TBN CC #: 5195801
公佈日期 : 2026/01/13
採購單位 : 高雄市大寮區公所
採購案號 : 115-001-1
採購名稱 : 115年大寮區設計監造技術服務(開口契約)委託案
決標廠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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廠商代碼 : 90292387
決標金額 : 新台幣
請登入會員 元整
預算金額 : 新台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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底價金額 : 新台幣 5,019,100元整
決標日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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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招標公告
公告單位案號:115-001-1
採購名稱:115年大寮區設計監造技術服務(開口契約)委託案
採購類別:工程-土木工程
採購單位:高雄市大寮區公所
機關地址:831高雄市大寮區鳳林三路492號
採購方式:其他
連絡人:黃珮雯,賴孟豐
連絡人電話:(07)7813041#100,171
傳真號碼:(07)7863862
本網站公告日期:2025/12/03
截止收件日期:2025/12/16
開標日期:2025/12/16
預算或預估採購金額:新台幣 5,300,000 元
Email:t951209@kcg.gov.tw
廠商資格 : 廠商登記或設立之證明
投標廠商之基本資格須符合以下任一資格:
具公司登記
具商業登記
廠商納稅之證明。如營業稅或所得稅
廠商依工業團體法或商業團體法加入工業或商業團體之證明
除上述外之其他資格
(一)基本資格:
■營業項目代碼:I101061;營業項目:工程技術顧問業。
(二)廠商應備文件:
1. 主管機關核發之許可或特許業登記證明。
2. 列有營業項目之公司登記證明或商業登記證明(可向公司、商業主
管機關申請或在其網路下載)。
3. 最近一期營業稅納稅證明文件(不及提出者得以前一期代之;新設立
或復業且未屆第一期營業稅繳納期限者,得以營業稅主管稽徵機關
核發之核准設立登記公函代之;經核定使用統一發票者,應一併檢
附申領統一發票購票證相關文件。)(繳營業稅或免課稅之廠商亦
可檢附免稅之規定或證明文件或上開最近一期或前一期證明相同期
間內,稽徵機關核發之無欠稅證明文件代之)。
4. 114 年同業公會有效期公會會員證明。
附加說明 : 1.本採購案以預算金額為契約金額上限,依實作數量計價。
2.電子領標:政府採購電子領投標作業系統網址http://web.pcc.gov.tw。電子領標廠商之投標應檢附該標案之領標電子憑據書面明細,未檢附者,依採購法第50條第1項規定,不予決標
3. 請廠商於招標文件所定開標時間派員到指定之開標場所,以備依本法第51條、第53條、第54條或第57條辦理時提出說明、減價、比減價格、協商、更改原報內容或重新報價,未到場之廠商,經本所踐行通知程序(通知該廠商限期到場),如該廠商未到場,則依採購法第60條規定視同放棄(114年5月6日工程企字第11400085361號)。
4.開標日遇天然災害或颱風來襲則順延至恢復上班日。
5.廠商對招標文件內容有疑義者,應於規定期限前依採購法四十一條及七十五條以書面向本機關請求異議及釋疑。
6.請詳閱投標須知及補充說明事項,並於等標期限內應隨時注意本公告是否有更正事項其餘未儘事宜請詳政府採購法。
7.機關審查廠商投標文件,發現其內容有不明確之情形時,得通知投標廠商提出說明,若因可歸責於投標廠商事由而無法通知其提出說明,致其權益受損,投標廠商應自行負責,但上述說明不包括標價等重大事項。
8. 高雄市政府政風處檢舉電話:070800025025、傳真:073313655檢舉信箱:高雄市郵政2299號信箱、E-mail:eth@kcg.gov.tw。地址:高雄市苓雅區四維3路2號2樓。高雄市大寮區公所政風室電話:077838432。
6.申訴單位:高雄市政府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電話07-3315313;傳真:07-3312313:高雄市苓雅區四維三路2號5樓
本案附加說明及其他相關重要公告資訊 : 1.本採購案以預算金額為契約金額上限,依實作數量計價。
2.電子領標:政府採購電子領投標作業系統網址http://web.pcc.gov.tw。電子領標廠商之投標應檢附該標案之領標電子憑據書面明細,未檢附者,依採購法第50條第1項規定,不予決標
3. 請廠商於招標文件所定開標時間派員到指定之開標場所,以備依本法第51條、第53條、第54條或第57條辦理時提出說明、減價、比減價格、協商、更改原報內容或重新報價,未到場之廠商,經本所踐行通知程序(通知該廠商限期到場),如該廠商未到場,則依採購法第60條規定視同放棄(114年5月6日工程企字第11400085361號)。
4.開標日遇天然災害或颱風來襲則順延至恢復上班日。
5.廠商對招標文件內容有疑義者,應於規定期限前依採購法四十一條及七十五條以書面向本機關請求異議及釋疑。
6.請詳閱投標須知及補充說明事項,並於等標期限內應隨時注意本公告是否有更正事項其餘未儘事宜請詳政府採購法。
7.機關審查廠商投標文件,發現其內容有不明確之情形時,得通知投標廠商提出說明,若因可歸責於投標廠商事由而無法通知其提出說明,致其權益受損,投標廠商應自行負責,但上述說明不包括標價等重大事項。
8. 高雄市政府政風處檢舉電話:070800025025、傳真:073313655檢舉信箱:高雄市郵政2299號信箱、E-mail:eth@kcg.gov.tw。地址:高雄市苓雅區四維3路2號2樓。高雄市大寮區公所政風室電話:077838432。
6.申訴單位:高雄市政府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電話07-3315313;傳真:07-3312313:高雄市苓雅區四維三路2號5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