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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BN CC #: 5195328
公佈日期 : 2026/01/13
採購單位 : 國家科學及技術委員會南部科學園區管理局
採購案號 : 114620D05755
採購名稱 : 南科新設園區環境影響評估計畫
決標廠商 : 請登入會員
廠商代碼 : 24310820
決標金額 : 新台幣 請登入會員 元整
預算金額 : 新台幣 請登入會員 元整
底價金額 : 新台幣 76,300,000元整
決標日期 : 請登入會員

原招標公告

公告單位案號:114620D05755
採購名稱:南科新設園區環境影響評估計畫
採購類別:工程-環保醫療類
採購單位:國家科學及技術委員會南部科學園區管理局
機關地址:744臺南市新市區南科三路二十二號
採購方式:其他
連絡人:規格:蕭宇軒、李沛軒(分機2332);程序:紀丹斐
連絡人電話:(06)5051001#2713;2139
傳真號碼:(06)5051307
本網站公告日期:2025/10/31
截止收件日期:2025/12/01
開標日期:2025/12/02
預算或預估採購金額:新台幣 83,543,525 元
Email:dan510345@stsp.gov.tw
廠商資格 :
廠商登記或設立之證明 投標廠商之基本資格須符合以下任一資格: 具公司登記 具商業登記 廠商納稅之證明。如營業稅或所得稅
附加說明 :
一、投標應檢附資料: 1.廠商登記或設立之證明:如公司登記或商業登記證明文件、非屬營利事業之法人、機構或團體依法須辦理設立登記之證明文件、工廠登記證明文件、許可登記證明文件、執業執照、開業證明、立案證明或其他由政府機關或其授權機構核發該廠商係合法登記或設立之證明文件。【註:營利事業登記證已於98年4月13日起停止使用不再作為證明文件,故廠商(公司或商號)應檢附向公司或商業登記主管機關申請發給之「公司登記證明文件」、「商業登記證明文件」或列印於目的事業主管機關網站(網址https://gcis.nat.gov.tw/index.jsp商工登記資料)之登記資料投標】。 2.廠商納稅之證明(如營業稅或所得稅。其屬(1)營業稅繳稅證明者(本項適用於依營業稅法須報繳營業稅者之情形),為營業稅繳款書收據聯或主管稽徵機關核章之最近一期營業人銷售額與稅額申報書收執聯。廠商不及提出最近一期證明者,得以前一期之納稅證明代之。新設立且未屆第一期營業稅繳納期限者,得以營業稅主管稽徵機關核發之核准設立登記公函代之;經核定使用統一發票者,應一併檢附申領統一發票購票證相關文件。(2)所得稅證明:最近一年所得稅納稅證明或所得稅結算申報繳費收執聯。廠商不及提出最近一年證明文件者,得以前一年之納稅證明文件代之。營業稅或所得稅之納稅證明,得以與上開最近一期(年)或前一期(年)證明相同期間內主管稽徵機關核發之無違章欠稅之查復表代之。)【註:依法免納稅營業稅或所得稅者,應繳交核定通知書影本或其他依法免稅之證明文件影本】。 3.具有相當人力者,廠商應於投標文件中依序羅列工作團隊人員,並檢附工作團隊人員之資格證明文件(與以下規定有關之文件)。 (1)計畫主持人1名、專案負責人1名、資通安全專業人員1名及項次6-(1)人員1名、項次6-(2)人員2名、項次6-(3)人員至少2名等。 (2)計畫主持人(項次3)、專案負責人(項次4)應由廠商之受僱人或從業人員擔任(檢附證明文件)。 (3)計畫主持人1名:具實際執行「二階環評」經驗者,以107年(含)以後審議通過或審查中之評估書為準,且該人員應簽認該評估書之綜合評估者。佐證資料應檢附環境部環評書件查詢系統頁面及該案評估書第三章(環境影響評估報告書綜合評估者及影響項目撰寫者之簽名)。 (4)專案負責人1名:具實際執行環評經驗者,以107年(含)以後「審議通過或審查中之評估書」或「審議通過之環說書或環差報告」為準,且該人員應簽認該書件之綜合評估者或空氣品質或水文水質或廢棄物評估者。佐證資料應檢附環境部環評書件查詢系統頁面及該案評估書第三章(環境影響評估報告書綜合評估者及影響項目撰寫者之簽名)。 (5)資通安全專業人員1名:取得資通安全專業證照者,以數位發展部資通安全署公告「資通安全專業證照清單(1140124修正)」中之證照為準。佐證資料應檢附證照及對應之清單頁面。 (6)其他參與人員,佐證資料應檢附有效期間內之技師執業執照。 a.具有環境工程技師資格1名,可為項次3(計畫主持人)、項次4(專案負責人)人員。 b.具有交通工程技師資格1名、水利工程技師資格1名。 c.具備都市計畫、建築、大地工程、土木工程、水土保持、應用地質或結構工程等技 4.切結書1(投標須知23頁) 【須由負責人簽名或蓋章(外國廠商則由有權人簽署),未檢附者視為資格不合格】。 5.招標投標及契約文件(簡稱三用文件) 【須由負責人簽名或蓋章(外國廠商則由有權人簽署),未檢附者視為資格不合格】。 6.投標廠商聲明書【須由負責人簽名或蓋章(外國廠商則由有權人簽署),未檢附者視為資格不合格】。 7.電子領標廠商之投標封附上該標案之領標電子憑據書面明細,如廠商採紙本領標者,請檢附紙本領標憑據,未檢附者,依採購法第50條第1項規定,不予決標。 8.服務建議書1式15份,簡報1式10份,簡報電子光碟(請提供評選會議使用檔案)1式1份,其餘投標文件1式1份。 9.餘詳招標文件。 二、招標文件索取方式: 1.本案提供電子領標,網址:https: //web.pcc.gov.tw。 2.於公告日起至截止收件期限止前,可攜帶隨身碟親洽本局一樓服務台領取招標文件電子檔。 3.來函索取招標文件者請自行斟酌時間,並填妥姓名、地址及索取招標文件之『標案名稱及案號』,另請附上回郵信封(郵票120元)。秘書室採購庶務科 紀小姐收。 三、本案無押標金、履約保證金:新臺幣8,000,000元整及無保固保證金。 四、製作契約費用由得標廠商負擔。 五、其他相關說明及規定餘請詳招標文件、投標須知、工作需求說明及投標廠商評選須知等。 六、本案係巨額採購,為確保廠商得標後能依契約規定履約,並運用專業提供機關妥適環境影響評估作業,避免因廠商執行情形不佳導致機關推動新園區開發期程延宕,爰收取履約保證金。
本案附加說明及其他相關重要公告資訊 :
一、投標應檢附資料: 1.廠商登記或設立之證明:如公司登記或商業登記證明文件、非屬營利事業之法人、機構或團體依法須辦理設立登記之證明文件、工廠登記證明文件、許可登記證明文件、執業執照、開業證明、立案證明或其他由政府機關或其授權機構核發該廠商係合法登記或設立之證明文件。【註:營利事業登記證已於98年4月13日起停止使用不再作為證明文件,故廠商(公司或商號)應檢附向公司或商業登記主管機關申請發給之「公司登記證明文件」、「商業登記證明文件」或列印於目的事業主管機關網站(網址https://gcis.nat.gov.tw/index.jsp商工登記資料)之登記資料投標】。 2.廠商納稅之證明(如營業稅或所得稅。其屬(1)營業稅繳稅證明者(本項適用於依營業稅法須報繳營業稅者之情形),為營業稅繳款書收據聯或主管稽徵機關核章之最近一期營業人銷售額與稅額申報書收執聯。廠商不及提出最近一期證明者,得以前一期之納稅證明代之。新設立且未屆第一期營業稅繳納期限者,得以營業稅主管稽徵機關核發之核准設立登記公函代之;經核定使用統一發票者,應一併檢附申領統一發票購票證相關文件。(2)所得稅證明:最近一年所得稅納稅證明或所得稅結算申報繳費收執聯。廠商不及提出最近一年證明文件者,得以前一年之納稅證明文件代之。營業稅或所得稅之納稅證明,得以與上開最近一期(年)或前一期(年)證明相同期間內主管稽徵機關核發之無違章欠稅之查復表代之。)【註:依法免納稅營業稅或所得稅者,應繳交核定通知書影本或其他依法免稅之證明文件影本】。 3.具有相當人力者,廠商應於投標文件中依序羅列工作團隊人員,並檢附工作團隊人員之資格證明文件(與以下規定有關之文件)。 (1)計畫主持人1名、專案負責人1名、資通安全專業人員1名及項次6-(1)人員1名、項次6-(2)人員2名、項次6-(3)人員至少2名等。 (2)計畫主持人(項次3)、專案負責人(項次4)應由廠商之受僱人或從業人員擔任(檢附證明文件)。 (3)計畫主持人1名:具實際執行「二階環評」經驗者,以107年(含)以後審議通過或審查中之評估書為準,且該人員應簽認該評估書之綜合評估者。佐證資料應檢附環境部環評書件查詢系統頁面及該案評估書第三章(環境影響評估報告書綜合評估者及影響項目撰寫者之簽名)。 (4)專案負責人1名:具實際執行環評經驗者,以107年(含)以後「審議通過或審查中之評估書」或「審議通過之環說書或環差報告」為準,且該人員應簽認該書件之綜合評估者或空氣品質或水文水質或廢棄物評估者。佐證資料應檢附環境部環評書件查詢系統頁面及該案評估書第三章(環境影響評估報告書綜合評估者及影響項目撰寫者之簽名)。 (5)資通安全專業人員1名:取得資通安全專業證照者,以數位發展部資通安全署公告「資通安全專業證照清單(1140124修正)」中之證照為準。佐證資料應檢附證照及對應之清單頁面。 (6)其他參與人員,佐證資料應檢附有效期間內之技師執業執照。 a.具有環境工程技師資格1名,可為項次3(計畫主持人)、項次4(專案負責人)人員。 b.具有交通工程技師資格1名、水利工程技師資格1名。 c.具備都市計畫、建築、大地工程、土木工程、水土保持、應用地質或結構工程等技 4.切結書1(投標須知23頁) 【須由負責人簽名或蓋章(外國廠商則由有權人簽署),未檢附者視為資格不合格】。 5.招標投標及契約文件(簡稱三用文件) 【須由負責人簽名或蓋章(外國廠商則由有權人簽署),未檢附者視為資格不合格】。 6.投標廠商聲明書【須由負責人簽名或蓋章(外國廠商則由有權人簽署),未檢附者視為資格不合格】。 7.電子領標廠商之投標封附上該標案之領標電子憑據書面明細,如廠商採紙本領標者,請檢附紙本領標憑據,未檢附者,依採購法第50條第1項規定,不予決標。 8.服務建議書1式15份,簡報1式10份,簡報電子光碟(請提供評選會議使用檔案)1式1份,其餘投標文件1式1份。 9.餘詳招標文件。 二、招標文件索取方式: 1.本案提供電子領標,網址:https: //web.pcc.gov.tw。 2.於公告日起至截止收件期限止前,可攜帶隨身碟親洽本局一樓服務台領取招標文件電子檔。 3.來函索取招標文件者請自行斟酌時間,並填妥姓名、地址及索取招標文件之『標案名稱及案號』,另請附上回郵信封(郵票120元)。秘書室採購庶務科 紀小姐收。 三、本案無押標金、履約保證金:新臺幣8,000,000元整及無保固保證金。 四、製作契約費用由得標廠商負擔。 五、其他相關說明及規定餘請詳招標文件、投標須知、工作需求說明及投標廠商評選須知等。 六、本案係巨額採購,為確保廠商得標後能依契約規定履約,並運用專業提供機關妥適環境影響評估作業,避免因廠商執行情形不佳導致機關推動新園區開發期程延宕,爰收取履約保證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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