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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BN CC #: 5193854
公佈日期 : 2026/01/09
採購單位 : 彰化縣議會
採購案號 : 11433
採購名稱 : 彰化縣議會115年度技工勞務委外採購案
決標廠商 : 請登入會員
廠商代碼 : M2222*****
決標金額 : 新台幣 請登入會員 元整
預算金額 : 新台幣 請登入會員 元整
底價金額 : 新台幣 0 元整 (採購單位未揭示)
決標日期 : 請登入會員

原招標公告

公告單位案號:11433
採購名稱:彰化縣議會115年度技工勞務委外採購案
採購類別:勞務-勞務及派遣
採購單位:彰化縣議會
機關地址:500彰化縣彰化市中山路2段464號
採購方式:公開取得報價單或企畫書
連絡人:楊舜?
連絡人電話:(04)7222125#1110
傳真號碼:(04)7293609
本網站公告日期:2025/12/19
截止收件日期:2025/12/26
開標日期:2025/12/26
預算或預估採購金額:新台幣 481,850 元
Email:shun@mail.chcc.gov.tw
廠商資格 :
除上述外之其他資格 (一) 投標廠商之基本資格:具中華民國身份之自然人 (二) 應附具之應徵文件(一式7份): 1.履歷表(含學經歷)。 2.身份證件。
附加說明 :
未達公告金額之採購,爭議屬政府採購法第31條規定不予發還或追繳押標金之爭議,始得提出申訴。 1、承辦人員:總務組楊舜?佐理員,分機1110。 2、領標及投標期限:114年12月26日9時。 3、開標時間:114年12月26日10時,本會2樓第一會議室。 4、評審小組時間:114年12月26日14時,於本會2樓第二會議室。評審小組以書面審查進行評分,廠商不必簡報。符合本案招標文件規定之廠商,本機關必要時得通知前來說明。 5.截止投標日、截止收件日或開標日為辦公日,而該日因故停止辦公致未達原定截止投標、收件或開標時間者,以其次一辦公日之同一截止投標、收件或開標時間代之。 6.機關依採購法第51條、第53條、第54條及第57條規定通知廠商到場說明、減價、比減價格、協商、更改原報內容或重新報價,對於該未到場之廠商,仍應先踐行通知程序(通知該廠商限期到場),該廠商未到場,得依採購法第60條規定視同放棄。 7.廠商應提出本案當次招標公告之領標憑證,未能提出者為不合格。領標證明未附於投標文件內者,為不合格。電子領標廠商之領標電子憑據序號重複者,為不合格。 8.如第一次公告結果,未能取得三家以上廠商之書面報價或企劃書時,依中央機關未達公告金額採購招標辦法第3條規定,改採限制性招標方式辦理。 9.貴廠商如對(資格審查/規格審查/價格審查/評選/決標等)結果,認為違反法令,致損害貴廠商權利或利益者,請於文到(或接獲通知) 之次日起10日內以書面向招標機關提出異議。
本案附加說明及其他相關重要公告資訊 :
未達公告金額之採購,爭議屬政府採購法第31條規定不予發還或追繳押標金之爭議,始得提出申訴。 1、承辦人員:總務組楊舜?佐理員,分機1110。 2、領標及投標期限:114年12月26日9時。 3、開標時間:114年12月26日10時,本會2樓第一會議室。 4、評審小組時間:114年12月26日14時,於本會2樓第二會議室。評審小組以書面審查進行評分,廠商不必簡報。符合本案招標文件規定之廠商,本機關必要時得通知前來說明。 5.截止投標日、截止收件日或開標日為辦公日,而該日因故停止辦公致未達原定截止投標、收件或開標時間者,以其次一辦公日之同一截止投標、收件或開標時間代之。 6.機關依採購法第51條、第53條、第54條及第57條規定通知廠商到場說明、減價、比減價格、協商、更改原報內容或重新報價,對於該未到場之廠商,仍應先踐行通知程序(通知該廠商限期到場),該廠商未到場,得依採購法第60條規定視同放棄。 7.廠商應提出本案當次招標公告之領標憑證,未能提出者為不合格。領標證明未附於投標文件內者,為不合格。電子領標廠商之領標電子憑據序號重複者,為不合格。 8.如第一次公告結果,未能取得三家以上廠商之書面報價或企劃書時,依中央機關未達公告金額採購招標辦法第3條規定,改採限制性招標方式辦理。 9.貴廠商如對(資格審查/規格審查/價格審查/評選/決標等)結果,認為違反法令,致損害貴廠商權利或利益者,請於文到(或接獲通知) 之次日起10日內以書面向招標機關提出異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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