TBN CC #: 5194621
公佈日期 : 2026/01/12
採購單位 : 台灣電力股份有限公司協和發電廠
採購案號 : 3601400119
採購名稱 : 115-116年協和電廠海域環境調查監測及申報工作
決標廠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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廠商代碼 : 53585018
決標金額 : 新台幣
請登入會員 元整
預算金額 : 新台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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底價金額 : 新台幣 7,957,803元整
決標日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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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招標公告
公告單位案號:3601400119
採購名稱:115-116年協和電廠海域環境調查監測及申報工作
採購類別:工程-環保醫療類
採購單位:台灣電力股份有限公司協和發電廠
機關地址:203基隆市中山區文化路80號
採購方式:公開招標
連絡人:劉孟樹/楊青華
連絡人電話:(02)24248111#562/322
傳真號碼:(02)24260450
本網站公告日期:2025/12/12
截止收件日期:2025/12/19
開標日期:2025/12/19
預算或預估採購金額:新台幣 8,764,350 元
Email:u013856@taipower.com.tw
廠商資格 : 廠商登記或設立之證明
投標廠商之基本資格須符合以下任一資格:
具公司登記
具商業登記
廠商納稅之證明。如營業稅或所得稅
除上述外之其他資格
經政府主管機關核准設立之工程技術顧問業(I101061)或其他顧問服務業(I199990);其餘詳附加說明及特訂條款伍。
附加說明 : 一、
1.以上金額均含稅。
2.本案採購金額(不含稅)8,347,000元整;預算金額(不含稅)8,347,000元整。
3.工作地點同招標機關。
4.投標廠商標價超過預算金額者為不合格標。
二、廠商資格:
(一)經政府主管機關核准設立之工程技術顧問業(I101061)或其他顧問服務業(I199990)。
(二)投標廠商須提出「海域環境調查項目(海域水文、海域水質及海域生態)工作能力」及「申請特定海域排放廢(污)水許可工作能力」(可用以下類別之一證明:依海洋污染防治法申請之各項許可及海洋污染防治計畫、或空氣污染、水污染及土壤地下水各項許可,)之證明文件,證明具有前述兩項工作之能力。投標廠商未同時具有前述兩項工作能力者,須提出至少一項工作能力證明,並尋求具有另一項工作能力之協力廠商合作,並提出合作之相關文件以供審查。
(三)本廠書面開工前廠商須交付下列文件供機關審查(在職人員須附該員在職勞保證明),不齊全不合格者不得施作,工期照算。
1.急救人員證照(至少2張)。
2.丙種職業安全衛生業務主管以上證照(且需於有效期間內)。
3.雇主意外責任險及雇主補償契約責任險或團體傷害保險保單。
4.契約執行期間所使用之合格船舶執照影本。
三、押標金:新台幣430,000元整繳交※〈抬頭:台灣電力股份有限公司協和發電廠〉
※不得使用採購法施行前,財政部核准之「保證保險單」繳納押標金及代替未符合採購法第三十六條所定財力資格。
四、其他:
1.截止投標或收件及開標時間因颱風來襲、天然災害或防空演習等原因臨時停止上班 致未達者,以次一日辦公日之同一截止投標或收件及開標時間代之。
2.本案僅提供電子領標,網址:http://web.pcc.gov.tw/pishtml/pisindex.html
3.(1)廠商與本公司間之招標、審標或決標之爭議,得依「政府採購法」之相關規定向本公司發包單位(地址:基市文化路80號,傳真:24260450,電話:24248111轉563)提出異議。
(2)招標機關廉政電話:02-23667364或 02-24266351、電子信箱d36063@taipower.com.tw
五、請廠商於招標文件所訂開標時間派員到指定之開標場所,以備依採購法第51條、第53條、第54條或第57條辦理時提出說明、減價、比減價格、協商、更改原報內容或重新報價,對於未到場之廠商,經本廠通知位於時限內到場依採購法第60條規定視同放棄減價。
六、「電子領標廠商之投標封內需附上該標案之領標電子憑據書面明細」,如未於標封內放入該標案之領標憑證,依工程會企字第1140100194號,視為不合格標。排除投標須知十四、(一)10.後半段『或於開標後依機關通知再行提出』
七、開標當日投標廠商負責人得親自或授權人員參加採購案有關會議,被授權人員參加會議簽署有關文件時應提出「出席代表授權書」,「出席代表授權書」請交出席人員攜帶進入標場時交驗。
八、開標現場應遵守標場秩序,手機關機。投標廠商應充分授權出席之代理人,廠商參與減價、比減價時,嚴禁使用手機及擅離座位或交談。
九、請填妥投標廠商資格審查表之廠商資格依投標須知規定及招標公告所增訂之證件欄位。(將檢附之資料內容逐項填入)
本案附加說明及其他相關重要公告資訊 : 一、
1.以上金額均含稅。
2.本案採購金額(不含稅)8,347,000元整;預算金額(不含稅)8,347,000元整。
3.工作地點同招標機關。
4.投標廠商標價超過預算金額者為不合格標。
二、廠商資格:
(一)經政府主管機關核准設立之工程技術顧問業(I101061)或其他顧問服務業(I199990)。
(二)投標廠商須提出「海域環境調查項目(海域水文、海域水質及海域生態)工作能力」及「申請特定海域排放廢(污)水許可工作能力」(可用以下類別之一證明:依海洋污染防治法申請之各項許可及海洋污染防治計畫、或空氣污染、水污染及土壤地下水各項許可,)之證明文件,證明具有前述兩項工作之能力。投標廠商未同時具有前述兩項工作能力者,須提出至少一項工作能力證明,並尋求具有另一項工作能力之協力廠商合作,並提出合作之相關文件以供審查。
(三)本廠書面開工前廠商須交付下列文件供機關審查(在職人員須附該員在職勞保證明),不齊全不合格者不得施作,工期照算。
1.急救人員證照(至少2張)。
2.丙種職業安全衛生業務主管以上證照(且需於有效期間內)。
3.雇主意外責任險及雇主補償契約責任險或團體傷害保險保單。
4.契約執行期間所使用之合格船舶執照影本。
三、押標金:新台幣430,000元整繳交※〈抬頭:台灣電力股份有限公司協和發電廠〉
※不得使用採購法施行前,財政部核准之「保證保險單」繳納押標金及代替未符合採購法第三十六條所定財力資格。
四、其他:
1.截止投標或收件及開標時間因颱風來襲、天然災害或防空演習等原因臨時停止上班 致未達者,以次一日辦公日之同一截止投標或收件及開標時間代之。
2.本案僅提供電子領標,網址:http://web.pcc.gov.tw/pishtml/pisindex.html
3.(1)廠商與本公司間之招標、審標或決標之爭議,得依「政府採購法」之相關規定向本公司發包單位(地址:基市文化路80號,傳真:24260450,電話:24248111轉563)提出異議。
(2)招標機關廉政電話:02-23667364或 02-24266351、電子信箱d36063@taipower.com.tw
五、請廠商於招標文件所訂開標時間派員到指定之開標場所,以備依採購法第51條、第53條、第54條或第57條辦理時提出說明、減價、比減價格、協商、更改原報內容或重新報價,對於未到場之廠商,經本廠通知位於時限內到場依採購法第60條規定視同放棄減價。
六、「電子領標廠商之投標封內需附上該標案之領標電子憑據書面明細」,如未於標封內放入該標案之領標憑證,依工程會企字第1140100194號,視為不合格標。排除投標須知十四、(一)10.後半段『或於開標後依機關通知再行提出』
七、開標當日投標廠商負責人得親自或授權人員參加採購案有關會議,被授權人員參加會議簽署有關文件時應提出「出席代表授權書」,「出席代表授權書」請交出席人員攜帶進入標場時交驗。
八、開標現場應遵守標場秩序,手機關機。投標廠商應充分授權出席之代理人,廠商參與減價、比減價時,嚴禁使用手機及擅離座位或交談。
九、請填妥投標廠商資格審查表之廠商資格依投標須知規定及招標公告所增訂之證件欄位。(將檢附之資料內容逐項填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