TBN CC #: 5195563
公佈日期 : 2026/01/13
採購單位 : 國營臺灣鐵路股份有限公司花蓮機廠
採購案號 : HWM-114-037
採購名稱 : 旅客資訊系統控制器(PISC)維修包
決標廠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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廠商代碼 : 45899107
決標金額 : 新台幣
請登入會員 元整
預算金額 : 新台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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底價金額 : 新台幣 1,495,200元整
決標日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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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招標公告
公告單位案號:HWM-114-037
採購名稱:旅客資訊系統控制器(PISC)維修包
採購類別:採購-電腦類
採購單位:國營臺灣鐵路股份有限公司花蓮機廠
機關地址:970花蓮縣花蓮市國聯一路100之5號
採購方式:公開取得報價單或企畫書
連絡人:李清煌
連絡人電話:(03)8322403
傳真號碼:(03)8331139
本網站公告日期:2025/12/16
截止收件日期:2025/12/30
開標日期:2025/12/30
預算或預估採購金額:新台幣 1,499,000 元
Email:2006744@railway.gov.tw
廠商資格 : 廠商登記或設立之證明
投標廠商之基本資格須符合以下任一資格:
具公司登記
具商業登記
為身心障礙福利機構團體或庇護工場
為原住民廠商
廠商納稅之證明。如營業稅或所得稅
附加說明 : 未達公告金額之採購,爭議屬政府採購法第31條規定不予發還或追繳押標金之爭議,始得提出申訴。
本廠採購契約內容係參考政府採購法之採購契約要項暨本公司採購特性及實際需要另訂之。
1.本購案提供電子招標文件於政府採購領投標系統【內含「招標投標及簽約三用表格」、「參考最有利標精神投標須知」、「財物採購契約條款」、「投標廠商報價單」、「投標廠商聲明書」、「出席代表授權書」、「貼標封用封面」、「受委託廠商及其從業人員受贈財物、飲宴應酬、請託關說事件登錄表」、「廠商參與政府採購可能涉及之法律責任切結書」、「國營臺灣鐵路股份有限公司契約廠商廉政相關規定告知書」、「廠商投標文件自我檢核表」、「品項規格明細表」】。
2.本案採購標的名稱、規格、數量如下:名稱:旅客資訊系統控制器(PISC)維修包,規格:主機板IPC(WAFEE-PV-D5251-R12-2G)、電源模組TTE2-03602V1、機構支架、線材及接頭組,數量:20PC。
3.投標廠商標價超過預算金額者為不合格標,不予減價機會。
(依據: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 中華民國96年10月2日工程企字第09600396110號函 )
4.停止標購標的物時,由主持人當場宣布。
5.本案以在底價以內之最低價(總價)者為決標廠商(含5%營業稅)。
6.本案履約期限自決標次日起210個日曆天內,得標廠商於履約期限屆滿,無故不履行合約者,本廠得取消其得標資格,並依政府採購法之規定,提報列為拒絕往來廠商。
7.標價未填列,或經塗改未蓋章,或蓋印章而無法辨識者,均視同未依招標文件規定投標,判為不合格標。
8.投標廠商所投遞之投標文件若與本廠公告招標文件不符或未填寫:包含「材料名稱、材料規格、廠牌、數量」,將不決標予該廠商(依據政府採購法第五十條)。
9.因本案屬未達公告金額之專業服務,擬依政府採購法第49條及「中央機關未達公告金額採購招標辦法」第2條第1項第3款規定,採公開徵求廠商提供企劃書,取最有利標精神擇符合需要者依序辦理議價。本次公告結果,如未能取得3家以上廠商之企劃書,擬依同辦法第3條規定,就提供企劃書之廠商改採限制性招標。
10.投標廠商可親自到廠看樣(請洽第三工場張小姐LINE: @429stjuz),開放看樣時間為上午09:00~11:30及下午14:00~16:50。
11.若需特殊檢驗,檢驗費用由廠商自理。
12.投標廠商若委由代表人出席開標現場,應完整填寫及攜帶授權書,負責人或代表人應出示身分證件,始得參與減價、比減價;開標未出席者,其減價、比減價以棄權論。
13.本標案自驗收完成日起保固2年。
14.驗收不合格品,廠商應自行運離本廠,運費由廠商自理。
15.得標廠商無法於期限內更換且無正當理由提出異議者,本廠得取消其得標資格,將依據政府採購法第一O一條刊登政府採購公報。
16.本案辦理時程如下:
(1) 資格審查時間:民國114年12月30日13時30分;
(2) 評審會議時間:預計於民國114年12月30日14時00分;
(3) 與擇符合需要廠商議價時間:依本廠通知。
17.其他未盡事宜,依國營臺灣鐵路股份有限公司:
未達公告金額但逾公告金額十分之一之採購參考最有利標精神投標須知(中華民國114年07月修訂版)及國營臺灣鐵路股份有限公司--財物採購契約條款(中華民國114年07月修訂版)辦理。
本案附加說明及其他相關重要公告資訊 : 未達公告金額之採購,爭議屬政府採購法第31條規定不予發還或追繳押標金之爭議,始得提出申訴。
本廠採購契約內容係參考政府採購法之採購契約要項暨本公司採購特性及實際需要另訂之。
1.本購案提供電子招標文件於政府採購領投標系統【內含「招標投標及簽約三用表格」、「參考最有利標精神投標須知」、「財物採購契約條款」、「投標廠商報價單」、「投標廠商聲明書」、「出席代表授權書」、「貼標封用封面」、「受委託廠商及其從業人員受贈財物、飲宴應酬、請託關說事件登錄表」、「廠商參與政府採購可能涉及之法律責任切結書」、「國營臺灣鐵路股份有限公司契約廠商廉政相關規定告知書」、「廠商投標文件自我檢核表」、「品項規格明細表」】。
2.本案採購標的名稱、規格、數量如下:名稱:旅客資訊系統控制器(PISC)維修包,規格:主機板IPC(WAFEE-PV-D5251-R12-2G)、電源模組TTE2-03602V1、機構支架、線材及接頭組,數量:20PC。
3.投標廠商標價超過預算金額者為不合格標,不予減價機會。
(依據: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 中華民國96年10月2日工程企字第09600396110號函 )
4.停止標購標的物時,由主持人當場宣布。
5.本案以在底價以內之最低價(總價)者為決標廠商(含5%營業稅)。
6.本案履約期限自決標次日起210個日曆天內,得標廠商於履約期限屆滿,無故不履行合約者,本廠得取消其得標資格,並依政府採購法之規定,提報列為拒絕往來廠商。
7.標價未填列,或經塗改未蓋章,或蓋印章而無法辨識者,均視同未依招標文件規定投標,判為不合格標。
8.投標廠商所投遞之投標文件若與本廠公告招標文件不符或未填寫:包含「材料名稱、材料規格、廠牌、數量」,將不決標予該廠商(依據政府採購法第五十條)。
9.因本案屬未達公告金額之專業服務,擬依政府採購法第49條及「中央機關未達公告金額採購招標辦法」第2條第1項第3款規定,採公開徵求廠商提供企劃書,取最有利標精神擇符合需要者依序辦理議價。本次公告結果,如未能取得3家以上廠商之企劃書,擬依同辦法第3條規定,就提供企劃書之廠商改採限制性招標。
10.投標廠商可親自到廠看樣(請洽第三工場張小姐LINE: @429stjuz),開放看樣時間為上午09:00~11:30及下午14:00~16:50。
11.若需特殊檢驗,檢驗費用由廠商自理。
12.投標廠商若委由代表人出席開標現場,應完整填寫及攜帶授權書,負責人或代表人應出示身分證件,始得參與減價、比減價;開標未出席者,其減價、比減價以棄權論。
13.本標案自驗收完成日起保固2年。
14.驗收不合格品,廠商應自行運離本廠,運費由廠商自理。
15.得標廠商無法於期限內更換且無正當理由提出異議者,本廠得取消其得標資格,將依據政府採購法第一O一條刊登政府採購公報。
16.本案辦理時程如下:
(1) 資格審查時間:民國114年12月30日13時30分;
(2) 評審會議時間:預計於民國114年12月30日14時00分;
(3) 與擇符合需要廠商議價時間:依本廠通知。
17.其他未盡事宜,依國營臺灣鐵路股份有限公司:
未達公告金額但逾公告金額十分之一之採購參考最有利標精神投標須知(中華民國114年07月修訂版)及國營臺灣鐵路股份有限公司--財物採購契約條款(中華民國114年07月修訂版)辦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