TBN CC #: 5192791
公佈日期 : 2026/01/09
採購單位 : 台灣糖業股份有限公司雲嘉區處
採購案號 : 1151000B03
採購名稱 : 115年度東石農場海岸環境清理(開口契約)
決標廠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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廠商代碼 : 42577080
決標金額 : 新台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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預算金額 : 新台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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底價金額 : 新台幣 2,000,000元整
決標日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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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招標公告
公告單位案號:1151000B03
採購名稱:115年度東石農場海岸環境清理(開口契約)
採購類別:工程-環保醫療類
採購單位:台灣糖業股份有限公司雲嘉區處
機關地址:632雲林縣虎尾鎮安慶里中山路2號
採購方式:公開招標
連絡人:沈孟韋
連絡人電話:(05)3800215#269
傳真號碼:(05)3803782
本網站公告日期:2025/12/18
截止收件日期:2025/12/23
開標日期:2025/12/24
預算或預估採購金額:新台幣 2,016,000 元
Email:a03250@taisugar.com.tw
廠商資格 : 廠商登記或設立之證明
投標廠商之基本資格須符合以下任一資格:
具公司登記
具商業登記
廠商納稅之證明。如營業稅或所得稅
除上述外之其他資格
(1)須為依法設立登記之公司、合夥或獨資之工商行號 (營業項目需登載J101030廢棄物清除業、J101040廢棄物處理業或J101090廢棄物清理業項目)。
(2)持最近一期納稅証明文件。
(3)金融機構於截止投標日之前半年內所出具之非拒絕往來戶證明和最近3年內無退票紀錄者。
(4)政府核發之合法廢棄物清除或清理相關許可證之證明,許可項目含一般廢棄物及一般事業廢棄物。
附加說明 : 廠商證明文件說明:
(1)廠商登記證或設立之證明文件:如公司登記或商業登記證明文件、工廠登記證、許可登記證明文件、執業執照、開業證明、立案證明或其他由政府機關或其授權機構核發該廠商係合法登記或設立之證明文件。(廠商得以列印公開於目的事業主管機關網站之資料代之。營利事業登記證依法不得再作為證明文件)
(2)納稅證明文件:為營業稅繳款書收據聯或主管稽徵機關核章之最近一期營業人銷售額與稅額申報書收執聯。廠商不及提出最近一期證明者,得以前一期之納稅證明代之。新設立且未屆第一期營業稅繳納期限者,得以營業稅主管稽徵機關核發之核准設立登記公函代之;經核定使用統一發票者,應一?檢附申領統一發票購票證相關文件。營業稅或所得稅之納稅證明,得以與上開最近一期或前一期證明相同期間內主管稽徵機關核發之無違章欠稅之查復表代之。
(3)信用證明文件:票據交換機構或受理查詢之金融機構於截止投標日之前半年內所出具之非拒絕往來戶及最近3年內無退票紀錄證明、會計師簽證之財務報表或金融機構或徵信機構出具之信用證明等(如廠商係具獨立之法人人格者(如公司),則其負責人之信用紀錄不適用該規定)。
(4)政府核發之合法廢棄物清除或清理相關許可證之證明,許可項目含一般廢棄物及一般事業廢棄物。
其他須知:
(一)得標廠商應於決標之日起15日曆天內(末日為假日者順延之),與本公司完成簽約手續,否則本公司得撤銷其得標資格並沒收其所繳之押標金,且將其刊登政府採購公報,本公司並得以原決標價依決標前各投標廠商標價之順序,自標價低者,依序洽其他合於招標文件之未得標廠商減至該決標價後決標。。
(二)勞工安全衛生:
1、廠商應依職業安全衛生法及相關法令辦理,依法設置勞工安全衛生管理人員,並於得標後填具「承攬商指定勞工安全管理人員通知單」及「承攬商工作安全承諾書」送交機關。
2、廠商須向機關具領「台灣糖業股份有限公司工程及勞務承攬職業安全衛生遵守事項」依其規範於工作場所採取適當之安全衛生防護措施,並事先對勞工進行危險告知,以維護施工安全。
3、廠商之勞工如發生事故或第三人責任事故時,機關不負 補償或賠償責任,若因而致機關應負賠償責任或受有損害時,本公司有求償權。
(三)本採購截止投標日或開標日因颱風等災變停止上班,依採購法招標期限標準第11條第4項以次一辦公日之同一截標時間或開標時間代之。
(四)投標廠商得依照公告開標之時間及地點,由負責人或代理人攜帶授權書正本參與開標,並依本機關要求出示之。廠商如未到場或未攜帶合法使用之印章或授權書(含代理印章),即視同放棄參與當次減價、比減價及其他有關之權益。
(五)本案屬開口契約,項目數量及金額為預估值,視機關實際需求分期施作履約。
本案附加說明及其他相關重要公告資訊 : 廠商證明文件說明:
(1)廠商登記證或設立之證明文件:如公司登記或商業登記證明文件、工廠登記證、許可登記證明文件、執業執照、開業證明、立案證明或其他由政府機關或其授權機構核發該廠商係合法登記或設立之證明文件。(廠商得以列印公開於目的事業主管機關網站之資料代之。營利事業登記證依法不得再作為證明文件)
(2)納稅證明文件:為營業稅繳款書收據聯或主管稽徵機關核章之最近一期營業人銷售額與稅額申報書收執聯。廠商不及提出最近一期證明者,得以前一期之納稅證明代之。新設立且未屆第一期營業稅繳納期限者,得以營業稅主管稽徵機關核發之核准設立登記公函代之;經核定使用統一發票者,應一?檢附申領統一發票購票證相關文件。營業稅或所得稅之納稅證明,得以與上開最近一期或前一期證明相同期間內主管稽徵機關核發之無違章欠稅之查復表代之。
(3)信用證明文件:票據交換機構或受理查詢之金融機構於截止投標日之前半年內所出具之非拒絕往來戶及最近3年內無退票紀錄證明、會計師簽證之財務報表或金融機構或徵信機構出具之信用證明等(如廠商係具獨立之法人人格者(如公司),則其負責人之信用紀錄不適用該規定)。
(4)政府核發之合法廢棄物清除或清理相關許可證之證明,許可項目含一般廢棄物及一般事業廢棄物。
其他須知:
(一)得標廠商應於決標之日起15日曆天內(末日為假日者順延之),與本公司完成簽約手續,否則本公司得撤銷其得標資格並沒收其所繳之押標金,且將其刊登政府採購公報,本公司並得以原決標價依決標前各投標廠商標價之順序,自標價低者,依序洽其他合於招標文件之未得標廠商減至該決標價後決標。。
(二)勞工安全衛生:
1、廠商應依職業安全衛生法及相關法令辦理,依法設置勞工安全衛生管理人員,並於得標後填具「承攬商指定勞工安全管理人員通知單」及「承攬商工作安全承諾書」送交機關。
2、廠商須向機關具領「台灣糖業股份有限公司工程及勞務承攬職業安全衛生遵守事項」依其規範於工作場所採取適當之安全衛生防護措施,並事先對勞工進行危險告知,以維護施工安全。
3、廠商之勞工如發生事故或第三人責任事故時,機關不負 補償或賠償責任,若因而致機關應負賠償責任或受有損害時,本公司有求償權。
(三)本採購截止投標日或開標日因颱風等災變停止上班,依採購法招標期限標準第11條第4項以次一辦公日之同一截標時間或開標時間代之。
(四)投標廠商得依照公告開標之時間及地點,由負責人或代理人攜帶授權書正本參與開標,並依本機關要求出示之。廠商如未到場或未攜帶合法使用之印章或授權書(含代理印章),即視同放棄參與當次減價、比減價及其他有關之權益。
(五)本案屬開口契約,項目數量及金額為預估值,視機關實際需求分期施作履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