前述日數有不足者,截止日至少應延後至補足不足之日數。)廠商如對招標文件內容有不明瞭事項,請逕洽本案洽辦機關:桃園市政府婦幼發展局健康管理科(03-3322101分機5906)劉庭妤小姐查詢,如對招標公告內容及電子領標文件傳送有不明瞭事項,可洽工務局採購管理科(03-3322101分機6770)或撥打0800080512(客服專線)查詢。 3.得標廠商應於決標後逕洽洽辦機關:桃園市政府婦幼發展局辦理訂約手續。 4.請各領標廠商於領標日起至截止投標前,每日再次查看本案是否有補充或變更等相關公告,以確保自身權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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