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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BN CC #: 5193715
公佈日期 : 2026/01/09
採購單位 : 臺中市政府秘書處
採購案號 : 11410161350
採購名稱 : 臺中市政府秘書處115年度公務車輛維護採購案
決標廠商 : 請登入會員
廠商代碼 : 51232931
決標金額 : 新台幣 請登入會員 元整
預算金額 : 新台幣 請登入會員 元整
底價金額 : 新台幣 145,700元整
決標日期 : 請登入會員

原招標公告

公告單位案號:11410161350
採購名稱:臺中市政府秘書處115年度公務車輛維護採購案
採購類別:採購-交通工具類
採購單位:臺中市政府秘書處
機關地址:407臺中市西屯區臺灣大道三段99號
採購方式:公開取得報價單或企畫書
連絡人:許秀莉
連絡人電話:(04)22289111#11203
傳真號碼:(04)22277650
本網站公告日期:2025/11/11
截止收件日期:2025/11/17
開標日期:2025/11/18
預算或預估採購金額:新台幣 514,250 元
Email:a096@taichung.gov.tw
廠商資格 :
廠商登記或設立之證明 投標廠商之基本資格須符合以下任一資格: 具公司登記 具商業登記 廠商納稅之證明。如營業稅或所得稅 除上述外之其他資格 經政府合法登記(或許可設立)、營業項目為汽車修理業,登記代碼為JA01010之公司或行號,並且具備得承攬本採購之合格文件,符合各?的事業主管機關規定且非屬採購法第103條拒絕往來廠商者
附加說明 :
未達公告金額之採購,爭議屬政府採購法第31條規定不予發還或追繳押標金之爭議,始得提出申訴。 1.本案預算未完成立法程序前,得先辦理保留決標,俟預算通過後始決標生效。如預算遭議會刪減或刪除,無法如數動支時,契約執行範圍、項目及額度將依議會審議通過之預算調整,或依政府採購法相關規定終止或變更契約。 2.本案採複數決標,最多取3家廠商,每家廠商報價上限為新臺幣17萬1,416元,標價超過者,視為無效標,本案契約金額上限為新臺幣51萬4,250元,當得標廠商為3家時,各以預算金額之三分一為契約金額上限;當得標廠商為2家時,各以預算金額之二分之一為契約金額上限,當得標廠商為1家時,以預算金額為契約金額上限,倘第一次招標得標廠商1家以上未達3家,不再續辦招標並以實際決標家數承攬契約上限金額。 3.為確保車輛維護品質及效率,得標廠商員工人數不得少於3名,簽約前需提供所屬員工之在職證明書,並應加蓋負責人章及公司章 4.為減少車輛維護行程及油耗,得標廠商除具有品質、技術、維修及服務能力外,應在本府臺灣大道市政大樓(臺中市西屯區臺灣大道三段99號)行車距離12公里內,於訂約前設立維修站或場所,未於訂約前設立維修站或場所或不合規定者,本處得撤銷決標並依政府採購法第50條規定解除契約。 5.得標廠商須自行上網或至臺中市政府地方稅務局或其所屬分局,依契據性質開立印花稅大額憑證繳繳書並繳納之。
本案附加說明及其他相關重要公告資訊 :
未達公告金額之採購,爭議屬政府採購法第31條規定不予發還或追繳押標金之爭議,始得提出申訴。 1.本案預算未完成立法程序前,得先辦理保留決標,俟預算通過後始決標生效。如預算遭議會刪減或刪除,無法如數動支時,契約執行範圍、項目及額度將依議會審議通過之預算調整,或依政府採購法相關規定終止或變更契約。 2.本案採複數決標,最多取3家廠商,每家廠商報價上限為新臺幣17萬1,416元,標價超過者,視為無效標,本案契約金額上限為新臺幣51萬4,250元,當得標廠商為3家時,各以預算金額之三分一為契約金額上限;當得標廠商為2家時,各以預算金額之二分之一為契約金額上限,當得標廠商為1家時,以預算金額為契約金額上限,倘第一次招標得標廠商1家以上未達3家,不再續辦招標並以實際決標家數承攬契約上限金額。 3.為確保車輛維護品質及效率,得標廠商員工人數不得少於3名,簽約前需提供所屬員工之在職證明書,並應加蓋負責人章及公司章 4.為減少車輛維護行程及油耗,得標廠商除具有品質、技術、維修及服務能力外,應在本府臺灣大道市政大樓(臺中市西屯區臺灣大道三段99號)行車距離12公里內,於訂約前設立維修站或場所,未於訂約前設立維修站或場所或不合規定者,本處得撤銷決標並依政府採購法第50條規定解除契約。 5.得標廠商須自行上網或至臺中市政府地方稅務局或其所屬分局,依契據性質開立印花稅大額憑證繳繳書並繳納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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