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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BN CC #: 5190878
公佈日期 : 2026/01/07
採購單位 : 桃園市政府民政局
採購案號 : 11424
採購名稱 : 115年臨時性租賃車輛(含駕駛)服務開口契約
決標廠商 : 請登入會員
廠商代碼 : 54233982
決標金額 : 新台幣 請登入會員 元整
預算金額 : 新台幣 請登入會員 元整
底價金額 : 新台幣 245,000元整
決標日期 : 請登入會員

原招標公告

公告單位案號:11424
採購名稱:115年臨時性租賃車輛(含駕駛)服務開口契約
採購類別:採購-交通工具類
採購單位:桃園市政府民政局
機關地址:330桃園市桃園區縣府路1號6樓
採購方式:公開取得報價單或企畫書
連絡人:江支夫
連絡人電話:(03)3322101#5639
傳真號碼:(03)3364817
本網站公告日期:2025/12/19
截止收件日期:2025/12/24
開標日期:2025/12/26
預算或預估採購金額:新台幣 250,000 元
Email:10018009@mail.tycg.gov.tw
廠商資格 :
除上述外之其他資格 (一)基本資格:投標廠商營業項目須具G101041小客車租賃業或G201011計程車客運服務業或與本採購案履約標的相符者,且無受停業處分者。 (二)應附具之證明文件:詳如附加說明。
附加說明 :
未達公告金額之採購,爭議屬政府採購法第31條規定不予發還或追繳押標金之爭議,始得提出申訴。 一、應附具之證明文件: 1、廠商登記或設立證明(登記機關核准公司(商業)登記之核准函、公司(商業)登記表、公司(商業)登記證明書、或列印「全國商工行政服務入口網」(網址:http://gcis.nat.gov.tw/main/indexC.jsp)商工登記公示資料查詢服務「公司(商業)基本資料」均屬之。) 2、小客車租賃業或計程車客運服務業許可文件。 3、投標廠商聲明書(正本)。 4、採購標單兼切結書(正本)。 5、投標標價清單(正本)。 6、領標電子憑據書面明細。 二、採購標單(兼切結書)使用文字依其標價填寫注意事項辦理。 三、廠商請以電子領標方式下載所有招標文件,本局不提供紙本領標作業。四、其他: (一)機關以書面答復前條請求釋疑廠商之期限:依採購法施行細則第43條第3項規定。(機關最後釋疑之次日起算至截止投標日或資格審查截止收件日 之日數,不得少於原等標期之四分之一,其未滿1日者以1日計;前述日數有不足者,截止日至少應延後至補足不足之日數。) (二)機關以書面答復前條請求釋疑廠商之期限:依採購法施行細則第43條第3項規定。(機關最後釋疑之次日起算至截止投標日或資格審查截止收件日 之日數,不得少於原等標期之四分之一,其未滿1日者以1日計;前述日數有不足者,截止日至少應延後至補足不足之日數。) (三)請各領標廠商於領標日起至截止投標日前一天,每日再次查看本案是否有補充或變更等相關公告以確保自身權益。
本案附加說明及其他相關重要公告資訊 :
未達公告金額之採購,爭議屬政府採購法第31條規定不予發還或追繳押標金之爭議,始得提出申訴。 一、應附具之證明文件: 1、廠商登記或設立證明(登記機關核准公司(商業)登記之核准函、公司(商業)登記表、公司(商業)登記證明書、或列印「全國商工行政服務入口網」(網址:http://gcis.nat.gov.tw/main/indexC.jsp)商工登記公示資料查詢服務「公司(商業)基本資料」均屬之。) 2、小客車租賃業或計程車客運服務業許可文件。 3、投標廠商聲明書(正本)。 4、採購標單兼切結書(正本)。 5、投標標價清單(正本)。 6、領標電子憑據書面明細。 二、採購標單(兼切結書)使用文字依其標價填寫注意事項辦理。 三、廠商請以電子領標方式下載所有招標文件,本局不提供紙本領標作業。四、其他: (一)機關以書面答復前條請求釋疑廠商之期限:依採購法施行細則第43條第3項規定。(機關最後釋疑之次日起算至截止投標日或資格審查截止收件日 之日數,不得少於原等標期之四分之一,其未滿1日者以1日計;前述日數有不足者,截止日至少應延後至補足不足之日數。) (二)機關以書面答復前條請求釋疑廠商之期限:依採購法施行細則第43條第3項規定。(機關最後釋疑之次日起算至截止投標日或資格審查截止收件日 之日數,不得少於原等標期之四分之一,其未滿1日者以1日計;前述日數有不足者,截止日至少應延後至補足不足之日數。) (三)請各領標廠商於領標日起至截止投標日前一天,每日再次查看本案是否有補充或變更等相關公告以確保自身權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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