TBN CC #: 5195544
公佈日期 : 2026/01/13
採購單位 : 農業部
採購案號 : 114J58
採購名稱 : 農業部115年度員工協助方案勞務採購案
決標廠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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廠商代碼 : 60480915
決標金額 : 新台幣
請登入會員 元整
預算金額 : 新台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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底價金額 : 新台幣 1,475,000元整
決標日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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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招標公告
公告單位案號:114J58
採購名稱:農業部115年度員工協助方案勞務採購案
採購類別:勞務-勞務及派遣
採購單位:農業部
機關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南海路37號
採購方式:公開取得報價單或企畫書
連絡人:李欣恬
連絡人電話:(02)23126932
傳真號碼:(02)23120354
本網站公告日期:2025/12/09
截止收件日期:2025/12/15
開標日期:2025/12/16
預算或預估採購金額:新台幣 1,495,410 元
Email:lee0918@moa.gov.tw
廠商資格 : 廠商登記或設立之證明
投標廠商之基本資格須符合以下任一資格:
具公司登記
具商業登記
除上述外之其他資格
詳附加說明欄位
附加說明 : 未達公告金額之採購,爭議屬政府採購法第31條規定不予發還或追繳押標金之爭議,始得提出申訴。
一、投標廠商之基本資格及應附具之證明文件如下:
(一) 投標廠商基本資格:合法登記或設立之廠商。
(二) 應附具之證明文件:
1. 廠商登記或依法設立之證明影本。【如:公司登記或商業登記證明文件、非屬營利事業之法人、機構或團體依法須辦理設立登記之證明文件(如:法人登記證書)、工廠登記證明文件、許可登記證明文件、執業執照、開業證明、立案證明或其他由政府機關或其授權機構核發之合法登記或設立證明文件】。上開證明,廠商得以列印公開於目的事業主管機關網站之資料代之。請提出影本並免蓋廠商及負責人印章,但必要時本部得通知廠商提出正本供查驗。
【注意:依經濟部98年4月2日經商字第09802406680號公告:「直轄市政府及縣(市)政府依營利事業統一發證辦法所核發之營利事業登記證,自 98年4月13日起停止使用,不再作為證明文件。」準此,投標廠商如以營利事業登記證作為資格證明文件,而無其他足資證明之文件者,視為資格不符】
2. 投標廠商聲明書(須投標廠商負責人簽名或蓋章方為有效)。
二、本採購開標採:不分段開標。所有投標文件置於一標封內,不必按文件屬性分別裝封。
三、投標廠商請製作企劃書1式10份【20頁以內,相關文件得以附件方式呈現,不計入20頁之限制內】,連同以上各項應備之資格文件及領標電子憑據書面明細紙本以信封密封後,並於封套外書明投標廠商名稱、地址及採購案號或招標標的,以上皆不得使用鉛筆書寫,未依規定書寫者視同不合格標,並應於投標截止時限前,以郵寄或專人送達本部一樓總收文室,逾期視為無效標。(標封正面需加蓋機關收件戳記,請空留位置勿以膠帶貼滿。)
四、投標廠商之標價有下列情形之一為投標文件內容不符合招標文件之規定:高於公告之預算者。【廠商投標文件未書寫標價(經費總價),亦屬不符合招標文件規定】
五、電子領標廠商之投標應檢附該標案之領標電子憑據書面明細紙本,未檢附領標電子憑據書面明細紙本者,視同不合格標,依採購法第50條第1項規定,不予決標。
本案附加說明及其他相關重要公告資訊 : 未達公告金額之採購,爭議屬政府採購法第31條規定不予發還或追繳押標金之爭議,始得提出申訴。
一、投標廠商之基本資格及應附具之證明文件如下:
(一) 投標廠商基本資格:合法登記或設立之廠商。
(二) 應附具之證明文件:
1. 廠商登記或依法設立之證明影本。【如:公司登記或商業登記證明文件、非屬營利事業之法人、機構或團體依法須辦理設立登記之證明文件(如:法人登記證書)、工廠登記證明文件、許可登記證明文件、執業執照、開業證明、立案證明或其他由政府機關或其授權機構核發之合法登記或設立證明文件】。上開證明,廠商得以列印公開於目的事業主管機關網站之資料代之。請提出影本並免蓋廠商及負責人印章,但必要時本部得通知廠商提出正本供查驗。
【注意:依經濟部98年4月2日經商字第09802406680號公告:「直轄市政府及縣(市)政府依營利事業統一發證辦法所核發之營利事業登記證,自 98年4月13日起停止使用,不再作為證明文件。」準此,投標廠商如以營利事業登記證作為資格證明文件,而無其他足資證明之文件者,視為資格不符】
2. 投標廠商聲明書(須投標廠商負責人簽名或蓋章方為有效)。
二、本採購開標採:不分段開標。所有投標文件置於一標封內,不必按文件屬性分別裝封。
三、投標廠商請製作企劃書1式10份【20頁以內,相關文件得以附件方式呈現,不計入20頁之限制內】,連同以上各項應備之資格文件及領標電子憑據書面明細紙本以信封密封後,並於封套外書明投標廠商名稱、地址及採購案號或招標標的,以上皆不得使用鉛筆書寫,未依規定書寫者視同不合格標,並應於投標截止時限前,以郵寄或專人送達本部一樓總收文室,逾期視為無效標。(標封正面需加蓋機關收件戳記,請空留位置勿以膠帶貼滿。)
四、投標廠商之標價有下列情形之一為投標文件內容不符合招標文件之規定:高於公告之預算者。【廠商投標文件未書寫標價(經費總價),亦屬不符合招標文件規定】
五、電子領標廠商之投標應檢附該標案之領標電子憑據書面明細紙本,未檢附領標電子憑據書面明細紙本者,視同不合格標,依採購法第50條第1項規定,不予決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