TBN CC #: 5192201
公佈日期 : 2026/01/08
採購單位 : 宜蘭縣政府
採購案號 : SOSL115003
採購名稱 : 115年度宜蘭縣精神障礙者協作模式服務據點
決標廠商 :
請登入會員
廠商代碼 : 19608863
決標金額 : 新台幣
請登入會員 元整
預算金額 : 新台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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底價金額 : 新台幣 0 元整 (採購單位未揭示)
決標日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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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招標公告
公告單位案號:SOSL115003
採購名稱:115年度宜蘭縣精神障礙者協作模式服務據點
採購類別:勞務-勞務及派遣
採購單位:宜蘭縣政府
機關地址:260宜蘭縣宜蘭市縣政北路1號
採購方式:其他
連絡人:老人及身障福利科-黃鼎倫
連絡人電話:(03)9328822#204
傳真號碼:(03)9325004
本網站公告日期:2025/12/12
截止收件日期:2025/12/18
開標日期:2025/12/19
預算或預估採購金額:新台幣 10,475,020 元
Email:a0936356465@mail.e-land.gov.tw
廠商資格 : 除上述外之其他資格
經政府登記合格,具備合格證件,無政府採購法第103條情形之法人團體。
附加說明 : [本次更正公告]:
更正採購契約內容。
[招標文件領取方式及地點]:
1.親領:向本府政風處洽領。
2.電領:請於『電子領標及電子投標系統』(http://web.pcc.gov.tw/)下載領取招標文件。
3.電子招標文件不得任意複製、抄襲、轉載、篡改。
[招標文件售價及付款方式]:
1.電子領標者不收取文件工本費,但不包括廠商系統使用費、中華電信稅捐及代收費用(約電子領標招標文件費用20%)。
[其他]:
1.招標文件及圖說可向本府社會處老人及身心障礙福利科閱覽。
2.未盡事宜請詳閱招標文件;並依政府採購法及其相關規定辦理。
3.廠商親遞投標文件者,請送至本府收發室完成送件並蓋時間戳章再投入『社會處』專用信箱。
◎招標文件如使用開放文檔格式(Open Document Format,ODF)編輯,請自行下載免費自由軟體安裝(例如:LibreOffice),即能開啟文件。
4.評選簡報時間及地點於資格審查後另行通知合格廠商。
5.投標廠商應於截止投標日前隨時注意本採購案有無修正招標公告、變更或補充招標文件內容,並採必要之因應作法(變更內容不影響投標效果者除外),以維護廠商投標權益。
6.倘以後年度預算未完成審議通過或調整,機關得依預算編列結果進行契約變更或減作;就不足金額之情形,得部分或全部無條件中止契約。
7.機關將視實際需要、議會預算審議及履約情形決定是否續約【115年度如經評核成果執行績效(評核成績)達85分以上(含),116年度得優先列入考量繼續委託】,後續擴充1年期限至116年12月31日止,擴充金額為897萬5,020元,服務費用(含經資門)得另行議訂,續約期滿後辦理重新招標;評核績效未達85分者,不予續約。另倘以後年度預算未經審議通過或調整,機關得依預算編列結果進行契約變更或減作;就不足金額之情形,得部分或全部無條件中止契約。
本案附加說明及其他相關重要公告資訊 : [本次更正公告]:
更正採購契約內容。
[招標文件領取方式及地點]:
1.親領:向本府政風處洽領。
2.電領:請於『電子領標及電子投標系統』(http://web.pcc.gov.tw/)下載領取招標文件。
3.電子招標文件不得任意複製、抄襲、轉載、篡改。
[招標文件售價及付款方式]:
1.電子領標者不收取文件工本費,但不包括廠商系統使用費、中華電信稅捐及代收費用(約電子領標招標文件費用20%)。
[其他]:
1.招標文件及圖說可向本府社會處老人及身心障礙福利科閱覽。
2.未盡事宜請詳閱招標文件;並依政府採購法及其相關規定辦理。
3.廠商親遞投標文件者,請送至本府收發室完成送件並蓋時間戳章再投入『社會處』專用信箱。
◎招標文件如使用開放文檔格式(Open Document Format,ODF)編輯,請自行下載免費自由軟體安裝(例如:LibreOffice),即能開啟文件。
4.評選簡報時間及地點於資格審查後另行通知合格廠商。
5.投標廠商應於截止投標日前隨時注意本採購案有無修正招標公告、變更或補充招標文件內容,並採必要之因應作法(變更內容不影響投標效果者除外),以維護廠商投標權益。
6.倘以後年度預算未完成審議通過或調整,機關得依預算編列結果進行契約變更或減作;就不足金額之情形,得部分或全部無條件中止契約。
7.機關將視實際需要、議會預算審議及履約情形決定是否續約【115年度如經評核成果執行績效(評核成績)達85分以上(含),116年度得優先列入考量繼續委託】,後續擴充1年期限至116年12月31日止,擴充金額為897萬5,020元,服務費用(含經資門)得另行議訂,續約期滿後辦理重新招標;評核績效未達85分者,不予續約。另倘以後年度預算未經審議通過或調整,機關得依預算編列結果進行契約變更或減作;就不足金額之情形,得部分或全部無條件中止契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