TBN CC #: 5195765
公佈日期 : 2026/01/13
採購單位 : 桃園市立圖書館
採購案號 : 11402008
採購名稱 : 桃園市立圖書館內壢、南崁、埔心分館及龍潭閱覽室耐震補強工程案
決標廠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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廠商代碼 : 89870634
決標金額 : 新台幣
請登入會員 元整
預算金額 : 新台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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底價金額 : 新台幣 0 元整 (採購單位未揭示)
決標日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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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招標公告
公告單位案號:11402008
採購名稱:桃園市立圖書館內壢、南崁、埔心分館及龍潭閱覽室耐震補強工程案
採購類別:工程-地方建設和建築類
採購單位:桃園市立圖書館
機關地址:330桃園市桃園區南平路303號
採購方式:公開招標
連絡人:葉斯櫻
連絡人電話:(03)3166345#2009
傳真號碼:(03)3164260
本網站公告日期:2025/12/22
截止收件日期:2025/12/26
開標日期:2025/12/29
預算或預估採購金額:新台幣 27,173,133 元
Email:yehsyen@mail.typl.gov.tw
廠商資格 : 廠商登記或設立之證明
投標廠商之基本資格須符合以下任一資格:
具公司登記
具商業登記
廠商納稅之證明。如營業稅或所得稅
附加說明 : [廠商資格]:
(一) 資格證明文件:
1.廠商登記或設立之證明:
(登記機關核准公司登記之核准函、公司登記表、公司登記證明書、或列印「全國商工行政服務入口網,商工登記公示資料查詢服務」之查詢網站的「公司基本資料」均屬之。依法無須登記或設立或許可者,得免附具。廠商附具之證明文件,其內容與招標文件之規定有異,但截止投標前公開於目的事業主管機關網站之該廠商最新資料符合招標文件規定者,機關得允許廠商列印該最新資料代之)。乙等(含)以上綜合營造業登記證、承攬工程手冊(手冊內容應包括負責人、專任工程人員、獎懲紀錄、評鑑事項等內容)。
2.廠商納稅之證明:其屬營業稅繳稅證明者,為營業稅繳款書收據聯或主管稽徵機關核章之最近一期營業人銷售額與稅額申報書收執聯。廠商不及提出最近一期證明者,得以前一期之納稅證明代之。新設立且未屆第一期營業稅繳納期限者,得以營業稅主管稽徵機關核發之核准設立登記公函代之;經核定使用統一發票者,應一併檢附申領統一發票購票證相關文件。營業稅或所得稅之納稅證明,得以與上開最近一期或前一期證明相同期間內主管稽徵機關核發之無違章欠稅之查復表代之。
3.當年度之有效期限內綜合營造業同業公會會員證。
4.廠商信用之證明:如票據交換機構或受理查詢之金融機構於截止投標日之前半年內所出具之非拒絕往來戶及最近三年內無退票紀錄證明、會計師簽證之財務報表或金融機構或徵信機構出具之信用證明等。(查覆單經塗改或未加蓋查覆單位圖章者無效,但廠商線上申請政府電子採購網產出無查覆單位圖章之「第一類票據信用資料」不限)。
(二) 其他應檢附之文件:
1.投標廠商聲明書(正本)。
2.領標電子憑據。
3.投標標價清單(標單總表、詳細表、單價分析表)。
4.採購標單兼切結書。
5.服務建議書。
6.押標金繳納憑據。
[其他說明]:
(一)如非負責人出席應檢具委託代理授權書及出席者身份證明。
(二)得標廠商契約書應以桃園市政府地方稅務局開立之繳款書繳納印花稅。
(三)餘詳列投標須知及契約稿本及其它招標文件請各領標廠商於領標日起至截止投標日前一日,每日再次查看本案是否有補充或變更等相關公告,以確保自身權益。
(四)廠商以專人送達投標文件者,請送至桃園市立圖書館總館位於新埔六街之員工出入口交予信件管理保全人員代收,出席開標當日亦從此處換證進出。
(五)本案決標後得標廠商需製作契約單價電子檔PCCES(.xml)。
本案附加說明及其他相關重要公告資訊 : [廠商資格]:
(一) 資格證明文件:
1.廠商登記或設立之證明:
(登記機關核准公司登記之核准函、公司登記表、公司登記證明書、或列印「全國商工行政服務入口網,商工登記公示資料查詢服務」之查詢網站的「公司基本資料」均屬之。依法無須登記或設立或許可者,得免附具。廠商附具之證明文件,其內容與招標文件之規定有異,但截止投標前公開於目的事業主管機關網站之該廠商最新資料符合招標文件規定者,機關得允許廠商列印該最新資料代之)。乙等(含)以上綜合營造業登記證、承攬工程手冊(手冊內容應包括負責人、專任工程人員、獎懲紀錄、評鑑事項等內容)。
2.廠商納稅之證明:其屬營業稅繳稅證明者,為營業稅繳款書收據聯或主管稽徵機關核章之最近一期營業人銷售額與稅額申報書收執聯。廠商不及提出最近一期證明者,得以前一期之納稅證明代之。新設立且未屆第一期營業稅繳納期限者,得以營業稅主管稽徵機關核發之核准設立登記公函代之;經核定使用統一發票者,應一併檢附申領統一發票購票證相關文件。營業稅或所得稅之納稅證明,得以與上開最近一期或前一期證明相同期間內主管稽徵機關核發之無違章欠稅之查復表代之。
3.當年度之有效期限內綜合營造業同業公會會員證。
4.廠商信用之證明:如票據交換機構或受理查詢之金融機構於截止投標日之前半年內所出具之非拒絕往來戶及最近三年內無退票紀錄證明、會計師簽證之財務報表或金融機構或徵信機構出具之信用證明等。(查覆單經塗改或未加蓋查覆單位圖章者無效,但廠商線上申請政府電子採購網產出無查覆單位圖章之「第一類票據信用資料」不限)。
(二) 其他應檢附之文件:
1.投標廠商聲明書(正本)。
2.領標電子憑據。
3.投標標價清單(標單總表、詳細表、單價分析表)。
4.採購標單兼切結書。
5.服務建議書。
6.押標金繳納憑據。
[其他說明]:
(一)如非負責人出席應檢具委託代理授權書及出席者身份證明。
(二)得標廠商契約書應以桃園市政府地方稅務局開立之繳款書繳納印花稅。
(三)餘詳列投標須知及契約稿本及其它招標文件請各領標廠商於領標日起至截止投標日前一日,每日再次查看本案是否有補充或變更等相關公告,以確保自身權益。
(四)廠商以專人送達投標文件者,請送至桃園市立圖書館總館位於新埔六街之員工出入口交予信件管理保全人員代收,出席開標當日亦從此處換證進出。
(五)本案決標後得標廠商需製作契約單價電子檔PCCES(.x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