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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BN CC #: 5193224
公佈日期 : 2026/01/09
採購單位 : 花蓮縣警察局
採購案號 : HCPB-11504
採購名稱 : 花蓮縣警察局115年度警察機關資訊區域聯防系統-監控網路暨警政應用系統電腦設備維護案
決標廠商 : 請登入會員
廠商代碼 : 60247050
決標金額 : 新台幣 請登入會員 元整
預算金額 : 新台幣 請登入會員 元整
底價金額 : 新台幣 1,270,000元整
決標日期 : 請登入會員

原招標公告

公告單位案號:HCPB-11504
採購名稱:花蓮縣警察局115年度警察機關資訊區域聯防系統-監控網路暨警政應用系統電腦設備維護案
採購類別:採購-電腦類
採購單位:花蓮縣警察局
機關地址:970花蓮縣花蓮市府前路21號
採購方式:公開取得報價單或企畫書
連絡人:王堅斌
連絡人電話:(03)8234347
傳真號碼:(03)8234347
本網站公告日期:2025/11/04
截止收件日期:2025/11/11
開標日期:2025/11/12
預算或預估採購金額:新台幣 1,339,412 元
Email:aballboy@mail2.hlpb.gov.tw
廠商資格 :
廠商登記或設立之證明 投標廠商之基本資格須符合以下任一資格: 為原住民廠商 廠商納稅之證明。如營業稅或所得稅
附加說明 :
未達公告金額之採購,爭議屬政府採購法第31條規定不予發還或追繳押標金之爭議,始得提出申訴。 一、招標文件領取及付款方式:本案依據政府採購法第93條之1及電子採購作業辦法第6條規定,不提供書面招標文件。請廠商自行至「政府電子採購網」網站(網址http://web.pcc.gov.tw)付費下載,相關事宜可洽詢中華電信各營業窗口或撥服務電話0800-080-412。 二、廠商以電子領標者請於證件封內附上該標案之領標電子憑據書面明細紙本﹝該明細請廠商於政府電子採購網下列印﹞俾利本府查驗,如經查驗未合格或有重﹝複﹞製之情形,視同無效標。如未繳交者,本府得依政府採購法第51條及其施行細則第60條規定,通知廠商提出說明,若廠商未附電子領標憑據書面明細紙本又未派員到場說明,經本府於開標當日以電話通知仍無法聯繫者,視同放棄。 三、開標方式:1.本採購案如報價廠商未達三家時,依「中央機關未達公告金額採購招標辨法」第三條規定,即改為限制性招標。2.依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94年12月6日工程企字第09400451080號函,第1次公告即開放原住民及非原住民廠商投標,並於招標公告或招標文件敘明將優先決標予原住民廠商,如無原住民廠商投標、無原住民廠商為合格標,或原住民廠商之標價經洽減價仍超底價等無法優先決標予原住民廠商之情形,則作成記錄後改就全部投標廠商辦理,擇符合需要者比價或議價。前述程序於第1次開標程序當場辦理,不另行通知。 四、投標廠商如具備原住民廠商資格,應檢附以下證明文件(第2次公告無優先決標予原住民情形): 1.獨資:檢附負責人原住民身分之戶籍謄本及商業登記基本資料。 2.非獨資: (1)請檢附負責人原住民身分之戶籍謄本、主管機關開立之『原住民機構、法人或團體證明書』(有效期間為開標日前6個月內) (2)自經濟部商業司https://findbiz.nat.gov.tw/fts/query/QueryList/queryList.do列印商業登記基本資料。 五、履約地點由本局指定,另履約期限為自115年1月1日起至115年12月31日止,公告事項如有未盡事宜悉依投標須知辦理。本採購屬經濟部投資審議委員會公告「具敏感性或國安(含資安)疑慮之業務範疇」之資訊服務採購,廠商不得為經濟部投資審議委員會公告之陸資資訊服務業者(上開業務範疇及陸資資訊服務業清單公開於經濟部投資審議委員會網站http://www.moeaic.gov.tw/)。 六、本案開標不另行通知,請廠商於招標文件所定開標時間派員到指定之開標場所,以備依本法第51條、第53條辦理時提出說明、減價、比減價格,未派員到場辦理上開條文規定情形者視同放棄,如減價情形全無廠商到場者,再擇時通知減價;預算未完成立法程序前,得先辦理保留決標,俟預算通過後始決標生效。本案已納編本局115年度預算案,惟尚未經議會審議通過,未來如經議會審議?除或?減,得依政府採購法第64條規定辨理。
本案附加說明及其他相關重要公告資訊 :
未達公告金額之採購,爭議屬政府採購法第31條規定不予發還或追繳押標金之爭議,始得提出申訴。 一、招標文件領取及付款方式:本案依據政府採購法第93條之1及電子採購作業辦法第6條規定,不提供書面招標文件。請廠商自行至「政府電子採購網」網站(網址http://web.pcc.gov.tw)付費下載,相關事宜可洽詢中華電信各營業窗口或撥服務電話0800-080-412。 二、廠商以電子領標者請於證件封內附上該標案之領標電子憑據書面明細紙本﹝該明細請廠商於政府電子採購網下列印﹞俾利本府查驗,如經查驗未合格或有重﹝複﹞製之情形,視同無效標。如未繳交者,本府得依政府採購法第51條及其施行細則第60條規定,通知廠商提出說明,若廠商未附電子領標憑據書面明細紙本又未派員到場說明,經本府於開標當日以電話通知仍無法聯繫者,視同放棄。 三、開標方式:1.本採購案如報價廠商未達三家時,依「中央機關未達公告金額採購招標辨法」第三條規定,即改為限制性招標。2.依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94年12月6日工程企字第09400451080號函,第1次公告即開放原住民及非原住民廠商投標,並於招標公告或招標文件敘明將優先決標予原住民廠商,如無原住民廠商投標、無原住民廠商為合格標,或原住民廠商之標價經洽減價仍超底價等無法優先決標予原住民廠商之情形,則作成記錄後改就全部投標廠商辦理,擇符合需要者比價或議價。前述程序於第1次開標程序當場辦理,不另行通知。 四、投標廠商如具備原住民廠商資格,應檢附以下證明文件(第2次公告無優先決標予原住民情形): 1.獨資:檢附負責人原住民身分之戶籍謄本及商業登記基本資料。 2.非獨資: (1)請檢附負責人原住民身分之戶籍謄本、主管機關開立之『原住民機構、法人或團體證明書』(有效期間為開標日前6個月內) (2)自經濟部商業司https://findbiz.nat.gov.tw/fts/query/QueryList/queryList.do列印商業登記基本資料。 五、履約地點由本局指定,另履約期限為自115年1月1日起至115年12月31日止,公告事項如有未盡事宜悉依投標須知辦理。本採購屬經濟部投資審議委員會公告「具敏感性或國安(含資安)疑慮之業務範疇」之資訊服務採購,廠商不得為經濟部投資審議委員會公告之陸資資訊服務業者(上開業務範疇及陸資資訊服務業清單公開於經濟部投資審議委員會網站http://www.moeaic.gov.tw/)。 六、本案開標不另行通知,請廠商於招標文件所定開標時間派員到指定之開標場所,以備依本法第51條、第53條辦理時提出說明、減價、比減價格,未派員到場辦理上開條文規定情形者視同放棄,如減價情形全無廠商到場者,再擇時通知減價;預算未完成立法程序前,得先辦理保留決標,俟預算通過後始決標生效。本案已納編本局115年度預算案,惟尚未經議會審議通過,未來如經議會審議?除或?減,得依政府採購法第64條規定辨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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