TBN CC #: 5192520
公佈日期 : 2026/01/08
採購單位 : 臺中市后里區公所
採購案號 : 11411251550
採購名稱 : 115年度舊社里公園、道路及排水附屬設施改善工程(開口契約)-工程委託技術服務案
決標廠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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廠商代碼 : 83677788
決標金額 : 新台幣
請登入會員 元整
預算金額 : 新台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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底價金額 : 新台幣 1,310,400元整
決標日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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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招標公告
公告單位案號:11411251550
採購名稱:115年度舊社里公園、道路及排水附屬設施改善工程(開口契約)-工程委託技術服務案
採購類別:工程-水資源類
採購單位:臺中市后里區公所
機關地址:421臺中市后里區墩西里公安路84號
採購方式:公開取得報價單或企畫書
連絡人:王念嵩
連絡人電話:(04)25562116#315
傳真號碼:(04)25586327
本網站公告日期:2025/11/27
截止收件日期:2025/12/03
開標日期:2025/12/04
預算或預估採購金額:新台幣 1,344,000 元
Email:hl136@taichung.gov.tw
廠商資格 : 廠商登記或設立之證明
投標廠商之基本資格須符合以下任一資格:
具公司登記
廠商納稅之證明。如營業稅或所得稅
廠商依工業團體法或商業團體法加入工業或商業團體之證明
附加說明 : 未達公告金額之採購,爭議屬政府採購法第31條規定不予發還或追繳押標金之爭議,始得提出申訴。
1. 投標廠商資格:
(1) 廠商資格:經政府合法登記(或許可設立),具下列任一資格之一者,並具備得承攬本採購之合格文件,符合各目的事業主管機關規定且非屬採購法第一百零三條拒絕往來廠商者。(可複數勾選)
■營業項目工程技術顧問業及代碼為「I101061」之公司或行號,並具備得承攬本採購之合格證件,符合各目的事業主關機關規定且非屬採購法第一百零三條拒絕往來廠商者。
■技師等個人或聯合執業事務所。
(2) 投標廠商之全部或部分資格,除招標文件另有規定外,不得以分包廠商就其分包部分之資格代替。
2. 資格文件:
(2) 投標廠商聲明書:投標人須填具「投標廠商聲明書」一份,並自行負責所聲明之事項,填寫詳「投標廠商聲明書」之附註說明。
(3) 各種證件影印本:
? 與提供招標標的有關之基本資格:(可複數勾選,內容由主辦單位依採購案件性質自行修訂)
■符合前條「廠商資格」規定之登記或設立證明文件。
I、公司、合夥或獨資之工商行號者,請檢附公司登記或商業登記證明文件(得以經濟部-全國商工行政服務入口網-商工登記資料公示查詢系統列印登記資料,網址:http://gcis.nat.gov.tw/index.jsp)。未檢附者本所得自該系統查詢登記資料。屬特許行業者(營業項目代碼最後一碼為1者,為特許行業)應另檢附目的事業主管機關之許可登記證明文件。(註:營利事業登記證自98年4月13日起不再作為證明文件)
III、技師等個人或聯合執業事務所,請檢附技師執業執照或證書。
■當年度公會會員證明文件:(非或屬公司、行號者免附)依工業團體法或商業團體法加入工業或商業團體之證明,如會員證。(投標廠商屬工程技術顧問公司者,請檢附工程技術顧問全國商業同業公會或地方同業公會會員證)。
一、[招標文件領取地點]:政府採購領投標系統(http://www.geps.gov.tw)
二、[領標及投標期限]:
(1) 領標:本採購為電子領標,不另備書面招標文件,請自行上網登入政府採購領投標系統領取標案。
(2) 投標期限:請依公告截止收件日期時前,以專人送達或郵遞方式(請預留郵遞時間)送達本所,收件時間以本所核蓋收件章戳為準,凡經送達者不得以任何理由申請更改、作廢或退還。
(3) 本案開標日期時間及地點已公告明定,開標作業有採購法第60條規定之各款情事,經通知於期限內投標廠商未到場者,視同放棄比減權利。
三、 114年12月 04 日10:00 資格審查;114年12 月 05日14:00 評選。
■本案業經機關首長或其授權人員核准,本次公告未能取得3家以上
廠商之書面報價或企劃書時,將改採限制性招標方式辦理。
■預算未完成立法程序前,得先辦理保留決標,俟預算通過後始決標生效。如預算遭議會刪減或刪除,無法如數動支時,契約執行範圍、項目及額度將依議會審議通過之預算調整,或依政府採購法相關規定終止或變更契約。
本案附加說明及其他相關重要公告資訊 : 未達公告金額之採購,爭議屬政府採購法第31條規定不予發還或追繳押標金之爭議,始得提出申訴。
1. 投標廠商資格:
(1) 廠商資格:經政府合法登記(或許可設立),具下列任一資格之一者,並具備得承攬本採購之合格文件,符合各目的事業主管機關規定且非屬採購法第一百零三條拒絕往來廠商者。(可複數勾選)
■營業項目工程技術顧問業及代碼為「I101061」之公司或行號,並具備得承攬本採購之合格證件,符合各目的事業主關機關規定且非屬採購法第一百零三條拒絕往來廠商者。
■技師等個人或聯合執業事務所。
(2) 投標廠商之全部或部分資格,除招標文件另有規定外,不得以分包廠商就其分包部分之資格代替。
2. 資格文件:
(2) 投標廠商聲明書:投標人須填具「投標廠商聲明書」一份,並自行負責所聲明之事項,填寫詳「投標廠商聲明書」之附註說明。
(3) 各種證件影印本:
? 與提供招標標的有關之基本資格:(可複數勾選,內容由主辦單位依採購案件性質自行修訂)
■符合前條「廠商資格」規定之登記或設立證明文件。
I、公司、合夥或獨資之工商行號者,請檢附公司登記或商業登記證明文件(得以經濟部-全國商工行政服務入口網-商工登記資料公示查詢系統列印登記資料,網址:http://gcis.nat.gov.tw/index.jsp)。未檢附者本所得自該系統查詢登記資料。屬特許行業者(營業項目代碼最後一碼為1者,為特許行業)應另檢附目的事業主管機關之許可登記證明文件。(註:營利事業登記證自98年4月13日起不再作為證明文件)
III、技師等個人或聯合執業事務所,請檢附技師執業執照或證書。
■當年度公會會員證明文件:(非或屬公司、行號者免附)依工業團體法或商業團體法加入工業或商業團體之證明,如會員證。(投標廠商屬工程技術顧問公司者,請檢附工程技術顧問全國商業同業公會或地方同業公會會員證)。
一、[招標文件領取地點]:政府採購領投標系統(http://www.geps.gov.tw)
二、[領標及投標期限]:
(1) 領標:本採購為電子領標,不另備書面招標文件,請自行上網登入政府採購領投標系統領取標案。
(2) 投標期限:請依公告截止收件日期時前,以專人送達或郵遞方式(請預留郵遞時間)送達本所,收件時間以本所核蓋收件章戳為準,凡經送達者不得以任何理由申請更改、作廢或退還。
(3) 本案開標日期時間及地點已公告明定,開標作業有採購法第60條規定之各款情事,經通知於期限內投標廠商未到場者,視同放棄比減權利。
三、 114年12月 04 日10:00 資格審查;114年12 月 05日14:00 評選。
■本案業經機關首長或其授權人員核准,本次公告未能取得3家以上
廠商之書面報價或企劃書時,將改採限制性招標方式辦理。
■預算未完成立法程序前,得先辦理保留決標,俟預算通過後始決標生效。如預算遭議會刪減或刪除,無法如數動支時,契約執行範圍、項目及額度將依議會審議通過之預算調整,或依政府採購法相關規定終止或變更契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