TBN CC #: 5193355
公佈日期 : 2026/01/09
採購單位 : 宜蘭縣樹藝景觀所
採購案號 : AB114034
採購名稱 : 115年度縣管道路植栽綠美化預約維護及災害緊急應變工作開口契約(第四標)
決標廠商 :
請登入會員
廠商代碼 : 97570738
決標金額 : 新台幣
請登入會員 元整
預算金額 : 新台幣
請登入會員 元整
底價金額 : 新台幣 0 元整 (採購單位未揭示)
決標日期 :
請登入會員
原招標公告
公告單位案號:AB114034
採購名稱:115年度縣管道路植栽綠美化預約維護及災害緊急應變工作開口契約(第四標)
採購類別:工程-農林漁牧
採購單位:宜蘭縣樹藝景觀所
機關地址:260宜蘭縣宜蘭市舊城西路66號
採購方式:其他
連絡人:張景?
連絡人電話:(03)9255399#23
傳真號碼:(03)9254800
本網站公告日期:2025/12/09
截止收件日期:2025/12/11
開標日期:2025/12/12
預算或預估採購金額:新台幣 9,160,080 元
Email:ag08561@mail.e-land.gov.tw
廠商資格 : 廠商登記或設立之證明
投標廠商之基本資格須符合以下任一資格:
具公司登記
具商業登記
廠商納稅之證明。如營業稅或所得稅
除上述外之其他資格
凡經政府登記合格、營業項目登記為花卉栽培業(A101050)、園藝服務業(A102080),並具備合格證件,無受政府採購法第103條禁止之規定者。
附加說明 : [本案涉及跨年度之期間及經費]
1.期間:自機關通知日起至116年02月28日止
2.預算金額:總計新臺幣916萬0,080元整(為跨年度預算:115及 116年度預算各為新臺幣816萬0,080元整及100萬元整)。
3. 本案所需經費屬115年度預算者,因預算尚未經議會審議通過,擬依預算法第54條第1項第2款及地方制度法第40條第3項第2款規定,於115年度預算編列數範圍內辦理,並俟115年度預算完成法定程序後再行撥付,並於採購招標文件契約書第四條第五項第四款敘明「履約款項將俟各該年度預算完成法定程序後再行撥付,倘年度預算未獲通過,機關得視預算經費狀況及得標廠商履約情形,依履約標的項目或實作數量結算後,由雙方議定辦理解約」。
4.本採購案以後年度所需經費如未獲議會審議通過或經部分刪減,得依政府採購法第64條規定辦理(廠商不得於年度開始前先行施工或辦理履約事項)。
5.涉及跨年度經費部分,俟議會審議結果而調整或進行協商,並依預算法54條,俟議會審議結果而調整或進行協商,並依預算法54條之規定辦理。
[招標文件領取方式及地點]:
電子領標,請於『政府電子採購網』(http://web.pcc.gov.tw/)下載領取招標文件。
[其他]:
1.招標文件可向樹藝景觀所閱覽。2.未盡事宜請詳閱招標文件;並依政府採購法及其相關規定辦理。 3.廠商親遞投標文件者,請送至本所收發室完成送件並蓋時間戳章。
4.本招標案截止收件日、開標日因故停止上班時,投標文件截止收件時間及開標作業順延至恢復上班當日或依序按原時段、場地辦理,不另行通知。5.評選簡報時間及地點於資格審查後另行通知合格廠商。
本案附加說明及其他相關重要公告資訊 : [本案涉及跨年度之期間及經費]
1.期間:自機關通知日起至116年02月28日止
2.預算金額:總計新臺幣916萬0,080元整(為跨年度預算:115及 116年度預算各為新臺幣816萬0,080元整及100萬元整)。
3. 本案所需經費屬115年度預算者,因預算尚未經議會審議通過,擬依預算法第54條第1項第2款及地方制度法第40條第3項第2款規定,於115年度預算編列數範圍內辦理,並俟115年度預算完成法定程序後再行撥付,並於採購招標文件契約書第四條第五項第四款敘明「履約款項將俟各該年度預算完成法定程序後再行撥付,倘年度預算未獲通過,機關得視預算經費狀況及得標廠商履約情形,依履約標的項目或實作數量結算後,由雙方議定辦理解約」。
4.本採購案以後年度所需經費如未獲議會審議通過或經部分刪減,得依政府採購法第64條規定辦理(廠商不得於年度開始前先行施工或辦理履約事項)。
5.涉及跨年度經費部分,俟議會審議結果而調整或進行協商,並依預算法54條,俟議會審議結果而調整或進行協商,並依預算法54條之規定辦理。
[招標文件領取方式及地點]:
電子領標,請於『政府電子採購網』(http://web.pcc.gov.tw/)下載領取招標文件。
[其他]:
1.招標文件可向樹藝景觀所閱覽。2.未盡事宜請詳閱招標文件;並依政府採購法及其相關規定辦理。 3.廠商親遞投標文件者,請送至本所收發室完成送件並蓋時間戳章。
4.本招標案截止收件日、開標日因故停止上班時,投標文件截止收件時間及開標作業順延至恢復上班當日或依序按原時段、場地辦理,不另行通知。5.評選簡報時間及地點於資格審查後另行通知合格廠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