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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BN CC #: 5194107
公佈日期 : 2026/01/12
採購單位 : 台灣自來水股份有限公司第七區管理處
採購案號 : W7-115-0703-02
採購名稱 : 115年甲仙淨水場委外承攬操作、抄表及水費催收、水表修理拆換(併案發包)
決標廠商 : 請登入會員
廠商代碼 : 24686184
決標金額 : 新台幣 請登入會員 元整
預算金額 : 新台幣 請登入會員 元整
底價金額 : 新台幣 3,321,000元整
決標日期 : 請登入會員

原招標公告

公告單位案號:W7-115-0703-02
採購名稱:115年甲仙淨水場委外承攬操作、抄表及水費催收、水表修理拆換(併案發包)
採購類別:勞務-勞務及派遣
採購單位:台灣自來水股份有限公司第七區管理處
機關地址:833高雄市鳥松區大埤路32號
採購方式:公開招標
連絡人:楊佳玉
連絡人電話:(07)7311111#315
傳真號碼:(07)7321407
本網站公告日期:2025/12/26
截止收件日期:2026/01/02
開標日期:2026/01/02
預算或預估採購金額:新台幣 3,324,454 元
Email:lorraineyang33@mail.water.gov.tw
廠商資格 :
廠商登記或設立之證明 投標廠商之基本資格須符合以下任一資格: 具公司登記 具商業登記 廠商納稅之證明。如營業稅或所得稅 除上述外之其他資格 自來水經營業(D301010)、自來水管承裝商(E501011)(上述條件符合一項即可)。
附加說明 :
1、押標金為一定金額:新臺幣16萬6,000元整(委外承攬:16萬670元整+抄表催收:4,900元整+水表修理拆換:430元整=16萬6,000元整,請分別開立。)。 2、履約保證金為一定金額:新臺幣33萬2,000元整(委外承攬:32萬1,340元整+抄表催收:9,800元整+水表修理拆換:860元整=33萬2,000元整,請分別開立。)。 [後續擴充]: 委外承攬: 1.契約期滿前,機關得依據廠商履約情勢評鑑,通過評鑑得徵求廠 商同意再續約。 2.每次簽約以一年為限,最多二次,合計最多三年。 3.雙方協商同意續約操作時,按原契約條件及價格,以換文方式辦理。(餘詳採購契約)。 4. 擴充金額:643萬2,860元。 抄表及水費催收: 1.契約期滿前如雙方同意時,可在期滿2個月前依原契約條件及價格以換文方式續約1年,但續約以2次為限。如任一方無意續約應於約期屆滿2個月前以書面通知對方。 2.續約期間,其核發承攬酬金已達投標決標金額3年擴充總金額者,即予終止契約,該抄表區需重新辦理招標。 (餘詳(114年2月)本公司抄表作業程序及承攬規範)。 3.擴充金額:19萬8,744元。 水表修理及拆換: 1.如雙方無異議時,可在期滿2個月前依原契約條件及價格,以換文方式續約一年,但續約以二次為限。如任一方無意續約應於約期屆滿2個月前以書面通知對方。(餘詳旗山所水量計換裝作業施工規範(場站))。 2.擴充金額:1萬7,304元。 [附註]:投標廠商就本案,係屬公職人員利益衝突迴避法第2條及第3條所稱公職人員或其關係人。於投標時請主動檢附「公職人員利益衝突迴避法第14條第2項公職人員及關係人身分關係揭露表」。 [其他檢舉受理單位]:本處政風室:電話:07- 7316858,傳真:07-7322330,信箱:鳳山郵政第14-41號信箱,地址:833高雄市鳥松區大埤路32號。高雄市調查處鳳山調查站:檢舉電話:07-7458888,信箱:鳳山郵政60000號信箱,地址:高雄市鳳山區青年路一段99號。
本案附加說明及其他相關重要公告資訊 :
1、押標金為一定金額:新臺幣16萬6,000元整(委外承攬:16萬670元整+抄表催收:4,900元整+水表修理拆換:430元整=16萬6,000元整,請分別開立。)。 2、履約保證金為一定金額:新臺幣33萬2,000元整(委外承攬:32萬1,340元整+抄表催收:9,800元整+水表修理拆換:860元整=33萬2,000元整,請分別開立。)。 [後續擴充]: 委外承攬: 1.契約期滿前,機關得依據廠商履約情勢評鑑,通過評鑑得徵求廠 商同意再續約。 2.每次簽約以一年為限,最多二次,合計最多三年。 3.雙方協商同意續約操作時,按原契約條件及價格,以換文方式辦理。(餘詳採購契約)。 4. 擴充金額:643萬2,860元。 抄表及水費催收: 1.契約期滿前如雙方同意時,可在期滿2個月前依原契約條件及價格以換文方式續約1年,但續約以2次為限。如任一方無意續約應於約期屆滿2個月前以書面通知對方。 2.續約期間,其核發承攬酬金已達投標決標金額3年擴充總金額者,即予終止契約,該抄表區需重新辦理招標。 (餘詳(114年2月)本公司抄表作業程序及承攬規範)。 3.擴充金額:19萬8,744元。 水表修理及拆換: 1.如雙方無異議時,可在期滿2個月前依原契約條件及價格,以換文方式續約一年,但續約以二次為限。如任一方無意續約應於約期屆滿2個月前以書面通知對方。(餘詳旗山所水量計換裝作業施工規範(場站))。 2.擴充金額:1萬7,304元。 [附註]:投標廠商就本案,係屬公職人員利益衝突迴避法第2條及第3條所稱公職人員或其關係人。於投標時請主動檢附「公職人員利益衝突迴避法第14條第2項公職人員及關係人身分關係揭露表」。 [其他檢舉受理單位]:本處政風室:電話:07- 7316858,傳真:07-7322330,信箱:鳳山郵政第14-41號信箱,地址:833高雄市鳥松區大埤路32號。高雄市調查處鳳山調查站:檢舉電話:07-7458888,信箱:鳳山郵政60000號信箱,地址:高雄市鳳山區青年路一段99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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