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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BN CC #: 5193429
公佈日期 : 2026/01/09
採購單位 : 苗栗縣卓蘭鎮公所
採購案號 : 1141210001
採購名稱 : 115年度卓蘭鎮零星修繕工程(開口契約)
決標廠商 : 請登入會員
廠商代碼 : 83356815
決標金額 : 新台幣 請登入會員 元整
預算金額 : 新台幣 請登入會員 元整
底價金額 : 新台幣 1,900,000元整
決標日期 : 請登入會員

原招標公告

公告單位案號:1141210001
採購名稱:115年度卓蘭鎮零星修繕工程(開口契約)
採購類別:工程-地方建設和建築類
採購單位:苗栗縣卓蘭鎮公所
機關地址:369苗栗縣卓蘭鎮新厝里中山路127號
採購方式:公開招標
連絡人:約用工程助理員劉燕如
連絡人電話:(04)25892101#129
傳真號碼:(04)25896927
本網站公告日期:2025/12/29
截止收件日期:2026/01/06
開標日期:2026/01/06
預算或預估採購金額:新台幣 2,000,000 元
Email:sandra83@ems.miaoli.gov.tw
廠商資格 :
廠商登記或設立之證明 投標廠商之基本資格須符合以下任一資格: 具公司登記 具商業登記 廠商納稅之證明。如營業稅或所得稅 廠商依工業團體法或商業團體法加入工業或商業團體之證明 除上述外之其他資格 土木包工業(E102011)或各等綜合營造業(E101011)丙等以上;另如允許合作社(含原住民合作社)為投標廠商,且投標廠商為合作社者,應依合作社法規定,並附具合作社章程,且章程業務項目需涵蓋本採購委託工作項目;且無不良紀錄者,並應具備合格證件,其餘詳投標須知六十四。
附加說明 :
壹.若截標日或開標日遇到天災或人力不可抗力事件本所停止上班時,將截標日或開標日延至下一上班日之原截標相同時間或原開標相同時間。若開標當日有數案件同時開標時,原則上依案號之順序依序開標。本案已事先招標公告通知廠商開標時間(其交通時間請自行掌控)未到場者【主持人宣布開標後15分鐘內經通知仍未到場】視同放棄議價、比減價格之權利。廠商標價超過預算為不合格標不予減價機會。餘詳投標須知【檢驗上傳標案:本所nas2/Public/財政暨行政課/電子領標儲存區1,需求單位自行檢視】。 貳. 須知三十九、履約保證金額度: ■一定金額:新臺幣16萬元整。 須知四十三、履約保證金繳納期限:決標次日起10日內繳納。 須知四十五、保固保證金金額: ■(2)契約金額之一定比率:2%。 須知四十六、保固保證金有效期:結構物由保固1年,非結構物保固1年,瀝青混凝土由廠商保固1年。 【若廠商以銀行開發或保兌之不可撤銷擔保信用狀、銀行之書面連帶保證或保險公司之保證保險單繳納保固保證金,其有效期應較契約規定之保固期限長90日】 須知四十七、保固保證金繳納期限:其保固保證金得由支付廠商之價金中扣除。 【於履約標的完成驗收付款前應繳納保固保證金(保固保證金得以相當額度之履約保證金或應付契約價金代之)】 須知五十三、各種保證金之繳納處所或金融機構帳號:本所財政暨行政課。 須知六十、本採購:… (2)決標方式為: ■(2-1)總價決標。 (4)單價調整方式: ■(4-1)簽訂契約時,契約之各單項目價格,依本機關原列預算單價,以決標總價與預算總價比例調整。 須知七十五、採購標的之維護修理: ■(1)由得標廠商負責一定期間,費用計入標價決標:本案屬結構物由廠商保固3年,瀝青構造物保固1年。 契約第5條規定: (一) 除契約另有約定外,依下列條件辦理付款: ■以每次零星工程實際施作(如派工單)各工項之單價乘以數量結算工程款加總金,每三個月得由乙方申請估驗一次,申請估驗合格後付清估驗合格部分之款項。 廠商應於各零星修繕工程完成後,備妥「卓蘭鎮公所工區總表、請款數量明細表及各案件派工單」、「各案件派工單施工前、中、後相片」、「施作各工項之照片」各乙式一份,交予機關辦理驗收。 3.驗收後付款:於驗收合格,廠商繳納保固保證金後,機關於接到廠商提出請款單據後15工作天內,一次無息結付尾款。其保固保證金得由支付廠商之價金中扣除,但涉及向補助機關申請核撥補助款者,付款期限為補助款入庫後再給付款。 6.物價指數調整: (1)物價調整方式:□行政院主計總處;□臺北市政府;□高雄市政府;□其他(由機關擇一載明;未載明者,為行政院主計總處)發布之營造工程物價指數之個別項目、中分類項目及總指數漲跌幅,依下列順序調整: 契約第16條規定: (一)保固期之認定:… 2.期間: (1)非結構物由廠商保固1年;瀝青混凝土由廠商保固1年。 (2) 結構物,包括護岸、護坡、駁坎、排水溝、涵管、箱涵、擋土牆、防砂壩、建築物、道路、橋樑等,由廠商保固 1 年。 (3)臨時設施之保固期為其使用期間。 參.111年01月04日工程企字第1110100004號,說明二:本案業於110年12月30日工程企字第1100102070號函停止適用「投標標價不適用招標文件所定物價指數調整條款聲明書」(範本),爰修正旨揭契約範本。 肆.若我國廠商所供應的標的(含工程、財物及勞務)之原產地得為外國者(如亞洲、美洲、歐洲、非洲或大洋洲等)。仍需符合101年4月18日工程企字第10100114530號函、101年9月13日工程企字第10100346580號函及107年3月5日工程企字第10600398783號函規定辦理。如允許供應大陸地區標的:須符合兩岸進口及貿易往來相關規定。另檢附經濟部國際貿易局大陸物品不予許輸入項目彙整總表FHJP191R01供參。 伍.履約期間:【(一)自核報開工起至115年12月10日止,如工程結算總額已達上限或執行期限已屆滿,均視為契約期滿完成。(二)在契約有效期限內或次年度「卓蘭鎮零星修繕工程」案尚未發包前,且發包總額未達預算上限,如本鎮發生需緊急零星修繕案,機關仍得依契約規定通知廠商進場施工,廠商不得拒絕。(三)廠商至現場施工,以各案派工當日起算15日曆天(含雨天)內(或指定完成期限)竣工,如未完成該次派工單修繕工程,依契約第17條辦理。】因上述履約期限有字數限制,故簡略為【(一)開工起至115年12月10日止,結算總額已達上限或期限屆滿。(二)次年度未發包前,未達預算上限,機關得通知施工。(三)各案派工起算15日曆天(含雨天)內(或指定完成期限)。】 陸.本所政風室:檢舉電話04-25892101*232,專線電話(兼傳真)04-25897591。
本案附加說明及其他相關重要公告資訊 :
壹.若截標日或開標日遇到天災或人力不可抗力事件本所停止上班時,將截標日或開標日延至下一上班日之原截標相同時間或原開標相同時間。若開標當日有數案件同時開標時,原則上依案號之順序依序開標。本案已事先招標公告通知廠商開標時間(其交通時間請自行掌控)未到場者【主持人宣布開標後15分鐘內經通知仍未到場】視同放棄議價、比減價格之權利。廠商標價超過預算為不合格標不予減價機會。餘詳投標須知【檢驗上傳標案:本所nas2/Public/財政暨行政課/電子領標儲存區1,需求單位自行檢視】。 貳. 須知三十九、履約保證金額度: ■一定金額:新臺幣16萬元整。 須知四十三、履約保證金繳納期限:決標次日起10日內繳納。 須知四十五、保固保證金金額: ■(2)契約金額之一定比率:2%。 須知四十六、保固保證金有效期:結構物由保固1年,非結構物保固1年,瀝青混凝土由廠商保固1年。 【若廠商以銀行開發或保兌之不可撤銷擔保信用狀、銀行之書面連帶保證或保險公司之保證保險單繳納保固保證金,其有效期應較契約規定之保固期限長90日】 須知四十七、保固保證金繳納期限:其保固保證金得由支付廠商之價金中扣除。 【於履約標的完成驗收付款前應繳納保固保證金(保固保證金得以相當額度之履約保證金或應付契約價金代之)】 須知五十三、各種保證金之繳納處所或金融機構帳號:本所財政暨行政課。 須知六十、本採購:… (2)決標方式為: ■(2-1)總價決標。 (4)單價調整方式: ■(4-1)簽訂契約時,契約之各單項目價格,依本機關原列預算單價,以決標總價與預算總價比例調整。 須知七十五、採購標的之維護修理: ■(1)由得標廠商負責一定期間,費用計入標價決標:本案屬結構物由廠商保固3年,瀝青構造物保固1年。 契約第5條規定: (一) 除契約另有約定外,依下列條件辦理付款: ■以每次零星工程實際施作(如派工單)各工項之單價乘以數量結算工程款加總金,每三個月得由乙方申請估驗一次,申請估驗合格後付清估驗合格部分之款項。 廠商應於各零星修繕工程完成後,備妥「卓蘭鎮公所工區總表、請款數量明細表及各案件派工單」、「各案件派工單施工前、中、後相片」、「施作各工項之照片」各乙式一份,交予機關辦理驗收。 3.驗收後付款:於驗收合格,廠商繳納保固保證金後,機關於接到廠商提出請款單據後15工作天內,一次無息結付尾款。其保固保證金得由支付廠商之價金中扣除,但涉及向補助機關申請核撥補助款者,付款期限為補助款入庫後再給付款。 6.物價指數調整: (1)物價調整方式:□行政院主計總處;□臺北市政府;□高雄市政府;□其他(由機關擇一載明;未載明者,為行政院主計總處)發布之營造工程物價指數之個別項目、中分類項目及總指數漲跌幅,依下列順序調整: 契約第16條規定: (一)保固期之認定:… 2.期間: (1)非結構物由廠商保固1年;瀝青混凝土由廠商保固1年。 (2) 結構物,包括護岸、護坡、駁坎、排水溝、涵管、箱涵、擋土牆、防砂壩、建築物、道路、橋樑等,由廠商保固 1 年。 (3)臨時設施之保固期為其使用期間。 參.111年01月04日工程企字第1110100004號,說明二:本案業於110年12月30日工程企字第1100102070號函停止適用「投標標價不適用招標文件所定物價指數調整條款聲明書」(範本),爰修正旨揭契約範本。 肆.若我國廠商所供應的標的(含工程、財物及勞務)之原產地得為外國者(如亞洲、美洲、歐洲、非洲或大洋洲等)。仍需符合101年4月18日工程企字第10100114530號函、101年9月13日工程企字第10100346580號函及107年3月5日工程企字第10600398783號函規定辦理。如允許供應大陸地區標的:須符合兩岸進口及貿易往來相關規定。另檢附經濟部國際貿易局大陸物品不予許輸入項目彙整總表FHJP191R01供參。 伍.履約期間:【(一)自核報開工起至115年12月10日止,如工程結算總額已達上限或執行期限已屆滿,均視為契約期滿完成。(二)在契約有效期限內或次年度「卓蘭鎮零星修繕工程」案尚未發包前,且發包總額未達預算上限,如本鎮發生需緊急零星修繕案,機關仍得依契約規定通知廠商進場施工,廠商不得拒絕。(三)廠商至現場施工,以各案派工當日起算15日曆天(含雨天)內(或指定完成期限)竣工,如未完成該次派工單修繕工程,依契約第17條辦理。】因上述履約期限有字數限制,故簡略為【(一)開工起至115年12月10日止,結算總額已達上限或期限屆滿。(二)次年度未發包前,未達預算上限,機關得通知施工。(三)各案派工起算15日曆天(含雨天)內(或指定完成期限)。】 陸.本所政風室:檢舉電話04-25892101*232,專線電話(兼傳真)04-2589759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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