TBN CC #: 5193404
公佈日期 : 2026/01/09
採購單位 : 屏東縣政府
採購案號 : 114-073-1204A2
採購名稱 : 115年度天然災害緊急搶險(修)工程開口契約(B標)
決標廠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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廠商代碼 : 42565269
決標金額 : 新台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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預算金額 : 新台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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底價金額 : 新台幣 0 元整 (採購單位未揭示)
決標日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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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招標公告
公告單位案號:114-073-1204A2
採購名稱:115年度天然災害緊急搶險(修)工程開口契約(B標)
採購類別:工程-地方建設和建築類
採購單位:屏東縣政府
機關地址:900屏東縣屏東市屏東市自由路527號
採購方式:公開招標
連絡人:鄭郁潔
連絡人電話:(08)7320415#3546
傳真號碼:(08)7336313
本網站公告日期:2025/12/17
截止收件日期:2025/12/22
開標日期:2025/12/23
預算或預估採購金額:新台幣 5,927,000 元
Email:a251387@oa.pthg.gov.tw
廠商資格 : 廠商登記或設立之證明
投標廠商之基本資格須符合以下任一資格:
具公司登記
具商業登記
廠商納稅之證明。如營業稅或所得稅
廠商依工業團體法或商業團體法加入工業或商業團體之證明
除上述外之其他資格
符合以下資格條件之一者:1. 本縣或毗鄰縣市土木包工業2.丙等以上綜合營造業E101011。投標廠商應依投標須知及其補充說明規定檢附投標文件,未檢附或檢附不齊全或所附具之文件經審查不符招標文件規定者為無效標。
附加說明 : 一、[招標文件領取方式及處所]
1.親自購領:自公告日起至截止投標日或收件日止,上午8時至12時,下午1時30分至5時30分之辦公時間內(例假日除外),至本府行政暨研考處庶務科繳納文件費後領取。
2.通訊購領:自公告日起至截止日止,依照「屏東縣政府暨所屬機關招標文件、圖說郵購處理要點」辦理申購。地點:屏東市自由路527號本府行政暨研考處庶務科(請自行估算預留郵遞時間)。
3.電子領標:自公告日起至截止投標日或收件日止,至「政府電子採購網」(網址http://web.pcc.gov.tw/pis/main/pis/client/index.do)下載相關招標文件。
二、[其他]
1.押標金以現金繳納者,應繳交至臺灣銀行屏東分行(戶名:屏東縣縣庫存款戶,帳號:017000000000,並請於匯款單註明所投標案名稱及「存入屏東縣政府押標金專戶」等字樣);以金融機構簽發之支票或本票、保付支票或郵政匯票繳納者,應為即期並以屏東縣政府為受款人。
2.屏東縣政府檢舉專線:(08)7330825,傳真專線:(08)7323654,檢舉信箱:屏東郵政20-6號信箱。屏東縣政府採購稽核小組 電話:(08)7337366,傳真:(08)7323654。
3.截止投標日或開標日本府因故(如颱風或其他天然災害等因素)停止上班之處理原則:(1)截止投標日因故停止上班時,則原定截止投標時間延至次一辦公日之同一截止投標時間,且原定開標時間一併延至該延長後之截止投標日之次一辦公日同一開標時間。(2)原定開標日因故停止上班時,則開標時間延至次一辦公日之同一開標時間。
4.(一)本採購案採單價訂約,契約中不含預估需求數量。(二)本採購案契約執行之上限金額為592萬7,000元,契約期限自開工日起至至115年12月31日竣工。兩者無論何者先屆至,即表示契約完成。(三)本採購案依政府採購法第五十二條第一項第三款決標。(四)本採購案訂約時,依本機關原列預算單價以決標總價與各項目預算單價乘以預估數量之總合比例調整單價,並以單價訂約。(五)本採購案開標後如有政府採購法第五十八條之情形時,其差額保證金之計算方式為:差額保證金=(實際底價×0.8-標價)× (契約上限金額/各項目預算單價乘以預估數量之總合)。【請詳投標須知並以其內容為準】
5.本採購採一次開標、審查。本招標公告所登載之開標時間及地點為初步審查,如初步審查符合招標文件規定之廠商,其最有利標評選會議時間及地點由本府工程主辦單位擇定後另行通知。
5.有關投標、開標或審標等相關疑義可先洽詢本府行政暨研考處採購品管科羅先生(08-7320415轉6143),餘如契約條款、設計圖、施工規範(含補充規定)及估價單等相關疑義,請逕洽工務處養護科鄭郁潔,電話:08-7320415轉3546;傳真:(08)7336313。
本案附加說明及其他相關重要公告資訊 : 一、[招標文件領取方式及處所]
1.親自購領:自公告日起至截止投標日或收件日止,上午8時至12時,下午1時30分至5時30分之辦公時間內(例假日除外),至本府行政暨研考處庶務科繳納文件費後領取。
2.通訊購領:自公告日起至截止日止,依照「屏東縣政府暨所屬機關招標文件、圖說郵購處理要點」辦理申購。地點:屏東市自由路527號本府行政暨研考處庶務科(請自行估算預留郵遞時間)。
3.電子領標:自公告日起至截止投標日或收件日止,至「政府電子採購網」(網址http://web.pcc.gov.tw/pis/main/pis/client/index.do)下載相關招標文件。
二、[其他]
1.押標金以現金繳納者,應繳交至臺灣銀行屏東分行(戶名:屏東縣縣庫存款戶,帳號:017000000000,並請於匯款單註明所投標案名稱及「存入屏東縣政府押標金專戶」等字樣);以金融機構簽發之支票或本票、保付支票或郵政匯票繳納者,應為即期並以屏東縣政府為受款人。
2.屏東縣政府檢舉專線:(08)7330825,傳真專線:(08)7323654,檢舉信箱:屏東郵政20-6號信箱。屏東縣政府採購稽核小組 電話:(08)7337366,傳真:(08)7323654。
3.截止投標日或開標日本府因故(如颱風或其他天然災害等因素)停止上班之處理原則:(1)截止投標日因故停止上班時,則原定截止投標時間延至次一辦公日之同一截止投標時間,且原定開標時間一併延至該延長後之截止投標日之次一辦公日同一開標時間。(2)原定開標日因故停止上班時,則開標時間延至次一辦公日之同一開標時間。
4.(一)本採購案採單價訂約,契約中不含預估需求數量。(二)本採購案契約執行之上限金額為592萬7,000元,契約期限自開工日起至至115年12月31日竣工。兩者無論何者先屆至,即表示契約完成。(三)本採購案依政府採購法第五十二條第一項第三款決標。(四)本採購案訂約時,依本機關原列預算單價以決標總價與各項目預算單價乘以預估數量之總合比例調整單價,並以單價訂約。(五)本採購案開標後如有政府採購法第五十八條之情形時,其差額保證金之計算方式為:差額保證金=(實際底價×0.8-標價)× (契約上限金額/各項目預算單價乘以預估數量之總合)。【請詳投標須知並以其內容為準】
5.本採購採一次開標、審查。本招標公告所登載之開標時間及地點為初步審查,如初步審查符合招標文件規定之廠商,其最有利標評選會議時間及地點由本府工程主辦單位擇定後另行通知。
5.有關投標、開標或審標等相關疑義可先洽詢本府行政暨研考處採購品管科羅先生(08-7320415轉6143),餘如契約條款、設計圖、施工規範(含補充規定)及估價單等相關疑義,請逕洽工務處養護科鄭郁潔,電話:08-7320415轉3546;傳真:(08)733631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