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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BN CC #: 5194372
公佈日期 : 2026/01/12
採購單位 : 花蓮縣環境保護局
採購案號 : EPB114120803
採購名稱 : 115年度花蓮縣一般廢棄物監督稽查計畫
決標廠商 : 請登入會員
廠商代碼 : 16600682
決標金額 : 新台幣 請登入會員 元整
預算金額 : 新台幣 請登入會員 元整
底價金額 : 新台幣 8,830,000元整
決標日期 : 請登入會員

原招標公告

公告單位案號:EPB114120803
採購名稱:115年度花蓮縣一般廢棄物監督稽查計畫
採購類別:工程-環保醫療類
採購單位:花蓮縣環境保護局
機關地址:970花蓮縣花蓮市中美路68號
採購方式:其他
連絡人:薛榛
連絡人電話:(03)8237575#2320
傳真號碼:(03)8228526
本網站公告日期:2025/11/17
截止收件日期:2025/11/27
開標日期:2025/11/27
預算或預估採購金額:新台幣 9,000,000 元
Email:jim84128@gmail.com
廠商資格 :
廠商登記或設立之證明 投標廠商之基本資格須符合以下任一資格: 具公司登記 廠商納稅之證明。如營業稅或所得稅
附加說明 :
一、本案依據政府採購法第93條之1及電子採購作業辦法第6條規定,不提供 書面招標文件。請廠商自行至「政府電子採購網」網站(網址 http://web.pcc.gov.tw)付費下載,相關事宜可洽詢中華電信各營業窗口或撥 服務電話0800-080-412。 二、公告事項如有未盡事宜悉依投標須知辦理。 三、廠商以電子領標者請於證件封內附上該標案之領標電子憑據書面明細紙本 (該明細請廠商於政府電子採購購網下列印」俾利本府查,如經查驗未合格或有 重(複)製情形,視同無效標,若未附電子領標憑據書面明細紙本又未派員到場說 明,經本府於開標日以電話通知仍無法聯繫者,視同放棄。 四、本案開標不另行通知,請廠商於招標文件所定開標時時間派員到指定之開標 場所,以備依本法第51條、第53條辦理時提說明、減價、比減價格,廠商未 依通知期限辦理者,視同放棄,如減價情形全無廠商到場時,應予廢標。 五、廠商負責人或代理人於參加開標、減價或比減價時,應依下列規定出示身 份證件及授權書: (一)投標廠商若由負責人攜帶廠商印鑑及負責人印鑑親至開標 地點,應出示身分證件,授權書則無須填寫出示。 (二)投廠商若委由代理人 出席參加開標,請攜帶廠商及負責人印章或授權投標專用章,並應完整填寫授 權書及出示身分證件。 六、本案已納編花蓮縣政府115年度預算案,惟預算尚未經議會審議通過,且 旨揭計畫尚未經環境部核定通過,僅已向環境部確定旨揭計畫委辦費,在本案 預算未完成立法程序前,得先辦理保留決標,俟預算通過後始決標生效。
本案附加說明及其他相關重要公告資訊 :
一、本案依據政府採購法第93條之1及電子採購作業辦法第6條規定,不提供 書面招標文件。請廠商自行至「政府電子採購網」網站(網址 http://web.pcc.gov.tw)付費下載,相關事宜可洽詢中華電信各營業窗口或撥 服務電話0800-080-412。 二、公告事項如有未盡事宜悉依投標須知辦理。 三、廠商以電子領標者請於證件封內附上該標案之領標電子憑據書面明細紙本 (該明細請廠商於政府電子採購購網下列印」俾利本府查,如經查驗未合格或有 重(複)製情形,視同無效標,若未附電子領標憑據書面明細紙本又未派員到場說 明,經本府於開標日以電話通知仍無法聯繫者,視同放棄。 四、本案開標不另行通知,請廠商於招標文件所定開標時時間派員到指定之開標 場所,以備依本法第51條、第53條辦理時提說明、減價、比減價格,廠商未 依通知期限辦理者,視同放棄,如減價情形全無廠商到場時,應予廢標。 五、廠商負責人或代理人於參加開標、減價或比減價時,應依下列規定出示身 份證件及授權書: (一)投標廠商若由負責人攜帶廠商印鑑及負責人印鑑親至開標 地點,應出示身分證件,授權書則無須填寫出示。 (二)投廠商若委由代理人 出席參加開標,請攜帶廠商及負責人印章或授權投標專用章,並應完整填寫授 權書及出示身分證件。 六、本案已納編花蓮縣政府115年度預算案,惟預算尚未經議會審議通過,且 旨揭計畫尚未經環境部核定通過,僅已向環境部確定旨揭計畫委辦費,在本案 預算未完成立法程序前,得先辦理保留決標,俟預算通過後始決標生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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