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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BN CC #: 5190955
公佈日期 : 2026/01/07
採購單位 : 交通部中央氣象署
採購案號 : 114154G
採購名稱 : 中央氣象署進駐中央災害應變中心氣象資料彙集暨簡報系統V2升級案
決標廠商 : 請登入會員
廠商代碼 : 54368812
決標金額 : 新台幣 請登入會員 元整
預算金額 : 新台幣 請登入會員 元整
底價金額 : 新台幣 900,000元整
決標日期 : 請登入會員

原招標公告

公告單位案號:114154G
採購名稱:中央氣象署進駐中央災害應變中心氣象資料彙集暨簡報系統V2升級案
採購類別:採購-電腦類
採購單位:交通部中央氣象署
機關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公園路64號
採購方式:公開取得報價單或企畫書
連絡人:簡文鴻
連絡人電話:(02)23497803
傳真號碼:(02)23491019
本網站公告日期:2025/12/16
截止收件日期:2025/12/22
開標日期:2025/12/23
預算或預估採購金額:新台幣 970,000 元
Email:trd290@cwa.gov.tw
廠商資格 :
除上述外之其他資格 一、廠商登記或設立之證明 二、廠商納稅證明(詳如「投標廠商資格與特殊或巨額採購認定標準」第3條第5項規定) 三、廠商擁有資通安全專業證照或具有類似業務經驗之資通安全專業人員之證明。(屬「投標廠商資格與特殊或巨額採購認定標準」第4條第1款廠商具有製造、供應或承做能力之證明)
附加說明 :
未達公告金額之採購,爭議屬政府採購法第31條規定不予發還或追繳押標金之爭議,始得提出申訴。 1.投標封套外部皆須書明投標廠商名稱、地址及採購案號或採購案名。採購技術規格如有疑問,請洽本機關綜合規劃組 承辦人:簡文鴻  電話:(02)2349-7803  2. 若截止收件日期或開標日期本機關適逢天災或疫情停止上班,則: (1) 截止收件日期:順延至次一上班日同一時間、地點。 (2) 開標日期:順延至截止投標日次一上班日同一時間、地點。 (若宣布停止上班時已截止收件,則截止收件日期不再順延,開標日期仍順延至次一上班日同一時間、地點。) 3.請廠商投標前注意查看招標文件有無異動公告,餘詳招標文件之規定。 4. 廠商對招標文件內容有疑義者,應於等標期之四分之一內,其尾數不足1日者,以1日計,以書面載明請釋廠商名稱、負責人或代表人姓名、聯絡電話、傳真機號碼向本機關請求釋疑,逾期或不具名者均不予受理。 5. 本機關以書面答復前條請求釋疑廠商之期限:依採購法施行細則第43條第3項規定。(機關最後釋疑之次日起算至截止投標日或資格審查截止收件日之日數,不得少於原等標期之四分之一,其未滿1日者以1日計;前述日數有不足者,截止日至少應延後至補足不足之日數。) 6.請廠商派員依開標時間及地點參與開標,以備減價、比減價格或其他必要情事等,未派員到場者本署將於開標後通知,如未於通知後15分鐘內到場者,視同放棄。 7.本案履約期限: ▓廠商應於得標後至115年12月07日之期間內履行採購標的之供應。 ▓其他: 第1-1期:廠商需於得標後60日內,繳交專案管理計劃書1式7份,經本署辦理查驗。 第1-2期:廠商須於115年3月30日前完成下列事項,經本署查驗合格:完成本系統之「系統登入」、「線上重要記事登錄」及「資料上傳及下載」功能開發並上線測試經本署查驗合格。 第2期:廠商須於115年6月30日前完成下列事項:完成本系統「氣象資料介接及查詢」、「系統管理功能」初步功能開發並上線測試,經本署審查確認功能符合基本作業需求,經本署查驗合格。 第3期:廠商須於115年12月07日前完成下列事項,經本署書面驗收合格: (a)完成系統開發、測試、安裝及完成第三方異地備援系統建置,經署檢視確認符合需求且無資安漏洞並通過審查。 (b)完成辦理教育訓練與交接事宜,並交付所有系統與操作文件及原始碼。 (c)依招標規範完成維護本署既有進駐中央災害應變中心氣象資料彙集暨簡報系統,並繳交維護報告。
本案附加說明及其他相關重要公告資訊 :
未達公告金額之採購,爭議屬政府採購法第31條規定不予發還或追繳押標金之爭議,始得提出申訴。 1.投標封套外部皆須書明投標廠商名稱、地址及採購案號或採購案名。採購技術規格如有疑問,請洽本機關綜合規劃組 承辦人:簡文鴻  電話:(02)2349-7803  2. 若截止收件日期或開標日期本機關適逢天災或疫情停止上班,則: (1) 截止收件日期:順延至次一上班日同一時間、地點。 (2) 開標日期:順延至截止投標日次一上班日同一時間、地點。 (若宣布停止上班時已截止收件,則截止收件日期不再順延,開標日期仍順延至次一上班日同一時間、地點。) 3.請廠商投標前注意查看招標文件有無異動公告,餘詳招標文件之規定。 4. 廠商對招標文件內容有疑義者,應於等標期之四分之一內,其尾數不足1日者,以1日計,以書面載明請釋廠商名稱、負責人或代表人姓名、聯絡電話、傳真機號碼向本機關請求釋疑,逾期或不具名者均不予受理。 5. 本機關以書面答復前條請求釋疑廠商之期限:依採購法施行細則第43條第3項規定。(機關最後釋疑之次日起算至截止投標日或資格審查截止收件日之日數,不得少於原等標期之四分之一,其未滿1日者以1日計;前述日數有不足者,截止日至少應延後至補足不足之日數。) 6.請廠商派員依開標時間及地點參與開標,以備減價、比減價格或其他必要情事等,未派員到場者本署將於開標後通知,如未於通知後15分鐘內到場者,視同放棄。 7.本案履約期限: ▓廠商應於得標後至115年12月07日之期間內履行採購標的之供應。 ▓其他: 第1-1期:廠商需於得標後60日內,繳交專案管理計劃書1式7份,經本署辦理查驗。 第1-2期:廠商須於115年3月30日前完成下列事項,經本署查驗合格:完成本系統之「系統登入」、「線上重要記事登錄」及「資料上傳及下載」功能開發並上線測試經本署查驗合格。 第2期:廠商須於115年6月30日前完成下列事項:完成本系統「氣象資料介接及查詢」、「系統管理功能」初步功能開發並上線測試,經本署審查確認功能符合基本作業需求,經本署查驗合格。 第3期:廠商須於115年12月07日前完成下列事項,經本署書面驗收合格: (a)完成系統開發、測試、安裝及完成第三方異地備援系統建置,經署檢視確認符合需求且無資安漏洞並通過審查。 (b)完成辦理教育訓練與交接事宜,並交付所有系統與操作文件及原始碼。 (c)依招標規範完成維護本署既有進駐中央災害應變中心氣象資料彙集暨簡報系統,並繳交維護報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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