TBN CC #: 5193604
公佈日期 : 2026/01/09
採購單位 : 桃園市政府衛生局
採購案號 : 1141215-A005
採購名稱 : 115年度「桃園市健康E管家計畫」勞務採購案
決標廠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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廠商代碼 : 78817654
決標金額 : 新台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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預算金額 : 新台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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底價金額 : 新台幣 0 元整 (採購單位未揭示)
決標日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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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招標公告
公告單位案號:1141215-A005
採購名稱:115年度「桃園市健康E管家計畫」勞務採購案
採購類別:勞務-勞務及派遣
採購單位:桃園市政府衛生局
機關地址:330桃園市桃園區縣府路55號
採購方式:其他
連絡人:沈筱晴、楊怡玟
連絡人電話:(03)3340935#2309
傳真號碼:(03)3370885
本網站公告日期:2025/11/20
截止收件日期:2025/12/12
開標日期:2025/12/15
預算或預估採購金額:新台幣 33,800,000 元
Email:10053315@mail.tycg.gov.tw
廠商資格 : 除上述外之其他資格
一、投標廠商聲明書。
二、廠商登記或設立證明:
1.如為醫療院所或醫事機構,需檢附主管機關發給開業執照影本。
2.如為公協會或人民團體,需檢附人民團體立案證書影本。
3.如為自然人,需檢附國民身分證影本。
三、價格審查:
(一) 投標廠商報價未高於公告預算(詳投標須知第67點)。
(二) 投標廠商總標價撰寫形式符合規定。
(三) 檢附招標投標及契約文件、投標標價清單。
四、檢附服務建議書。
五、檢附領標電子憑據書面明細。
附加說明 : 一、廠商對招標文件內容有疑義者,請於114年11月25日前(等標期四分之一),以書面向招標機關請求釋疑(採購法41條及施行細則43條)。
二、評選時間及地點將另行通知。
三、評選作業:
(一)投標文件經審查合於招標文件規定者,始得為評選之對象。
(二)符合本案招標文件規定之廠商,本機關通知廠商進行簡報,未出席簡報及現場答詢者,該項次以0分計。
(三)其餘評選作業內容詳見評選須知。
四、廠商如對資格審查結果認為違反法令,致損害其權利或利益者,請於開標次日起10日內以書面向本局提出異議。
五、本案採複數決標,保留採購項目或數量選擇之組合權利:
(一)依115年度「桃園市健康E管家計畫」勞務採購案需求說明書,預計於本市13個行政區每區設置2處服務據點,每處據點預算金額為130萬元,將13個行政區劃分為四組:
1.第一組:桃園區、龜山區、八德區共3區設置6處據點。
2.第二組:中壢區、大園區、蘆竹區共3區設置6處據點。
3.第三組:平鎮區、楊梅區、新屋區、觀音區共4區設置8處據點。
4.第四組:大溪區、龍潭區、復興區共3區設置6處據點。
(二)不限制每家廠商投標及決標數量上限,本案採分組複數決標方式,經公開客觀評選、合於招標文件,且每組在預算金額以內之優勝廠商依序議價。
六、本次更正公告修正招標投標及契約文件-三用文件。
本案附加說明及其他相關重要公告資訊 : 一、廠商對招標文件內容有疑義者,請於114年11月25日前(等標期四分之一),以書面向招標機關請求釋疑(採購法41條及施行細則43條)。
二、評選時間及地點將另行通知。
三、評選作業:
(一)投標文件經審查合於招標文件規定者,始得為評選之對象。
(二)符合本案招標文件規定之廠商,本機關通知廠商進行簡報,未出席簡報及現場答詢者,該項次以0分計。
(三)其餘評選作業內容詳見評選須知。
四、廠商如對資格審查結果認為違反法令,致損害其權利或利益者,請於開標次日起10日內以書面向本局提出異議。
五、本案採複數決標,保留採購項目或數量選擇之組合權利:
(一)依115年度「桃園市健康E管家計畫」勞務採購案需求說明書,預計於本市13個行政區每區設置2處服務據點,每處據點預算金額為130萬元,將13個行政區劃分為四組:
1.第一組:桃園區、龜山區、八德區共3區設置6處據點。
2.第二組:中壢區、大園區、蘆竹區共3區設置6處據點。
3.第三組:平鎮區、楊梅區、新屋區、觀音區共4區設置8處據點。
4.第四組:大溪區、龍潭區、復興區共3區設置6處據點。
(二)不限制每家廠商投標及決標數量上限,本案採分組複數決標方式,經公開客觀評選、合於招標文件,且每組在預算金額以內之優勝廠商依序議價。
六、本次更正公告修正招標投標及契約文件-三用文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